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凌轩和纳兰菲菲在影卫的保护下,日夜赶路,终于到达藩国。
两人刚到藩国主城池的城门口,就有士兵飞快的跑进宫去禀报藩国皇帝。
藩国皇帝早已准备好一切,迎接夜凌轩的到来。
刚踏进城门,整个城池的主街道上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主城的平民百姓几乎都知道,皇帝最宠爱的九公主即将大婚,所有人都翘首以盼,期待九公主的盛大婚礼。
夜凌轩和纳兰菲菲刚到皇宫门口,藩国皇帝和皇后居然亲自到宫门口迎接。
“父皇,母后,你们怎么亲自出来了?”
藩国皇帝激动的道:“你们可算是来了,父皇想你们啊!朕的女儿就要大婚了,朕高兴。”
纳兰菲菲扑进藩国皇帝的怀里,即感动又有些心酸,泪水湿了眼眶。
皇后柔声道:“皇上,回去再说吧!现在可是在宫门口呢。”
“对对对,走,去你母后的寝宫,你母后让御膳房给你准备了你最爱吃的菜,轩王爷,走吧,进宫用膳。”
“多谢父皇母后,四哥,咱们走吧!”
夜凌轩温和的点了点头,跟着藩国皇帝一起去了皇后寝宫。
在皇后寝宫用完膳,皇后拉着纳兰菲菲留在寝宫聊一些女人家的话题,而藩国皇帝则带着夜凌轩去了御书房。
藩国皇帝说道:“轩王,后日朕就给你们举办婚宴,办完婚宴你们可得在藩国多住几日。”
夜凌轩道:“那不行,办完婚宴就得赶紧启程,冬月二十六东郡也要办婚宴,皇兄还让我接你们一起过去,去见证我和菲菲的特别婚礼。”xǐυmь.℃òm
“特别婚礼?有多特别?”
夜凌轩回答:“那是你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婚礼,在烧烤火锅店里摆酒席,在店门口搭舞台拜天地。”
“嗯,听着是有点特别,也行,朕和皇后就随你们一起去见证这场特别的婚礼,不过你只带着护卫来,迎亲队伍呢?”
“护卫就是迎亲队伍,等回去的时候换一身衣服即可。”
“原来如此,你倒是会想办法,这样即安全又省事。”
“这是你那个外甥媳妇想出来的办法,特别婚礼也是她提议的。”
“哦?朕的外甥媳妇脑子就是好使,不过你们为何不在轩王府办婚宴?”
“因为你外甥媳妇的义兄也和我们一起办婚宴,所以就选择去她的店里办了。”
“明白了,有创意,有想法,不愧是朕的外甥媳妇,哈哈……”
夜凌轩看着藩国皇帝笑得如此放肆,心里忍不住吐槽:你还真能往自己脸上贴金,那还是本王的七弟妹呢!
藩国皇帝和夜凌轩聊了很久,才让太监安排夜凌轩住宿。
次日一早,纳兰菲菲就把夜凌轩叫起来去试衣服,准备着明日的婚宴。
而东郡这边,沈卿卿和夜子渊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沈卿卿还画了设计图,定做了两辆加长型观光式马车,马车上有三排座位,两边是小矮门,顶上是遮阳棚。
云客来也已经安排好,原本的烧烤火锅桌子,只需要把锅取点,放上一块与桌面大小一样的木板,再铺上桌布即可。
门口的舞台正在搭建,沈卿卿负责画好设计图纸,工匠师父照做就行。
酒席的厨子由宫里的御厨担任,沈卿卿担任婚宴的主持人。
不仅如此,要特别就要特别到底,沈卿卿让优优宝宝买了一套红色婚纱和两双红色高跟鞋,红色婚纱放进复制空间里进行复制,其他什么保暖内衣那些都准备齐全。
新郎就穿定做的新郎服,毕竟西装配长发,不是流氓也像流氓。
就连床上用品,沈卿卿都给他们换了最新款的四件套,枕头被子全都是沈卿卿让优优宝宝买的。
枕头是舒适无比的护颈枕,被子则是蚕丝被,配上红色喜庆四件套,让负责铺床的人羡慕嫉妒恨。
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着夜凌轩和纳兰菲菲回来。
沈卿卿拿着优优宝宝买的婚纱和鞋子找到方芷晴,让她先试穿。
方芷晴在沈卿卿的帮助下换上了婚纱,整个人的气质就发生了改变。
婚纱是长袖设计,袖口微敞,有点偏古风设计,大裙摆长长的拖在地上,搭配上貂绒披肩,简直不要太美。
“哇!妹妹,这裙子好漂亮,我太喜欢了。”
“当然了,这个叫婚纱,一般只有大婚这天才会穿。”
“嗯,这种裙子平时穿还真不方便。”
“不错,来,试试这双高跟鞋。”
当沈卿卿让方芷晴换上红色高跟鞋时,大小正合适,方芷晴却不敢站起来。
“妹妹,这鞋子好漂亮,可我不敢穿,感觉站起来就会摔倒。”
沈卿卿道:“没事的方姐姐,你先适应一下,然后慢慢站起来,试着走走,还有好几天呢,慢慢练习,不出一天你就能适应了。”
方芷晴点头道:“好吧!我先适应一下。”
“嗯,来,我扶着你,你站起来试着走走。”
沈卿卿扶着方芷晴,方芷晴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站了好一会儿才试着迈开步子尝试着走路。
“天呐!妹妹,我感觉我高了不少,跟踩高跷似的,你是怎么想到弄这种鞋子的?”
沈卿卿嘿嘿笑道:“女人嘛!爱美是天性,怎么好看就怎么做呗,咱们女人的身高不比男人,想要身材高挑,先天不足就另外想办法,穿上高跟鞋就能高不少。”
“有道理,师兄那么高,我在他面前就跟个小矮子似的,有了这高跟鞋,我就比他矮不了多少。”
“对啊!你多尝试着走走,多练习练习,到大婚当天你穿着跑起来都没问题。”
“好,我多练练,不过妹妹,要不把这裙子换了吧?我怕弄脏了。”
“可以,我就是让你试试,万一不合适好找人改,看来不用,还蛮合适的。”
方芷晴换下婚纱,穿上自己的衣服,穿上高跟鞋开始自己练习。
沈卿卿正忙着把婚纱收起来,突然听到“噗通”一声,扭头看去,方芷晴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
沈卿卿赶紧放下婚纱将方芷晴扶起来,“方姐姐,没事吧?”
方芷晴道:“没事没事,就是不习惯,刚刚崴了一下,没站稳。”
“你别心急,慢慢试着走。”
“好,没事了,你放开我吧!我自己练习。”
“行,你慢点啊!”
“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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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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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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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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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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