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映着古色古香的小楼,雕花窗里透着两个人影。
几碟精致的菜品摆满了红木桌。
不远处有一个有姑娘坐在屏风后,弹着古筝。这是一个仿古韵的小酒楼,菜品价格还算公道,味道也很符合H城的经典韵味。
“尝尝吧,这是这儿的招牌菜。”楚枫道。
X看着琳琅满目一桌的菜:“会不会有一点太多了?”
“没事。”楚枫:“吃不完可以打包。”
以前他跟谢时煜来的时候,只点几样他们俩互相爱吃的菜,但这次为了试探X,他特意把这酒楼里,好吃的、不好吃的、经典的、不经典的,全都点了一遍。
其中有一些是谢时煜特别爱吃的,还有一些是谢时煜吃了一口就绝对不再吃第二口的菜。
楚枫像重回大学做理科实验似的,准备观察X吃菜的顺序和频次,在心里做一个记录。
啤酒鸭是这家店的招牌菜,但谢时煜不吃大蒜爆过的鸭肉。他们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时候,谢时煜吃了一口这招牌菜,眉头直皱。
反而是没什么人推荐的葱爆牛肉,谢时煜很喜欢。
X的筷子在众多菜品游走……
“尝尝这个。”
楚枫故意把啤酒鸭往X那边推了一点:“挺多人推荐的。”
他自己对这道菜观感还可以,每次和谢时煜来他都会点,谢时煜一边吃着葱爆牛肉,蹙着眉头看这盘啤酒鸭里的蒜头。
“好。”X不明所以,他依照着楚枫的推荐,伸筷子夹了一块啤酒鸭。
楚枫紧紧盯着X的面部表情,眼睛都不眨……
下一秒,X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
动作非常微小,在眉头皱起来的前一瞬,X就调整了自己的表情,很有社交礼仪地没有显示出自己对这道推荐菜的厌恶。
这一微小的细节被楚枫一丝不落地看在眼里,他故意问:
“好吃吗。”
X抿唇假笑了一下,他一点不喜欢这道啤酒鸭里蒜头味道,但楚枫说这是招牌菜,X便很有礼貌地回答:
“还不错。”
楚枫嘴角微微翘了翘,X虽然嘴上说不错,但他观察到,X的筷子再也没有靠近那盘啤酒鸭。
反而伸向了曾经谢时煜最喜欢吃的葱爆牛肉。
窗外扑来雨后湿漉漉的气息,和着新鲜的花草泥土香,与古色古香小楼里的筝弦乐合奏着。
楚枫一边装作云淡风轻地品着菜肴,一边在心里统计X对每道菜夹筷子的次数,以及夹菜的“回头率”。
谢时煜最讨厌的啤酒鸭,回头率是0,尝过一口之后就不吃了。
葱爆牛肉的回头率逼近100%,尝过一口后,找准空挡就会吃。
蘑蘑菇炒蛋,楚枫喜欢吃这道蘑菇,谢时煜不喜欢吃蘑菇,但喜欢吃炒蛋。每次他们都点这道菜,分工吃完。
楚枫观察着,X舀了一勺尝过蘑蘑菇炒蛋后,基本勺勺都尽量舀蛋,后来,似乎是看盘子里剩下的蘑菇逐渐变多,有些不好意思,勉为其难舀一些蘑菇吃。
玫瑰鱼奶汤,这个菜品谢时煜觉得不错,每次吃完主食都会多喝一碗。
X目前喝了两碗,还在装第三碗。
……
统计到目前,X几乎每一道菜品的喜好,都和谢时煜一模一样。
楚枫望着眼前人的模样。心像沉在冰冷的海洋,太平洋的暖流冲过来,将这颗心脏冲的七上八下。
要么,两年前他在机场没接回来的人,现在就坐在他面前。
要么,这世界几十亿人口,真的有这么相似的人,出现在他未来的人生中。
如果不是X看起来跟谢时煜差不多大的年纪,楚枫就要迷信相信轮回转世说了。
“你……”
楚枫一边夹菜,一边佯作不经意随口聊聊地发问:
“回国感觉怎么样?”
X:“还可以。”
楚枫:“有没有……想起什么?”
X淡淡地摇了摇头:“但是,感觉很熟悉。”
楚枫:“之前一直待在太平洋附近?是…叫格里尼亚的国家?”
X:“新喀里多尼亚。”
楚枫:“那里环境不错吧。”
X:“到处都是海,海鸥…有点烦。”
楚枫:“会抢人东西吃吗?”
X点点头,他有一次在海边转着轮椅,吃汉堡,一只大海鸥扑棱着落在他肩上,啄了一口他的汉堡肉,X手一松,海鸥就叼着汉堡飞走了,欺负X坐轮椅也没法来追着打它。
楚枫笑了笑,他还没去过这个小小的岛国,以前跟谢时煜去海边度假,都去的马尔代夫、斐济、澳洲大堡礁之类的地方,新喀里多尼亚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真的没听过。
他问X这些也并不是真的想了解新喀里多尼亚的风土人情,楚枫主要是想引申到下一个话题:
“你从船难后就一直待在那?”
