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废土上危机四伏,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幸存者们外出拾荒,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这名幸存者已经反应过来,端起手里的老旧步枪。向熊虫就是一枪,扳机扣下去。居然没有响起预想中的枪声,子弹卡壳了。
幸存者脸上露出惊骇的表情。他扭头想跑,却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犹如一座小山般的雄虫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旁边几声枪终于响了起来。
是其他几个幸存者手里的突击步枪。枪声响起,子弹打在熊虫的身体上。却没有任何作用,只是溅起几朵小小的雪花。并不能阻止熊虫前进的脚步。
反而激起了这只熊虫的凶性,脸上狰狞恐怖,血盆大口里满是尖利的尖牙,两只磨盘大的熊掌在身前挥舞,杀气腾腾。
其实,幸存者们的拾荒小队都知道。突击步枪对熊虫的伤害非常小。最多只能打破他的熊皮一点儿。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扭头就跑。至于能不能跑的脱就要看运气了。
四周的幸存者们开了两枪后,都开始向后跑去。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杀死这只熊虫。对他们来说,这只熊虫就是魔兽般的存在。
是不可战胜的。
以他们的能力就是出来捡一些破烂,最多能杀死一只蜻蜓虫。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战绩了。
面对熊虫攻击的那个幸存者,已经绝望了,双腿战栗着,几乎吓得连跑都忘记逃跑了。
就在这时,他感觉到一股清风从身边略过。紧接着就听到后面的熊虫发出一声惨叫。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很多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时候王富仁和李海,都才将身转过来,向这里还没跑出两步。
就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夏清风居然已经出现在了熊虫的面前。那个造型威猛的雷闪枪。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中。枪尖更是全部刺进了熊虫的胸口。
熊虫庞大的身躯,就像被定格了一样。然后夏清风快速的将枪在他的胸口上扭动了一下。将本来只有拳头大的伤口,扩大到脸盆那么大。
鲜血向外喷溅着。
夏清风却在鲜血喷溅到自己前一秒,向后退去,雷闪枪也撤了回来。一手覆在背后,一手倒提雷闪枪。微微一抖雷闪枪尖上的血迹四散飞溅,显出雪亮的枪声上居然看不到一滴血迹。
这还没完。一道金黄的影子一闪,一直跟在夏清风身后的猴子黄毛。举着鹤嘴锄扑了过去。直接出现在熊虫的脑袋上,叮叮当当就是一顿敲。
可算来买卖了,这猴子闲的都有些手痒了。
眼前发生的一切就好像惊涛骇浪一般,冲击者王富仁和李海的内心。
那可是熊虫啊!无敌般的存在。身高都在5米以上。一只熊掌举起来就跟个磨盘一样大。那是多么大的力量啊!
而就是这样一个巨大无比的熊虫。居然被你眼前这个长得有些漂亮的年轻人一枪秒杀。
而先前自己还曾对这个年轻人产生过一些不好的想法,想要打劫他,想要占他的便宜。一想到这些,王福仁就感觉自己心脏一阵抽搐,感觉浑身冰凉。手脚都忍不住开始哆嗦了起来。
自己这是作死啊。做大死啊!
