身怀充值系统的他,除了缺钱之外,其余的都不缺。
吃过蟠桃的陈宇,寿命无穷无尽,最不在乎的就是时间。
采矿大军挖灵石要时间,制作延寿药剂也要时间。
旅游时间一万天,时间流速五十万比一,他打算在当前世界消磨时光。
向北而行的陈宇,饶有兴致的游山玩水,有时日行几十里,有时几天都在原地。
来到晋西境内之后,途径范氏山庄之时,一条身形矫健、体型硕大的黄狗,狂啸着朝他冲了过来。
“汪汪汪!”大黄狗疯狂叫唤,凶狠的向他扑了过来。
“尼玛,想咬我?你是不想活了!”
陈宇心中一动,一个提取术过去,大黄狗一分为二。
狗肉飞到他手上,狗骨、狗毛、狗内脏等物,一样不落的掉在地上。
拿着十几斤新鲜的狗肉,陈宇快步走向远处的山顶。
“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中午炖狗肉来吃。”
“主人都不管,还想咬我,不吃白不吃。”
“这种恶狗,不把它超度了,早晚都是一个祸害。”
暗自吐槽几句后,陈宇拿出一口大铁锅,兴致勃勃的炖起了狗肉。
大多数人都知道,在某些时候,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
然而,在很多时候,狗又是人类的敌人,特别是那些疯狗和野狗,看到哪个咬哪个。
被狗咬了,被狼咬了,又或者被猫抓了,就有可能患上狂犬病。
未穿越之前,陈宇有一个邻居得了狂犬病,不用绳子捆着的话,对方见什么咬什么。
癌症是绝症,狂犬病何尝不是?
得了癌症,除了疼痛难忍之外,能吃、能喝、能睡、能说。
狂犬病患者什么东西都会咬,整天汪汪汪的直叫......死亡率百分之一百。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得了狂犬病的人,比得了癌症还要凄惨。
最初的狗,是由狼驯化而成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听话的是狗,不听话的就是狼。
经过时代的变迁,环境的改造,狗与狼看上去有很大的区别。
但狗里面的狼狗,与真正的狼,无论是长相还是体形,都还保留着很高的相似度。
半个小时后,浓郁的香气蔓延开来,一块块狗肉在锅里翻滚。
“好多年都没吃过狗肉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暗自感叹一声,陈宇拿出一双筷子,夹起一块狗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狗肉朋友,狗肉朋友,难道在古代,一起吃狗肉的就是狗肉朋友?”
吃着味道绝佳的狗肉,陈宇脑海里思绪飘飞。
在地球的时候,他有几个同事为了吃狗肉,时不时的骑着电瓶车,对路边的野狗下手。
没有人看着,四处乱跑的狗,不是野狗是什么?
在那几个同事看来,他们是做好事,到处乱窜的野狗,咬到人怎么办?
农村人养狗,还用链条把狗栓在家门口,城市人口众多,养狗不用绳子,狗被吃了也是活该!
或许很多人会说,我家的狗不咬人,对,你家的狗不会咬你,难道你家的狗,就不会咬别人?
老实人都有发火的时候,更何况祖宗是狼的狗了!
范氏山庄,练武场之中。
范永斗之子范毓,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把手里的宝剑,递给一个仆人,然后问道:“大黄跑哪里去了?”
“少爷,大黄去外面溜达了。”范勇说道。
“我爹回来了没有?”范毓又问道。
“老爷刚从关外回来。”范勇说道。
“少爷,不好了,大黄被人杀了。”范进急匆匆的跑了过来,神情慌张的说道。
“怎么回事?”范毓问道。
“少爷......”范进连忙说道。
“带我去看看。”范毓说道。
“是!”范进点了点头,一步当先的在前面带路。
几分钟后,看着大黄的狗头、皮毛、内脏等物,范毓心中大怒,杀意凛凛的说道:“去把人都叫出来,谁找到残害大黄的凶手,我给谁一百两银子。”
“是!”范进点头应下,快步朝山庄跑去。
片刻后,范府几百个下人,三五成群的搜寻凶手。
“怪不得世人常说,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
坐在地上的陈宇,脸上笑意凛凛,不快不慢的吃着香喷喷的狗肉。
山下,范进用力吸了几口气,欣喜的说道:“是狗肉的香味。”
“肯定是大黄。”范勇神情笃定的说道。
“走,我们上山。”范进说道。
范府的一群仆人,循着空气中的香味,快步走向山顶。
找到杀害大黄的凶手,就能得到一百两银子。如今这个世道,一百两银子可以买到三亩良田。
“绝对是他杀了大黄。”看着正在山上吃狗肉的少年,范勇念头一动,当即转山向山下跑去。
范进本想下山向少爷禀报,见竞争对手捷足先登,细细一想,他顿时笑了起来。
找到凶手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把凶手抓回范府,得到的银子,肯定不止一百两。
权衡利弊之后,范进会心一笑,带着一群手下走了过去,质问道:“山下那条黄狗,是你杀的?”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陈宇不以为然的反问道。
“跟我们走一趟吧。”范进趾高气扬的说道。、
“要是我不跟你们走呢?”陈宇头也不抬的问道。
“那我们就把你的尸体带回去。”范进说道。
“是么?”陈宇神情不屑的说道。
“都给我上,谁把他拿下,少爷绝对不会亏待你们。”范进意气风发的说道。
“是!”一个个范府下人,双眼冒光的冲了过去,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就算出自各大门派,也不可能是先天高手,他们十几个后天武者,又有何惧?
为了一条疯狗,竟敢向自己动手,陈宇随手一掌拍出,一个个人影倒飞。
“噗噗噗!”范府的一个个仆人,砸在一棵棵树上,口吐鲜血的他们,落地了无声息。
“黄狗如此猖狂,走狗这么嚣张,哼,自寻死路!”
看了一眼横七竖八的尸体,吃完剩下的狗肉,一个提取术下去,厨具干净如新,陈宇想了想后,不快不慢的朝山下走去。
“如果范氏山庄的主人,是明末清初的那个范永斗,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明朝末年,晋西境内的商人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暗中向蛮清输送匠人、军用物资,提供各种各样的情报。
真要算起来,范永斗等人对明朝的危害,比吴三桂还要强出几个等级。
在古代打仗,打的就是银子,没有银子,怎么招兵买马?
以武屈人?没有军饷,家人都被饿死了,就算身在军队,也没谁愿意出力。
哪怕不用给士兵发军饷,盔甲、战马、刀弓、粮食,又有哪一样不要钱?
当兵的不要钱,那些将军也不要钱吗?一个发不起军饷的军队,还有什么战斗力?
若非晋西八大商人暗中支持,再给蛮清一百年,也甭想入主中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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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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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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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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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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