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是很理解,但看了以后很有感悟。
以世家类的书为例子,也是不具体到哪本书。
主角出身必定是庶子,倘若不是,那也是家里主次颠倒,妾要上位,老爹要飞妈的那种。
家里必定有个德高望重的老太太,后妈必定是吃人不吐骨头又愚昧无知的。
嫁出去的姐姐必定是跟自己很亲,时常给与帮助的。
仆人必定是蹬鼻子上脸不顾主仆之分,甚至想把主角打死还觉得自己金身无敌的。
兄弟里面必定有“不高兴”与“没脑子”,最后都成为了主角的绊脚石,兄弟和睦的极少。老爹未来一定悔之晚矣,流泪到眼睛都要哭出来。
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然而,凑齐这些要素的世家,在中国历史上可能比彩虹色的猫还少,见诸史册的就更少了。因为俗话说富不过三代,这种家风的世家可能0.5代就垮了,甚至熬过十年都难。
天下没有太平的时候,需要有人负重前行。一屋子都是蠢货,没有能人的世家,会很快败落,全家死光,丝毫不夸张的。
在真正的历史光谱中,世家家族里的每个人,无论嫡出庶出都是难得的力量。只有把所有力量都利用起来的家族才能走得远,这是铁律。
袁绍庶出,小时候也挺风光的,没见他被仆人打吧?
但是就是有很多作者这么写,而且还前赴后继的这么写,有的甚至成绩还不错。
为什么呢?
如果主角家庭幸福,那矛盾冲突怎么来呢?
如果主角有个爱他的母亲,那他再往上岂不是要修仙才能有爽感?没有后妈挡道,打谁的脸好呢,总不能打自己的脸吧?
如果主角不被人欺负,兄友弟恭,他又怎么扮猪吃老虎?又怎么装X打脸?又怎么一飞冲天?
这就好比说谁都知道炸鸡是辣鸡食品,为什么那么多人吃?而且一顿一顿的吃?
因为香啊!营养有什么意思,嘴巴又品尝不出营养来!
不得不说,报复的快感,逆袭上去反杀的爽感,确实是香,很赚眼球,也很能吸金。
哪怕这些全都是严重脱离了历史环境的逻辑。
然而,这些所有的缺点,只要丢到架空历史里面,那就一切OK了。
我阿妹你看自有国情在,哦,串戏了,应该是我幻想朝自有国情在,一切不合理,只要是架空的,那便有其合理性。
毕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世界那么大还不许一个地方盛产SB?风土人情不同,无可指责,只要逻辑自洽即可。
所以为什么有写其他朝代的作者都跑架空来了呢?因为只要是架空,谁要质疑我的史料有问题,我便直接喷他一脸:不懂就滚,这是幻想时空的朝代,你说个鸡呢。
我的史书跟你不是同一本!
不跟读者去对史料,这种感觉真爽,仅次于打脸读者提供的半吊子史料。
所以唐朝不必是唐朝,宋朝也不必是宋朝,大体有個模样,就能很自如的写一本好书了,如果史料还很真,那简直是业界良心。
历史的细节不需要太严格,只要自成体系就行了。
读者看书只是靠感觉,让他们爽了,不要在意其他细节。
读者只想看自己脑子里幻想的历史,而不是严肃历史观的历史。
所以东晋的书,剧情就应该写王羲之和谢道韫,而不是在田里劳作到三十岁不到就会死,牙齿全黄还很丑的农民。
农民再真实,没有王羲之有才华,没有谢道韫漂亮,写他作甚?又没有人看。
然后优胜劣汰之下,东晋的朝代就变成了一个靠写书法和画画也能混到顶流的朝代,一切都那么美好,如果会投胎那就更爽了。
东晋的皇帝都是傀儡,头上没有这座山压着,混到世家里面就成顶流,人生大赢家……等等,为什么这么好的朝代居然是乱世?
算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只要看人物刻画就行了,这些不妨碍主角装X。
比如说《琅琊榜》,谁都知道背景是南梁,但是它就不说是南梁,似是而非的东西,逻辑可以自洽,看起来还爽。
《琅琊榜》里面还有皇子不该死,历史上萧氏的那波人个个该死。
服不服?
老实说我还感觉挺无奈的。服了心里不甘,不服事实摆在眼前。
本来对下本书很有自信的,现在基本可以肯定,应该是一本好书,但肯定不会很大卖。
因为肯静下心来体会历史兴衰脉络的读者已经越来越少了,而我下本书又想挖掘历史的潜在脉络,写别人没写过的东西,所以捧场的人必定不多。wWW.ΧìǔΜЬ.CǒΜ
现在包括某些历史系大神(我不说他们是谁),都是在迎合读者恰烂钱,写不出历史的风骨来。有历史的皮,却看不出沧桑变化。拘泥于历史的小节,却忘记了历史的脉络。
这就是为什么下本书我不写南北朝的主要原因,因为我感觉已经没什么好写了,本来陌生的人物已经脸谱化,会再次进入“读者想象的历史”这种怪圈。
所以这题材不写也罢,我觉得没意思,那就不写了。虽然我知道继续写南北朝,有读者基础,肯定可以保证一定的订阅。
只有对市场妥协,才能恰烂钱。我相信很多恰烂钱的大神们肯定是懂的,但是没法写,因为要赚钱。
唉,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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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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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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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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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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