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明垂眼认真地看着她,见她眼里有光热切地闪动,他伸手握住她尖尖的下颌让她仰头。
林溪蹙眉想躲开,他却不放手,反而微微俯首靠近她。
她弯翘浓密的睫毛映着灯光,下面的大眼睛水灵灵的,眼珠漆黑。这双漂亮的眼睛水光溶溶,既没有瞳孔重影,也没有神婆说的什么鬼魂附体或者邪魅附身的特征,干干净净,玲珑剔透。
她红润的嘴唇跟花瓣一样柔嫩漂亮,诱人至极。
他忍不住用拇指轻轻摩挲了一下,然后就想起那个神婆说的话来,说让她被阳气冲昏过去,如果是鬼魂附体的话,那鬼混就飘出来了。
他是军人,杀伐之气很重阳气也很足,如果她真的被什么鬼魂附体的话足够将那鬼魂冲出来的。
他慢慢地靠近她,不知道是亲一下还是要洞房才能有足够的阳气把她冲昏过去。
林溪瞪圆了眼睛,慌忙伸手推他,“你你你、你离我远点。”
谢启明:“怕了?”
他眼睛眯了眯,就有危险的气息朝她袭去。
林溪自然不会服输,“谁怕了?这么热的天,你靠那么近不好。”她把他的大手给扒拉下来,立刻往后躲开一点。
他身上不但热度惊人,而且有一种非常浓郁的独属于他个人的气息,清冽强势,让她觉得头晕。
刚才实在是太暧昧了!
谢启明靠在墙上,左腿曲起,手肘搁在上面,轻轻地捻着手指,上面还残留着她肌肤的细腻触感。
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她。
他当然不是吃饱了撑的要来冯家住一晚。
从发现她的异样怀疑她开始,短短的三天他做了很多调查。
首先打结婚申请以后,组织调查过她的出身,她祖辈都没问题。
其次他联系了她的学校老师和同学,问了很多关于她8岁到16岁之间读书的事情。
最后今天晚上他又和冯家大队的亲戚、干部、村民们聊了一下,已经彻底掌握了林溪的生平轨迹。
经过周密的调查,他已经断定她不是什么特务。
一般到这个年头还能被发展为特务的年轻孩子,基本都是有家族渊源的,比如去海峡对岸或者海外什么人的遗腹子之类的。再要么就是被家人或者亲朋老师发展成为特务的。
这种都有迹可循,只要怀疑某人,用放大镜式儿的调查方式绝对逃不掉。琇書蛧
林溪成长的轨迹清清楚楚,没机会被人培养成特务。
她不是特务,但是他也肯定,她和从前不一样了,这一点也得到了她亲朋的印证。
她前后差别太大。性格从前孤僻阴沉,现在活泼开朗,爱说爱笑。从前虽然不说是铁娘子,但是也能吃苦能干活儿,现在娇气得跟小公主一样。从前写字很一般算不上好看,现在绝对称得上秀丽的字迹。从前学习一塌糊涂,自己也不敢说成绩,现在却话里话外都能考大学考工。从前贪财爱钱虚荣,现在却半点没的。
还有很多细节。
变化的时间点也很好判断,就是她从县医院回来的路上中暑发烧,好了以后就不一样了,具体也就是结婚之前的两三天。
整个人也变得平和、有礼貌起来,而且口齿也伶俐起来。她之前虽然也喜欢和人呛声,却只是硬呛,毫无章法,胡搅蛮缠,占理也不得要领总是吃亏。
最近几天她没有再发脾气,也没有显摆自己赖上的男人,反而异常安静低调,似乎在躲着大家。
当然,冯家人只是欣慰高兴,却不怀疑什么,他们都觉得林溪这是多年太压抑了,今儿终于嫁得如意男人,一下子心情开阔,人也变得开朗豁达起来。
他们归结为人逢喜事精神爽。
谢启明却不这么认为。
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假,但是不同性格的人,爽的表现是不同的。
原本的林溪任性孤僻,而且还有些古怪,嫁个好人就是为了给自己爸和后妈他们看,要说她不显摆那是不可能的。她得偿所愿嫁了一个好女婿,不会突然变得懂事有礼貌,反而应该变本加厉四处炫耀,至少她应该迫不及待地给她亲爸和后妈写信炫耀去。
现在她并没有,这就不对了。
只有本身就不好显摆,为人低调的人,有了好事才会沉得住气。
而且以他所见,林溪现在根本就没把嫁给他当什么好事儿。
他还发现她对人很有一套,他娘对她很不满,本来要逮着她好好骂一顿的,可她笑眯眯的就把他娘弄得骂不出来。
她骂林珠那几个女孩子,也是口齿伶俐,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解气又爽快。
她面对冯月季咄咄逼人的讥讽,也是软硬兼施并没有胡乱发脾气。
再者,她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演技从前可是没的,否则也不会被后妈和妹妹欺负得一点办法也没。
不过现在他觉得也许那不是演技,而是她现在的底色。
刨除了所有不可能的,谢启明被最后一个判断吓到了,当然,他并不会真害怕。
他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人,死都不怕,更遑论妖魔鬼怪?
他本身是一名坚定的无神论者,从不信世上有鬼神,可现在面对林溪,他有些动摇了。
如果不是借尸还魂,那如何解释林溪前后性格不一样?
假如她真的是灵异作祟,那谢启明倒要看看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到底是个什么!
