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
“母亲,不会的,您不有事的,我。。。。。。”坎比还想说着什么,奈何,艾比丽一只手已经捂着坎比的嘴。
“母亲快不行了,你听我说完。。。。。。儿子,我知道,我这一去,是极不负责任的,我答应你父亲的,要好好照顾你,可我还没有做到,从此以后,这个世上就只剩你一个人了,你需要背负的,实在是太多了。。。。。。”说着,艾比丽已经是泪流满面。
眼中满是不舍,艾比丽摸了摸坎比的头,“孩子,这个仇,你一定要报,记住,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前,千万不要让仇人知道你的身份!孩子,我舍不得你啊。。。。。我。。。。。。。”艾比丽摸着坎比的手缓缓落下。。。。。
“母亲!母亲。。。。。呜~”
远处,拉佩奇已经渐渐远去。
“啊~”
地面,坎比嘶吼一声,“此仇不报,我枉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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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杰布森死了?怎么会这样?你们怎么搞的?拉佩奇,你们两名七级,又是战士和魔法师相互配合,杀一名七级战士,竟然还让杰布森死了?”听到杰布森的死讯,克兰特&查尔斯眼中满是震惊。
杰布森是他的侍卫,而且还是贴身侍卫,从小就被其父布鲁克&查尔斯安排在他身边,负责他的安全。与杰布森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形影不离下,两人也建立了浓厚的友谊。杰布森死了,从内心里,克兰特是非常难过的。
“查尔斯少爷,这次我们都没有想到,对方有两名七级战士,那个叫赫斯的村长,拼着性命,和那个叫森纳&迪斯的七级战士配合杀了杰布森,我当时漂浮在空中,距离太远,想救也是不及。”拉佩奇平静地阐述着,脸上无悲无喜,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不过是一个看客。
“知道了,你,下去吧。。。。。。”杰布森死了,克兰特显得非常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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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你们放心,坎比以后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们的仇,我一定会报的,当我重临青山之时,心将带上仇人的头颅,来拜祭二老,今天,坎比就要离开这里了,我要去参军,想要报仇,凭我自己的实力,很难办到,只有在军中,建立功勋,成为贵族,才有机会为你们报仇!”
双手扶在父母的坟上,坎比一人自言自语,脸上满是黯然。
从父母的死亡阴影中走出的坎比,已经想好了,自己以后的路,参军。
一个平民,想要成为贵族,获得爵位。最快,最直接方法就参军,建立功勋。
“克兰特,既然你在皇城,那么,我就来皇城找你吧!”坎比稚气的脸上,闪过一丝冷然。
“大家都死了,你们都是被克兰特害死的,现在全村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现在要拿走大家的钱财,也算是为了大家报仇而已!”坎比在青山村每家每户的翻找着,将整个青山村的积蓄都拿走了。
“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足有十八万多的金币!”看着堆成一堆金币,坎比犯愁了,十八万的金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根本拿不走。
奇来大陆的通用货币是这样划分的。1黑晶币=100紫晶币=10000金币=1000000银币。
普通人家,一百个金币就可以满足一年的需求了。
“我就带走这一万金币吧,其它的,就埋在这里,以后需要时,再回来取吧!”坎比在青山村外的树森里,挖了一个近一丈深的坑,将剩余的十七万金币全部埋在里面。
看着青山村横七竖八的躺着村民的尸体,坎比心头闪过一丝不忍,“人都死了,就让你们入土为安吧。”
“呼!”
坎比向着杰布镇行去,背后,青山村燃起雄雄大火。
*********
前往杰布镇的路并不是很远,坎比完全都是走过去的,对于三级战士而言,这点路程,实在不算什么。
在杰布镇雇了辆马车,花了一天的时候,就到了蓝星城。
“这里就是蓝星城吗?真是繁华!”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一排排高大的建筑,宽阔的街道旁,小贩在高声的吆喝着。坎比一时间全被吸引住了。
“小伙子,要来点吃的吗?我这里有很多种啊!有。。。。。。”一个卖各种小吃的小贩对着坎比高声喊道。
“不了!”坎比虽然是三级战士,如今去不过十四岁,还是一脸稚气,看起来和普通小孩一般无二,“大叔,我问您件事!”
