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这里很热闹,放眼望去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号称手工刺绣的真丝睡衣、着洒金大字的扇子、二龙戏珠的保健球,在这条街上应有尽有。
可是到了晚上,这里便是死一样的静。
一条人影独自走在老街上,路灯把他那原本就高瘦得如同竹竿似的身材拉得更长。
老街尽头有家铺子,招牌上写着千篇一律的“旅游纪念”,门口挂着两只落满灰尘的灯笼。
人影站在门口,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瘦高男人走了进去,又顺手关上了门,借着与路灯同样昏暗的灯光,走上楼梯。
木制的楼梯有些年头,脚踩上去咯吱作响,似乎下一刻就会塌掉。
从楼梯上了二楼,也有一扇门,推门进去,却是一室烛光。
这人皱眉,摘下头上的礼帽,问道:“用不起电了?”
“哈哈哈”,随着一阵笑声,一个穿着白T恤的少女出现在他面前,少女指着这一屋子的白蜡烛,说道,“古老头说,接待阴间来的人,就要点上蜡烛,方能显示他的热情好客。”
少女正是何灵语,而这个瘦高男人,就是孟骷髅。
孟骷髅冷哼一声,在一张古香古色的椅子上坐下,问道:“说。”
他一向惜字如金,虽然只是一个字,但是何灵语也能明白他的意思,这就是让何灵语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这时,一个干瘦老头走了过来,他手里拿着一个银制烛台,烛台上插着三支白蜡烛。
何灵语噗哧笑了出来,指着那银烛台说:“这好像是外国的东西吧?你这里还有这个?”
干瘦老头翻翻眼皮,说道:“你不懂,这是我从一个外国神父手里收来的,是染过血的,和孟骷髅最配。”
何灵语再也忍不住了,再一次哈哈大笑:“古老头,你才是高人。”
古老头把那个染血的烛台连同上面的三根白蜡烛摆在孟骷髅面前,何灵语连忙瞪大眼睛看过去,可是她还是失望了。
虽然面前摆着三支蜡烛,可是孟骷髅的脸还是模糊不轻。
从何灵语五岁时第一次见到孟骷髅,直到现在,她也没有看清他的脸。
“多余。”孟骷髅又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这就是说,你们搞这些小把戏是多余的,想看老子的脸,你们的本事还不够。
古老头一脸无奈,对何灵语道:“小灵子,我尽力了,得,你自己和他说吧,你们的事,我老人家不想管。”
说完,他拎起放在旁边的鸟笼走了出去,若是此时还有第四个人在,一定会惊掉下巴,因为那只鸟笼里装着的,是一只乌鸦。
屋子里只有数十支白蜡烛,和坐在白蜡烛中间的两个人。
“我想知道,最后几天,有没有高手来帝都了。”何灵语问道。
“有。”孟骷髅说道。
“我想见见他。”何灵语说道。
“不。”孟骷髅回答。
“为什么?”何灵语不解。
“找死。”孟骷髅丝毫没给何灵语留面子。
何灵语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皮,嗯,磨了两辈子,倒还挺厚实的。
她弯下腰,趴在桌子上,和孟骷髅之间只隔着三根白蜡烛,可惜她还是看不清孟骷髅的脸。
“你管我是不是找死呢,你别忘了,我五岁那一年,你答应过我什么。”
何灵语五岁的时候,孟骷髅找到了她。
“铃铛,别丢,我,还债。”
何灵语手腕上的两枚银铃铛,原本就是她前世的东西,是她和两个土夫子打了一架抢来的,至于在她之前是谁的,她不知道,也无从查起。
这一世,从她记事起,这两枚银铃铛就在她的手腕上,这是何家祖传之物,至于是如何落到何家老祖宗手里的,芬姐不知道,何爸爸的笔记里也没有,何灵语同样无从查起。
显然,孟骷髅的债主是铃铛的主人,至于这场债务是从何时算起的,孟骷髅不说,何灵语更是无从查起。
前世,她敢保证,她不认识这个面目模糊的家伙,所以很可能这债权人是何家。
无论如何,何灵语记住了一件事,那就是她,何灵语,是孟骷髅的债主!
所以,孟骷髅从孟婆手里拿到投胎名额,何灵语有优先权,何灵语不要,孟骷髅才会给别人。
至于给谁,这世界也不是只有何灵语一个捉鬼的。
外行人或许认为,像孟骷髅这种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喜欢丰都那种地方。
可是像何灵语这样的行家却知道,别说原本的丰都鬼城已经没有了,即使还在,孟骷髅也不会常驻那里。
他这种家府,最喜欢的地方除了镐城,就是帝都!
为啥?那还用说,除了老坟多,还有龙气啊!
老坟多的地方常有,可是有龙气的却不常有。
何灵语认定孟骷髅要么在帝都,要么在镐城,她先在帝都找,帝都找不到,她就去镐城。
看,孟骷髅不是就现身了吗?
至于古老头这个人,何灵语看他至少有一百二三十岁了,可是普通人看他也就是六七十岁一小老头。他生得矮小,年轻时是做土夫子的,曾经跟过一个师傅,那师傅身怀秘术,从十二岁开始,在他做土夫子的那些年里,他的容貌硬是没有变过,后来师傅死了,他也就破功了,才像正常人一样开始生长发育。
古老头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是六十五岁,据他所说,当年刚解放,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户口,见他一脸稚气,问他有十五了吗?他说他十二,工作人员就当真了,见他无父无母,还让他进了保育院,其实那时他都快五十了。Χiυmъ.cοΜ
这事儿,他只和何灵语说过,因为何灵语见他的第一眼,就看出他的壳子里装着个老妖怪。
但他说的那什么秘术,什么破功,何灵语压根就不相信。
你不就是个借了别人壳子的老魂魄吗?咱俩差不多,我是魂穿转世,你是借尸还魂!
不过,古老头云山雾罩,何灵语也懒得拆穿他。
古老头以前是在四川开铺子,同样做的是糊弄游客的生意,前年他说要换个地方住住,于是来了帝都。
何灵语前几次来帝都没有找他,这次是要借他的地方和孟骷髅见面,这才和他联系。
毕竟,古老头也认识孟骷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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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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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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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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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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