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枝记得那个亭子,从前温锦书坐在这里陪沈故下棋,她就坐在妈妈脚边,偷偷去看在拉体能的沈岸。
为什么会有人跑那么久,都不喘口气?
正当她疑惑的时候,沈岸突然看向他,眼神很凶,把她给吓了一跳。她收回视线,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去看他。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江有枝叹。
她大概是属于“脑子长在眼睛上”的两只脚行走动物,就喜欢好看的,还得要长在她的审美点上。沈岸大概就是吃了这个红利,怎么看这么好看,而且越长越让她留口水。琇書蛧
那档子事,他食髓知味,她其实也是甘之如饴的。
转了一圈儿,江有枝觉得没意思,于是坐在石凳上揉脚,简澄九则回大厅继续享受她众星捧月般的待遇。江有枝抬头,对上沈岸的视线,随即低头:“没看过美女揉脚?”
她今天穿的是高跟鞋,脚背被勒的通红,这会儿已经被擦破皮了。
“为什么穿高跟鞋?”沈岸蹲下来。
“难不成我穿着裙子,还穿运动鞋?”江有枝横他。
沈岸伸出手,江有枝立刻把他的手打掉:“美女的脚不能碰!”
沈岸抬起头,去看她清亮如星的眼,微一抬眉,似乎在提醒着什么。
江有枝脸颊微烫,辩解道:“反正不能碰。在古代,别说碰了,就算看了人姑娘的脚,也是得把人家娶回去的。”
“是吗?”沈岸在下头,一声轻哂。
江有枝被他这声轻哂气到,突然发觉自己这句话好像带着点讨巧卖乖的意思,便闭嘴不说话了。
几瞬缄默无言,两人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
此间沉默,江有枝从中体会到了一种没来由的羞耻感,是因为他们之间,她一直都是打破沉默的那个。她说话,他会回,但是他从来都不会主动来问她。
江有枝突然想到温锦书和江朔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两人也是因为家族的原因在一起,在她的印象里,江朔一直沉默寡言;但是当简曼进门之后,江有枝才发现,原来自己不苟言笑的父亲还有这么温暖的一面。
这些嘘寒问暖和浪漫柔情,都不是给温锦书,而是给简曼的。
明明妈妈也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子,她只是想静静过好她的日子,就算是丈夫因为生意经常不回家,她也没有埋怨过一句,反而告诉孩子,要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她走的时候,还低头轻轻吻了吻江有枝。
“我走啦,小枝。”
心上沉甸甸压了一块东西,江有枝觉得有些喘不过气。
她和沈岸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她小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很般配,就连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就像爸爸和妈妈一样般配。
沈岸是个天才少年,他从小就被要求学习枪械和算术;他想成为和父亲一样的军人。
所以,在他的心里,家庭只占到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沈爷爷很喜欢她,所以他也默认了爷爷的安排。
江有枝明白,自己从前那么努力地讨好沈爷爷,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但是现在看来,把真相撕破,如果当时缠着沈爷爷的是简澄九,那么,他未来的妻子,就算是简澄九也一样。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她想了很久却没有想通,却也不敢想通。
那句“般配”挺可笑的,尤其是现在看起来。
江家老宅有一处当家人的书房,江朔在那里等她。宴会结束后,江有枝换了一双鞋,走到里面去,看到江朔站在窗前,背对着她。
墙上挂着他和简曼的结婚照,里面简曼笑得灿烂而美好,江朔则笑得沉稳而内敛。
简曼没有什么背景,出身很普通,在很多年前看起来,就是很不般配的一对。
但是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江朔护了她那么多年。
“为什么不去见你曼姨?”江朔转过身,整个人看起来苍老了不少,黑暗中一双眼睛,好像有了丰富经验的老鹰。
“你叫我过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你这女孩子家,说话怎么越来越冲,也不知道是谁教导的——”
“——我自个儿说话冲,您可别再提我妈,”江有枝胸口剧烈起伏,“这么些年,有意无意就拉踩我妈,有意思吗?”
江朔气急,走过来,一巴掌甩在江有枝脸上。
“怎么跟父亲说话的?”
江有枝脸上一片火辣辣地疼,身后传来一声惊呼,简澄九站在那儿,捂住嘴巴,没有说话。
“那您也得算是个好父亲。”
江有枝抬起眼,眼眶微红,说完这句话,立刻跑了出去。
天已经黑了。
江家灯火通明,几个保姆在打扫,见到江有枝,以为是没走的客人不认识路,弯腰道:“客人,出门往这边走。”
江有枝心里一阵酸涩,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停住,在门框上的反光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沈岸坐在他的车里,车灯随着“嘟嘟”两声亮了一下,外头很冷,风从衣领里灌进来,让江有枝打了个哆嗦,连忙坐进车里去。
他的车里有很好闻的雪松和橄榄的味道,不知道是哪款香水,或者说就是属于他的味道,能让人闻着很舒服。
江有枝低头去系安全带,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他微眯的眼。
沈岸侧过身来,江有枝立马躲开。
“不让亲?”他轻哂。
江有枝左脸还有些发疼,这会儿可能肿了,光线太暗,看不出来。她说了声“没有”,而后又看向他,想说什么,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沈岸启动汽车:“院儿里的几个兄弟要聚一聚,你去不去?”