同时,那个被夏清风救了的幸存者也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本以为死定了,没想到在千钧一发之际还能生存下来。这种经历生死边缘的心情,实在是是太刺激了。
杀了熊虫的夏清风却像完成了一件微不足做的事情一样。将雷闪枪放回了荒岛空间。他本来有些纠结的心情,因为这只熊虫的出现。让他一下子有了决定。
不管金烨城里等待自己的是什么,自己都要勇敢的去面对。
下定决心的夏清风不再停留。也不管旁边这些幸存者们内心的想法。他们这些人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眼看着夏清风直接向金烨城的方向走去。王福仁和李海两个人,互相看着。手都有些哆嗦,却不敢上前阻拦,或者上去说一句话。
后面猴子黄毛已经将熊虫的脑袋敲开,猴爪子伸进去,掏出一颗灰色的结晶。看了一眼放进自己的背的小布袋里,然后向夏清风追了过去。
等夏清风和猴子走出老远了,都看不见身影了。王福仁和李海带领的这二十几个幸存者还呆呆的站在原地。
“发了!”突然,王福仁发出一声欢呼。将其他的幸存者们从震惊中惊醒了过来。然后这些人也都反应了过来。
发财了!他们发财了。
那个到现在都不知道名字的年轻人已经离开了。而现在却有一整直的熊虫躺在这里。这还不是发财是什么?这还去拾什么荒呀。
就连哑巴李海也满脸激动的手舞足蹈,一直比划着,让这些幸存者们赶快将这只熊虫分割,切开。
熊虫的皮扒下来拿回聚集地里可以换白晶的。而熊虫肉也是可以吃的。熊虫肉的味道和狼虫肉的味道极其相似,也是又柴又酸。
区别就是更加的粗糙,更加的坚韧。这熊虫的肉,要是不在锅里炖两个小时以上,普通人根本就咬不动。m.χIùmЬ.CǒM
就算是这样,在聚集地里也是价值不菲,毕竟这是肉。
而眼前这只熊虫。身高在5米以上,全身的肉割下来最少可以出几百斤。
这是什么概念?王福仁和李海都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从胸口里蹦出来了。
这是一笔天降横财。
这些肉他们拉回聚集地里,不但可以够他们自己吃好长时间。还可以卖掉一些,换回一些强化液。王福仁甚至都开始规划这些强化液,是给自己用还是给几个关系不错的幸存者用。
一切。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
他们这些人在这里忙活。
夏清风却已经快步的走向了金烨城。远远的他已经看到了高耸的城墙。他一边走一边四处仔细的观察。却找不到一点点自己记忆中熟悉的建筑。
末日一年多来,自己的家乡变化太大了,这个城市对他来说是如此的陌生,往日的高楼大厦,华丽的地标建筑全都已经不见了。整个城市被一道高高的围墙围了起来。
夏清风越走越近。这道城墙。也看得越来越清楚。金烨城的城墙有十几米高。和天海城的城墙差不多。在金叶城的城墙上夏清风发现了很多重型武器。
只在这城门口就摆放着,一架HM04型重机枪和三挺LM09滚筒式火神炮,城墙上也摆满了各种重型武器,甚至还有榴弹发射器,自走式火炮,滑膛炮。
没想到金烨城的武器装备居然这么强悍。要比天海城还要高上好几个档次。天海城上一挺重机枪就已经是稀罕物了,在这里却是随处可见。
强悍的武器,表示着城市的安全。
城门大开,幸存者们可以自由出入,并没有人盘问。
旁边有十来个幸存者身上背着突击步枪,呆在工事里。在城门的左右两边都用沙袋构筑起半人多高的工事。
城门正前方有三道拒马,拒马上缠满了刀片铁丝网。
这些拒马和铁丝网上还残留着斑斑的血迹。
进出城的幸存者只能从这些拒马,中间留出的不到3米宽的缝隙中进出。夏清风也缓步走进了金烨城。
他前面不远处就有几个幸存者。跟随着他们的脚步夏清风直接走进了金烨城。他也不打算找其他幸存者询问了,他要直接赶回自己家。
一走进了金烨城,夏清风的眼前就一阵恍惚。好像从荒野废墟。穿越到了旧世界。这里居然有几丝车水马龙的样子。
看来金烨城保存的相当完整。大部分建筑都还屹立在街道的两边,街上看不到汽车。
这也可以理解,现在汽油这种消耗物品,已经所剩不多了。不是普通人都可以开得上汽车的。
但街上一些非机动车辆很多,像自行车,三轮车这些大行其道。街道两旁也有不少幸存者行色匆匆。
夏清风根据自己脑中的记忆。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他家住在金烨城的东边。好在他记忆中的那些标志性的建筑都还在。
他顺着街道快速地向东面行走。一边走一边观察着现在的金烨城里幸存者们的状态。
虽然看起来表面繁华。可这些幸存者也明显的一个个都身材偏瘦。营养不良。越向里走人就越少。
看来自己刚才经过的地方是城门的地方,所以人流比较密集,向里走就会看到一些倒塌的建筑。甚至有一些街道已经不能通行了。
在夏清风前面。就是一个巨大的土坑。这个土坑里还有燃烧后的痕迹,四周的土都被烧成了黑色。
据他猜测,很可能是煤气管道爆炸后留下的现场。在这巨大的土坑两边的建筑也都几乎倒塌。根本不可能通过了,他只能再次绕道。
金烨城不小。但也有走完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了一个高楼。这座高楼的外墙上还挂着一幅巨大的广告画,一对金童玉女般的新人,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美丽动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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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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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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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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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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