X点点头。他看出来楚枫想问他船难的事情,于是多说了几句:
“待了两年左右。”
两年。
时间是符合的。
楚枫心跳在渐渐加快,他低着头,没有直视X,嘴角牵扯出聊天时友善的笑,装作毫不在意地说:
“那也蛮久的。那个船难……也是现在这时候发生的?我听说五月这时候海上容易起风。”
楚枫随口胡诌着。
他小时候跟谢时煜看柯南的时候看到过,比起直接问“船难是什么时候的?”,不如随口诌一个时间:“船难是五月份吧”,等着对方纠错或者奇怪你怎么知道?
因为大多数人不会随意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地坦白,但人会下意识否定对方的错误。据说是福尔摩斯的用过的问话小技巧。
谢时煜的航班失事是6.26,他们的结婚纪念日,距现在还有一个多月。X出事的年份是对得上的,他想比对X发生船难的具体月份。如果在谢时煜飞机失事之前,那就……没可能了。
楚枫等着X的反应。
“不是五月。”
X看向楚枫,目光没有逃避,还把时间说的很细致:
“是六月底。”
他说完后的瞬间,看到楚枫猛地捏紧了筷子,本该夹的蘑菇掉在白瓷盘里。
——月份也完全对上了。
“怎么了?”
X看着楚枫的反应,感觉事实正一步步接近。X大胆地用自己的筷子夹起楚枫掉在菜盘里的小蘑菇,夹到他碗里:
“你很喜欢吃这个?”
楚枫低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他注视着碗里的小白蘑菇、裹着一层金黄的蛋液。
如果是一个认识不到几小时的网络陌生人,用自己刚刚放进嘴里吃过的筷子给他夹菜,楚枫是绝对不吃的。
但这个人是X。
“谢谢。”
楚枫微笑了一下,很自然地夹起碗里的蘑菇,一口一口吃掉。
像无声的间接接吻。
、
“你吃完饭还有空吗?”
楚枫放下筷子,抽出湿纸巾抿了一下嘴:
“没事的话,要不要去我家看旧照片?”
X也吃完了,他有些意外楚枫会主动提起照片的事。
进度比他想象的快很多,直接就能去楚枫家里了。他本以为楚枫会很排斥一个外人进入他和亡夫一起生活过的家。
嗡嗡嗡嗡嗡——
X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起来,他拿出来看了眼:
游戏公司总部在工作群里里发公告,待会14点在酒店会议室开会,讨论五周年大会的会议进程以及最近黑客攻击的应对方针。
楚枫:“是…有事吗?没关系,你有事先忙,照片什么时候都能看。”
X:“没。是垃圾短信。”
X默默将手机静音—免打扰模式,假装没有看到公司的任何通知。
以他的能力,公司没法辞他,缺了他没有人能取代他的位置,什么会议,爱去不去。总部公司还很担心别家竞争公司会把X挖走。
去楚枫家里的机会难得,错过这个村说不定就没这个店了。比起公司,当然是后半生的幸福更加重要。
“走吧。你家离这里远吗?”X坐在轮椅上,等着楚枫来推他。
楚枫:“不太远。十五分钟车程吧。”
、
他们重新坐上兰博基尼。
楚枫倒了一粒薄荷味曼妥思糖果,转头给X倒了一颗他喜欢吃的柠檬味,启动引擎。车子载着他们两人,一起回家。
吃完饭,便是午休时间。楚枫以前被被谢时煜强`制午休,生活十分规律健康。谢时煜走后两年,楚枫又把这个习惯抛弃了。
他透过后视镜,看到X微微眯着眼,似乎在休憩。
这人这两年……一定过得很辛苦。
如果他真的是谢时煜……
楚枫只是想一想这种天真梦幻的假设,心脏就密密麻麻地疼了起来。
距离回家还有五分钟,在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楚枫观察到X一直闭着眼休息,没有睁开的迹象。
他转手,偷偷用手机向早就联系好的酒楼工作人员发了一条讯息:
[把刚才5号桌用过的餐具全部收起来。]
确认一个人到底是谁,DNA是最简单的方法。
从X吃过的餐具里应该能提取到一些蛛丝马迹。
现在问题是……他要回家翻箱倒柜,找一找有没有什么东西可能有谢时煜DNA的残留。
、
“到家了。”
楚枫推着X的轮椅,坐上回家的电梯,楼层一层一层往上升。
X静静观察着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甚至包括这个电梯按键,都让他感觉到……眼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
打开门。
“你在这坐一会。”
楚枫将轮椅推客厅,并且给X泡了一壶茶,一杯是谢时煜爱喝的铁观音,另一杯是他不爱喝的微苦的普洱茶。
“你尝尝,这茶,上次别人送了两种,你喜欢喝哪个就自己喝,我去拿照片给你。”
X点点头,他各抿了两口。
楚枫去储藏柜里拿东西,用余光观察X,看到这家伙毫不犹豫在铁观音那杯里续杯。
——两年前他没有等到他最想见的人。
两年后,或许,他等到了。
口袋里的手机嗡嗡震了一下,楚枫瞄了一眼短信:
[楚总,餐具已经移交到您交代的DNA鉴定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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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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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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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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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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