他一直很尊重她,但是却不宠着她。
他们在一起那天,江有枝本来以为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谁知道突然出现一大群人。
她说了一堆话,比如说“三哥,我好喜欢你呀”;比如,她三岁的时候就想着要嫁给他了;比如,她会乖乖地听他的话。
都被听见了。
简澄九抱肩站在人群里,好笑地看着她,好像在看她笑话。
江有枝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可是这个时候,沈岸把她拉进怀里,给了她一个拥抱。
他说,好。
换一个姑娘,换一个从小就那么喜欢他的姑娘,在这么可怜的境遇里,他这样正直的人,何况是世交家的妹妹,他也会说一句“好”。
就像这次,如果她说“去”,那他们会一起去;如果他说“不去”,那他也不会勉强她,而是自己去。
绅士不代表喜欢,这是她从父亲身上学到的。
“如果我不去的话,你会不会去?”鬼使神差地,江有枝这么问了一句。
路灯穿过车窗这一块透明的玻璃面,汽车正在行驶,沈岸坐在驾驶座上,轮廓很硬朗,影子摇曳,好像一幅后现代主义的肖像画。
沈岸说:“看情况。”
江有枝不再说话了。
她突然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他还在队伍里训练。
江有枝旷课去找他,结果被保安拒之门外。
她给他发了很多信息,可怜兮兮地央求他出来,到最后沈岸都没出来。
“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后来,在她家,她乖乖地抚上他的腰肢,声音软软糯糯,在撒娇。
沈岸的声音低沉而性感:“多久?”
“一天欸,我的一天也很宝贵的好不好?”
江有枝以为他会认错,但是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不该落下的事儿一下没落:“以后别等了,不一定出来。”
从那个时候,江有枝就知道,他对自己确实是有那么一点喜欢,但是这点喜欢就像主人对待宠物,他高高在上,拥有绝对的统领权。
他招一招手,她就必须臣服。
因为大家都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他也知道。
然而她排在很后面,在家国大义后面,在军校后面,甚至一件小小的事情上,他都不会因为她来改变自己的选择。
父亲说得对,沈岸是天生的军人。
沈岸默认她是要去,于是把车停在水云汀门口。
二人一起出现在水云汀,包间里的人并没有很惊讶。一群人围着小低桌在打牌,看到沈岸,招呼道:“三哥打牌吗?”
“三哥不打,小枝打。”陈延彻笑道,“我有枝姐一出手,你们这些个,都得玩完。”
“真的啊?”众人不信。
沈岸帮她把衣服外套挂好,问道:“打吗?”
“如果我赢了这些筹码,你今晚陪我。”江有枝凑近他,眼神如丝,好像一条美女蛇吐着红星子。
沈岸轻笑:“行。”
一个女生退下来,江有枝坐上牌桌。
牌桌上现在四个人,江有枝,严骆荣,戚因莱,陈延彻。陈延彻洗牌,戚因莱坐东,几人都是含着金钥匙出身的少爷小姐,气压一下子提了上来,谁也不让谁。
戚因莱突然开口:“好久不见啊,江有枝。没想到你和三哥还在一起呢。”
得,一开口就终结话题了。
江有枝没好气地白她一眼:“是好久不见,你那脸被化妆品堆砌得我都认不出来了。”
严骆荣没有说话,而是自顾自看牌。
江有枝上的是央美,怎么说也是个艺术生,牌局上的弯弯绕绕,计算公式非常复杂,他不信江有枝有多少本事。
开局下来,几人都很稳;陈延彻稍微在下风,然而差距不大。江有枝的表情没什么变动,好像波澜不惊的样子,让人抓不出把柄。
“三哥,你想让我姐赢吗?”简澄九不会打牌,就乖乖坐在一边。
沈岸没有看她,而是低下头,喝了一口水:“她不会输。”
江有枝听到了,被他的语气扰得心烦意乱。
他就认定她不会输?就凭他们的赌约,凭她喜欢他?
第二局,四人依旧没有拉开距离。这局江有枝不在线上,稍微处于劣势。
这时候,旁边有人打趣似的问:“因莱,你和荣哥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戚因莱和严骆荣很早就是情侣关系了,因为家庭原因,他们早早地就定下了这门亲事,两家都很满意,二人几乎是顺理成章就在一起了。
“时候到了就结婚。”严骆荣没什么表情。
戚因莱也一样:“等我毕业吧。”
交谈之间,江有枝听到简澄九说了一句“真可惜”。
可惜什么呢?他们在座的,都是些官僚子弟,没法自由恋爱,所以都认命了?
她如今和沈岸的关系,是不是也像戚因莱和严骆荣一样,甚至比他们还差些?
毕竟两家还没敲定这件事,大家所知道的,都是她的一厢情愿。
“有枝姐,你今儿怎么了?”陈延彻皱眉,“不在状态。”
再看牌局,她已经被拉入局里,挣脱不开了。
严骆荣一挑眉,似嘲讽地笑了一声。
江有枝往沈岸那里看了一眼,他低着头,简澄九坐在旁边,和他离得很近,几乎要贴到身上去。
她喝了一口水,语气平淡:“没有,继续。”
又是一轮开局,她拿到的牌不算好,然而整个人坐在那儿,简直滴水不漏,让人抓不到任何线索,只能稍微试探着走一步,她则是步步紧逼。
“啧,厉害啊。”戚因莱叹了一句。
不到十分钟,满盘皆输,只有江有枝一人赚得盆满钵满。
再看简澄九,仍旧侧身坐在那里,好像在沈岸怀里似的。
江有枝唇微抿,长睫一颤,遮掩下眸里的神色,让旁人看不出来。
实际上,她心里好像平白生了一堵墙,闷得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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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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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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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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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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