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家里,跟爷爷家关系很差,有本身的一些因素,当然也少不了有人挑拨离间。
而老罗就是哪个蹦跶的最欢的人,很多次李欢都能遇到老罗跟李欢的爷爷说话,而说话的内容就是李欢家里如何。
现在的老罗虽然是妇女,但是头发也不多了,在她的带领下,他们的家过的是一塌糊涂。
两个儿子都在家里种地,就算后来当了盖房班的领头,依然是不正干。
家里盖了楼房,买了车子,但是这些都是欠钱的,而且也没有还钱的打算,总是被人追债,这几年都已经不怎么在家里呆着了。
大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家里的小孩到现在也没有结婚,李欢总是感觉太应该了。
伸了伸懒腰,李欢放下了笔,写东西是要耐心的,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现在的网络小说,总是冷嘲热讽,总觉得我上我也行。
不过,事实的情况这是错觉,你真正的写的时候,就会发现越写越困难。
这还建立在文章很水的情况下,如果跟金老爷子的武侠小说那样字字珠玑,就会更加的困难。
网络上的大神有很多,但是也很少,有头部的个别年入千万甚至上亿的大佬,但是更多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扑街。
就像李欢,写文章了才发现,真的不太容易写出来,哪怕这些事情都是亲身经历,也很难。
因为你的文字没有办法将人形象的刻画出来,就像老罗,家门口认识多年的人,但是写的时候却没有办法将他的形象鲜明的刻画出来。
只能说,他年龄五十多岁,嫉妒心很强,也很好胜,身高一米六左右,脸上写满了刻薄两个字。
李欢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的嘴,或者说她的牙齿,自从知道了牙尖嘴利这个成语,李欢便觉得用在老罗身上最合适不过。
这一段时间李欢几乎上是处于闭关的状态,每天就是陪陪家里人,然后便是写文章。
李欢写作一是因为对此也是爱好,二是希望以后小平安出门之后,可以骄傲的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企业家或者有钱人。
因为读书传家,否则的话,有再多的财富也搁不住后人的折腾。
不知道多少家族,因为后人不争气,最后让家里面积累的财富折腾光,甚至还欠下了巨额的欠款。
这些后人不是不努力,是太过努力了,把家里的企业搞黄了。
比如某个钢铁公司的二代,临危受命接下了家族生意,巅峰的时候身价数百亿,成为省内的首富。
赢取了女明星,然后一时间是风头无两。
但是说倒闭就倒闭了,留下了一地鸡毛。
如果他什么都不做,将家族的企业委托给职业经理人或者干脆直接卖掉,换取的财富也够他一辈子的花销了。
但是他努力了,然后失败了。
很多时候就是如此,很多人看不清楚自己,以为自己的成功是自己能力的因素,从而产生了盲目的自信。
最后就如同这位二代一样,留下一地鸡毛。
不是你不努力,而是你真的没有这个能力。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李欢对于公司的发展,很少过问,不是李欢放心或者偷懒,而是李欢明白自己的能力是很不足的。
一个大专毕业,干了两年的销售,有多少能力呢?
没有从小的耳濡目染,没有白手起家,靠的是吹牛和开挂,如果真的是让李欢去管理,还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呢。
哪里会成为现在的世界首富,这就是自知之明。
谷</span>李欢将手里的稿子来回修改,尽量的让老罗这个形象丰满起来,也是希望将自己过去的二十多年进行总结。
曾经读书的时候,遇到了懵懂的爱情,那个时候懵懵懂懂,脑子长得比较晚。
哪里懂得什么是爱情,最终还是错过。
虽然错过了,但是对于人生当中留下痕迹的人,李欢都希望能够记录下来。
还有上学的时候,被一个同学坑的不行,这个事情之后让李欢心里受到了创伤,很久都难以释怀。
那位同学姓程,就叫他程同学吧。
程同学有小儿麻痹,所以腿脚是有些不太方便的,但是他是读书非常努力的,但是哪怕他非常的努力但是依然是吊车尾的学生。
好的时候也不过是中等水平,前列是从来没有过的。
带着眼睛,或许因为身体的缘故,有一些偏执,从脸上都能够看的出来,李欢现在想想对于他的形象还是记忆犹新。xǐυmь.℃òm
这可能是恨一个人也能记住一辈子吧。
两人是同一个宿舍的,中午下课的时候准备一起走,结果程同学认为老师说他有些难听,然后就要发泄。
将教师的电棒给砸了,李欢很无奈,因为程同学非要李欢砸一个,否则感觉不安全。
那个时候的李欢很中二也很讲义气的,所以砸了一个,后面的事情就是常见的套路了,学校追究,程同学认罪供出了李欢。
然后李欢退学,而程同学继续上学。
现在看来,当然也是能够理解的,当时程同学母亲,一个瘦弱矮小的妇人,或许程同学是他们家里的希望吧。
不过理解是理解,但是恨还是必然的,因为这个事情,让李欢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写东西就是如此,找到了思路,渐渐的就有了感觉,这些事情又是真实发生的,重新回忆起来,走马观花的看了自己的过去。
只能说,如果不是遇到吹牛系统,自己的一生可能就是一个平凡的一生。
或许经过家里人的支持,在中州市买一个小房子,然后勤勤恳恳的上班,成为了房奴,不敢请假,不敢生病,不敢生气,成为没有灵魂的一个中年大叔。
不过,通过这一次的写作,倒是看开了一些事情,很多事情如果眼下来看,是天大的事情,但是你把时间增加到一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那就不再是个事情。
对李欢来说,也是很有意义的。
不过,对于这些恨的人,依然会恨,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他们的因素,让李欢的人生发生了变化。
不过也仅限于此,而且通过这个事情,李欢感觉自己的心胸也开阔了许多,不再是一点事情都压的受不了。
或许,这一刻李欢才是有了一个超过大多数人的心胸,有了一个更高的格局。
想明白了之后,但是笔不会停,老罗的形象更加的丰富,她不再是一个雾里看花的形象,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他刻薄的形象,她善嫉的模样,她那犀利的眼神,牙尖嘴利的嘴,都是那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写写停停,终于在春节之前完成了,这一本朝花夕拾的作品。
上面署名“路过小河。”
然后交给娄军,“将这本书找人校对一下,然后印刷出去,但是不要透露是我的作品,如果有人知道了这是我写的,唯你是问。”
娄军自然立马表态,一定完成任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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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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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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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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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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