她为了躲开她,趴在窗台那里看月亮呢。
月上中天,月辉洒在她的身上,让她白嫩的肌肤泛着莹润的光泽,美得好像要虚化消失掉的样子。
谢启明心里一紧,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臂。
林溪惊呼一声,小声斥他:“别动手动……呀——”
一阵眩晕她被谢启明拉倒压在炕上,同时油灯被熄灭了,屋子里漆黑一片。
谢启明虚压在她身上,黑眸灼灼地盯着她,屋里光明乍灭,他提前闭眼适应了黑暗,能将她看得一清二楚。
她又慌又怕又羞,瞪圆了眼睛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谢启明俯首,鼻尖碰到了她烫人的脸颊,只要再下去一点就能吻上她的唇。
林溪:“我没刷牙!”
谢启明:“……”
他翻身放开她,感觉刚才似乎被她蛊惑了一样,几乎没忍住就把她给拉到了身下。
难不成她是什么精怪?真是狐狸精?
之后两人相安无事到天亮,让林溪怀疑昨晚上谢启明的突然暧昧是错觉。
吃过早饭,谢启明带着林溪回县城。
走的时候,他看林溪泪汪汪的,大有不想离开的架势。
他只当看不见,跟外婆告辞,外婆把他们带来的东西装回去大半,还把家里的蔬菜、青苹果、桃子等装了不少。
谢启明想把罐头之类的给她留下,外婆不肯,“前儿你带来那么多呢,以后别破费啊,再来就不许带这些贵东西,费钱还不当饭吃。”
冯老太是个过日子的,办喜事的大日子谢启明带礼物就带了,以后再买她就要唠叨的。
看林溪还不想走,谢启明就握住她的手臂,眼神颇为复杂地看着她,“走了。”
如果你是个妖精,那不是要吸阳气?难不成我不如你外婆好吸?
林溪一步三回头,“姥娘,过阵子我再回来看你啊。”
外婆朝着她摆手,笑哈哈的,“快走吧,好好过日子啊。”
冯月季看谢启明拉着林溪的手臂,一副亲密体贴的样子,又酸又嫉妒。这世道是真没天理了,好好的闺女嫁不到好男人,一个女流氓竟然就赖上那个最好的,这以后大家都有样学样,那还不乱套?
可让她那样去做,她也豁不出去,只得把林溪好一通鄙视,臭不要脸的。
她去找自己娘嘀咕诉苦说林溪的不对去了。
二舅妈对林溪那是一百个不肯接受的,只是婆婆总拿血脉亲情来压人,大嫂也没明确反对,她这个二儿媳妇要是公开说不许养林溪,倒赚个她小气没人情味儿的恶名。
可终归是不舒服。
更何况林溪前儿出门还拿走她一双鞋呢。
不过现在林溪嫁了人,女婿还是军官,二舅妈自然也不能再表示恶意,此前十八年都忍过来了,这会儿外甥女嫁人了正该回报自己的时候和她交恶,那不是傻子吗?
她还劝冯月季呢,“你对她好点,以后有事没事多走动起来。她去了城里,指头缝里漏一点都够咱们使的。”
城里人有电灯,城里人吃商品粮按月发工资,这和乡下可是天上地下呢。
在他们看来,只要进城吃了公家饭,那这辈子都不会挨饿了,不像乡下的时候一到青黄不接就饿肚子,年年种地年年饿肚。
更何况,她还有小儿子呢,到时候正指望有人拉把呢。
这一路上,林溪情绪有点低落,她怕谢启明受不住美□□惑,回头对她用强什么的。
昨晚上他就越线了!
谢启明走了一会儿,回头看她,“来,我给你讲个战友碰到鬼打墙的故事。”
他也不管林溪爱不爱听,自顾自的讲起来。
林溪发现谢启明很有讲故事的天赋,他声音本就好听,又特意增加了悬念,掌握了节奏,就把她的胃口给吊起来了。
这一路上,她听了一个战友的,又听另外战友的,什么鬼打墙,什么荒野狐狸精,什么山洞蛇妖的,都说自己遇到的是真事儿,可那夸张瞎编的成分聋子都听不过耳的。
当然林溪听得津津有味,丝毫不杠,这种不能当真人真事来听,就把它当成一个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就好。
有谢启明讲故事,林溪这一路也不累,也可能是适应了身体的步调。
进城的时候,谢启明问林溪:“你遇到过灵异事件吗?”
林溪差点脱口说出我就是最大的灵异事件,喵的从21世纪的中国被拖到了20世纪的华国,就是个货真价实的灵异!
她眨眨眼,“以后我晚上也去坟地溜达溜达,看看能不能碰到。”
她自以为装得很正常,可谢启明却一眼就识破她撒谎了。至少在他问她的时候,她目光闪烁了一下,然后说了谎。
这么说她遇到过?或者她就是?
谢启明也不怕,也不着急,很是沉得住气。
到家以后,谢启明跟谢母和二姐说两句话,他还有事就先出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不定,让家里人不必等他。
临走的时候他看了林溪一眼,欲言又止。
林溪凑过去,笑眯眯的,“你要和我说什么悄悄话?”
谢启明:“你这么乖,是不是心里有鬼?”
林溪:“…………”你大爷,我行得正坐得端,五讲四美好青年!
等谢启明走后,林溪打了个招呼就想溜回自己房间休息,却被面色不善的谢二姐叫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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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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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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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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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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