坎比如今十四岁,去得最远,也不过是小时候后,父母带着他去了一次杰布镇,初来蓝星城,不知世事的坎比,只能通过讯问别人,来打听到去帝国皇城的办法。
“不买东西,就不要随便问,我可是很忙的!”听到坎比不买东西,反而要问东问西的,小贩不禁一阵烦燥,“哼,哪有小孩不贪吃的,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大叔,只要你回答我的问题,这枚金币就归你如何?”坎比手捏一枚金币,在小贩面前晃了晃。
“这位小少爷,好说好说,小的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看坎比拿出一枚金币,小贩立刻换了一付嘴脸。
“我想要知道去帝国皇城的办法!”看着小贩点头哈腰的样子,没由来的,坎比心中泛起一阵厌恶,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懒得和小贩多说。
“额。。。。这位小少爷,您走的要去皇城?”看着坎比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竟然要一个人去帝国皇城,小贩心中满是不信。
“知道你就说,不知道,我就去找另人!”说完,坎比作势欲走。
“知道,知道。。。。。小的知道!”小贩赶忙拉着坎比,“去皇城,其实也不难,小少爷只要找一些佣兵公会,有一些客人会雇一些佣兵去皇城,公子只需要付出一些金币,搭个便车即可!”
“佣兵公会在哪里?”
“蓝星城正中有两大最高的建筑,一为魔法师公会,别一个就是佣兵公会了。。。。”
扔下一枚金币,坎比往蓝星城中间行去。
佣兵公会门口。
一名少年缓缓行来,少年穿着一身麻布衣衫,背负一柄黑色长剑,剑眉星目,唇红齿白,虽然还是个少年,却已经有着一米六几的身高。
“这里就是佣兵公会?战士的集中营!”看着眼前的一座高大建筑物上刻着一柄剑形标识,坎比基本上已经确定,这里就是佣兵公会了。
历来,佣兵公会的成员,绝大多数都是战士,当然,魔法师也是有的,只不过,魔法师一般都自持自身高中,不愿被人雇佣,然而,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要雇佣到魔法师,也不是难事。
“请问这里是佣兵公会吗?”走到佣兵公会中央,对着一名女性接待员,坎比和声问道。
“是的,尊贵的先生,这里是佣兵公会,您有什么事吗?”女接待员非常礼貌。
“请问这里有去帝国皇城办事的佣兵小队吗?我想随行搭个便车,一起去!”
“哦,这样啊?喏~那边正有一队,是押一披货物过去的,这一队有十几个人呢,你去问他们一下,愿不愿带着你一起去。”
“谢谢!”
坎比走到佣兵公会的一角,那里正的十几个壮汉在谈论着什么,看着坎比走了过来,都停止了讨论。
“请问,你们是不是要去帝国的皇城,我想搭个便车,不知道可不可以!”
对面的十几个壮汉都是长得五大三粗,肌肉虬结,线条分明,给人一种非常粗犷的感觉。
“哈哈,小家伙,不是我们不愿意搭你,我们押的这披货物,说实话,一路上绝不会太平,我们过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你跟我们一道,可能会害了你啊。”一名看上去像是领头的大汉笑着说道。琇書蛧
“呵呵,大叔,谢谢你的关心,我自己的实力,足够自保!”大汉的关心,别坎比心中一暖。
“小家伙,可不要吹牛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大叔,你也是一名战士吧?我对你出一剑,你不就知道,我的实力如何了?”坎比知道,今天不拿出足够的实力,这些佣兵是不是会让自己和他们一起去皇城的,索性,就拿出全部实力,也好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累赘。
“好!就让我看看,你有几分实力!”大汉爽朗一笑,大步跨到坎比身羊五丈远的地方才停住,“来吧,你全力砍我一剑!”
“小心了!”坎比提醒一声,便冲向了大汉。
近了。
“赤~”坎比从背后将长剑抽出。
“喝~”
黑色的长剑正是艾比丽留给坎比的唯一遗物。
此时的黑色长剑上,萦绕着乳白色的斗气,一瞬间,坎比便已经到了壮汉身前。
“好家伙,这么点大,就已经出了拥有斗气了,而且看这样子,还样还不止是一级战士啊。”周围几个大汉赞叹道。
“轰!”
坎比未狂化前的全力一剑斩向大汉。
大汉将一柄巨大战刀横在胸前,往上一送,就架住了坎比的黑色长剑,巨大的气暴声响过后,坎比退后一步,而大汉却是纹丝未动。
“好,小家伙很不错,竟然达到了三级战士的层次,这个年纪来说,不简单!”大汉拍了拍坎比的肩膀,“我叫伍德,欢迎你的加入!”
请大家看后收藏,鲜花之类的,千年是来者不拒,晚上还有两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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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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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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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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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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