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皇族元氏内部的分裂
河阴之变时发生了什么,具体过程如何,网上很多资料,不在这里细说。不过有个很显眼的现象,那就是参与屠戮洛阳百官的人群里(死的大部分是元氏族人跟与其结亲的汉人门阀大族),居然也有很多元氏族人!
具体是谁就不说了,一大箩筐,甚至还有元天穆这种把尔朱荣当亲兄弟,把元氏一族当仇人的元氏族人。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非常少见的。比如说明清两朝,比如说唐宋两朝,几乎没有各类皇族互相组队屠杀的案例存在(玄武门不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什么会出现这一幕呢?
根子出在孝文帝元宏这里。
在元宏以前,由于北魏帝国有着半游牧的性质,各大宗室子弟,贤者上位的模式大为盛行,主宗和小宗区别不像是后面那么明显。
所以纵观北魏前期历史,在创业过程中,元氏一族各宗异常团结,这在中国各朝代中也是很不多见的。无论是多远的宗室,都有朝廷得到供养,虽然极大增加了财政负担,却也让元氏族人比较齐心。
孝文帝汉化时,出了一条新规矩,“五服”以外,那就是外人了,虽然你姓“元”,但我娶你家女儿,可不算乱伦(北齐的史书可以翻到很多夫妻都是元氏出身的人)。既然是外人,那么,自然也无法得到朝廷的供养。
久而久之,远宗就对皇室嫡系一脉(也就是元宏老爹这一脉)产生了极大仇恨,还是那句,不患寡而患不均。这种仇恨,一直贯穿到北齐北周!
河阴之变,有远宗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成分在里头,所以可以看到元氏一族杀元氏一族,还杀得很起劲(甚至在箭楼上观摩指挥)。
二、社会风气
鲜卑一族入主中原后,一直被两个问题所困扰,第一个就是游牧化,怎么转变为农耕化,以前是抢了就跑,现在地都是自己的,还能去抢谁呢?
面对一年五百多次的农民起义,冯太后和孝文帝元宏开始改革,哪怕从结局看,这次改革为北魏几十年后的灭亡埋下了祸根,但是……如果当时不改革,几年后可能北魏就没了!
我们不能对那一年五百多次的农民起义当做不存在。当时有的北魏中央军刚刚扑灭一处,新的命令到了,就跑去扑灭临近的地方,此起彼伏,全年无休。
比996还狠!
均田制,俸禄制,汉化,这就是元宏开出来的药方。只是有一个问题被忽略了,不是六镇,而是均田制,从来都是开国良方。
而那时候北魏已经立国百余年了!已经进入帝国中期甚至是晚期了。这个时候再开出均田制的良方,其实已然有些迟了。
因为世家大族,包括鲜卑贵族转变后的鲜卑世家大族,已经把田地占得差不多,元宏可以操作的空间其实非常小,经济基础这块的改革,实际上很浅。
远不足以给北魏续命百年!
同时,北魏的鲜卑贵族,也犯了后来辽国,金国的错误。
汉人的优点,一个没学到。汉文化里的糟粕,倒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为了对抗汉文化,又不得不引入佛教文化来对抗文化渗透。
最后的落脚点,就是洛阳。
鲜卑大族的堕落奢侈,淫乱放荡,黑白颠倒,那是前朝都没有的。当然,在这个时期,人们的思想很自由,所以北魏中后期,文化呈现爆炸性的增长,已经跟南梁不相上下。这在南梁使者访问北魏后,回来描述的片段里面可以窥见一斑。
简单的说,就是社会风气很不好,但却并不是出门就会被人打劫。用比较好理解的词句来说,就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以奢为荣,笑贫不笑娼。《洛阳伽蓝记》里有详细记载。
三、契胡尔朱部,不是所谓的草原蛮族。尔朱氏亦不是六镇的“自己人”。
如果硬是要分个谁最野蛮,后赵石虎大概可以上榜。尔朱部虽然民族成分上跟石虎有点关系,但是他们在抱大腿方面,显然是远远胜过石虎。
尔朱部在北魏可以说是深耕经营,从开国皇帝那时候起,就是拓跋氏的追随者。而到尔朱荣的时候,尔朱家跟很多朝廷重臣都有联姻,可以说是树大根深,远远不是那些连一件干净衣服都没有草原游牧。
试想一下,那时候北魏边疆内附的胡人部落何其多,为什么尔朱氏会得到信任,甚至跟皇族联姻呢?因为在元氏眼里,尔朱氏可以算得上是“自己人”。
这是尔朱荣能崛起的重要原因!至于尔朱荣长什么样,这本书里也写了,可以说比洛阳绝大多数禁军将校都更帅!他本人亦不是茹毛饮血之辈,至于吃人肉之类的,那真是江湖传说,至少轮不到尔朱荣干这事。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贺拔岳跟高欢,乃至后面的宇文泰,他们的社会关系,是在北魏的下层,具体说就是六镇。
贺拔岳带着武川镇,高欢带着怀朔镇,彼此有各自的兄弟。
而尔朱荣乃至尔朱氏一族的关系,则在北魏的中上层!这一点非常重要!Χiυmъ.cοΜ
尔朱荣死后,高欢迅速上位,尔朱氏残余迅速败落,说白了,人要明白自己屁股坐哪里。尔朱荣就是个不明白自己屁股坐哪边的人,更别说他死后尔朱家那几个。
高欢跟贺拔岳的社会关系,层次虽然很低,但胜在扎实可靠,有群众基础!一旦那些社会关系成长起来,他们也就发达了。
四、孝庄帝元子攸,不是悲情英雄,而是个阴谋家跟刽子手。
具体的,请看本书描述即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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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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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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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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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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