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扛着ak闯大明>第106章 守城神器
  就在老方与阎应元回城中取金汁的空当,城墙上的千户所少年与农民军们打的不可开交,枪声、喊杀声、惨叫声,声声震天。

  原本以为到了城下就不必再受AKM的肆虐,谁知到了城下枪声仍旧没停,虽然每面城墙都只有二十几支,但给众农民军造成的心理压力确是极大。

  如此近的距离,身旁刚才还好好的基友,片刻就被AKM子弹削去半个脑袋,子弹打在胳膊之上,胳膊更是直接连骨头带肉飞出去好几米远。

  临城城墙是不高,但云梯刚架上去,就被膀大腰圆的前关宁军猛汉掀飞。

  这些蒙人汉子,左手持着小圆盾,右手持大刀,如砍白菜般,农民军从云梯上冒出来一个砍倒一个。

  这势头一直持续到农民军的弓弩手就位,农民军自从京城败退回老巢,已经修整了整整半年,袁宗第等将领也吸取了农民军装备落后、军纪散漫的教训。琇書蛧

  从山西晋商手中获取了大量来自明军的武器装备,严加训练几个月,否则就这阵势,到不得城下这些农夫们就撂挑子跑路了。

  弓弩手在重盾兵的掩护之下,在城墙下疯狂的向城墙射着弩箭、箭羽,霎时间便有不少士兵或胳膊、或肩膀中箭,被打的冒不出头。

  大战陷入胶着之中。

  在山海关大战之前,刘鸿渐的万岁山千户所一直以来还是一拨新兵蛋子,即使是刘鸿渐本人,也并非什么勇将、智将。

  更多的时候刘鸿渐是以一个略有些鲁莽、还爱感情用事的将军身份出现在大明的辽东军之中,单以性格沉稳、战局把控而言,刘鸿渐甚至远不如二十几岁的陈明遇。

  而阎应元在万岁山千户所中更是名不见经传,大明典史千千万,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单单被刘鸿渐召集到这天子亲军中,还授予了副千户的职位。

  从未入品级的典史,到从五品的副千户,阎应元似乎只是把感恩放到了心底,每日里勤勤恳恳的给刘鸿渐打下手。

  所有人都想不到,万岁山千户所第一次守城大战,就守出了一个守城大师级的人物。

  正在千户所士兵顶着箭羽,苦苦支撑的时候,阎应元带着一队壮男,挑着密封的大木桶喊着口号而来。

  阎应元示意这队壮汉们掀开木桶盖子,一股浓烈的龙涎香味道从城墙后面飘了起来,味道直刺入每个士兵的鼻子。

  刚才在两军厮杀的空当,阎应元已经把金汁煮沸,几口大铁锅瞬间被架起,开始生火烧水。

  金汁,本是一种药,每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取壮男粪便,加清水稀释,搅匀成汁,以棉纸纱布清滤,加入黄土少许,入瓮,粗碗覆盖密封,埋入地下至少一年,年久弥佳。

  其汁呈黄色(如浅茶色),黏稠绵延,极为挂勺,无毒无味,疗暑热湿毒极效。

  金汁后来被广泛用于守城,是因为几百年前的一次攻城战中,守城方的水源被断,不得已,埋在地下的数百个金汁大瓮被起出来,熬沸后用于防御。

  事实证明,效果极佳。

  与沸水相比,金汁黏稠挂勺、带有火碱的特性,遇到普通的皮甲,一滴金汁落上去,瞬间就能把皮甲侵蚀半层厚。

  金汁的沸点远高于水,一小滴金汁里所携带的热量都不是士兵皮肤可以承受的。

  阎应元成了城墙上最忙碌的人,冒着不时飘上来的箭羽,以及嗖嗖划着冷风的弩箭,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般,一会跑到东边查看铁锅里的沸水,一会指挥往下泼金汁的壮男。

  “你们等等,你们要干什么?哪有把金汁整桶往下倒的?你们还以为这是开水吗?”

  阎应元胡子翘起老高,指着几个看上去明显是老实人的壮年农夫。

  “你们有没有用大粪勺浇过地?浇地的时候是你们现在这么做的吗?

  对,把桶放下,去拿粪勺,啥?没有粪勺?瓢总有吧?

  一瓢一瓢向下浇,要浇匀乎了,就当浇农家肥,好好干,今晚刘大人请你们吃肉!”

  “你,你,还有你,是不是没事干了?都站起来!去那边每人取一支长枪过来!

  看着贼军上来……以前都插过青蛙吧,一个意思,插青蛙的时候该插什么部位?现在还插什么部位!

  还有你们几个!”

  阎应元指着七八个才十多岁的少年。

  “去赶紧给铁锅加柴,要赶快烧开!”

  阎应元在城墙上跑来跑去、吆五喝六,身边跟着的两个持盾的少年担心主官被射,也只能小跑着左右护持。

  就这样百多名从未上过战场的壮汉竟然被指挥的井井有条,可城墙下的农民军就不干了,本来还势均力敌,等着爬上城墙回去领赏银。

  先是噼里啪啦吃了一顿枪子儿,然后又淋了一身的金汁,许多士兵躺在地上哀嚎不已,金汁沾染皮肤,用手一抹一层皮就被灼烧下来。

  只持续了一刻钟不到,农民军的第一波进攻便败退了。

  刘鸿渐在一旁牛大棒槌的护持之下,看的是目瞪口呆。

  “行啊,老阎,平日里看你半晌蹦不出个半句话来,今日这一手真是让本官大开眼界!”刘鸿渐也是不吝溢美之词。

  江阴八十一日,阎应元、陈明遇、冯敦厚三人,正是靠着指挥数万江阴民众斩杀满清三王十八将,临县这种人口不过五万的小县城,自然是小菜一碟。

  平头哥真不愧是平头哥!

  “惭愧惭愧,大人过奖了!”阎应元被夸的反而有点不好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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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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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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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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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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