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一分钟啊,快点,时间不多了。”何灵语又看看腕表。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说话的是柳燕,她死于枕边人之手,魂灵躲在祖传的戒指里,却什么也做不了,现在的结果是她梦寐以求的,她如愿以偿。
“都说了,随手之劳,对了,这枚戒指是你家传的,能送我吗?”何灵语问道。
“当然可以,其实这也不算是我家的,只是我家代管之物,民国年间,我家祖上偶然救下一个受伤的道士,道士死前摘下戒指,让家祖交给有缘之人,可是家祖也不知道有缘之人是什么样的,只好收在身边,可是从那以后,我们柳家就人丁凋零,到了我这一代,只余下我一个人了,现在我也死了,这戒指也就传不下去了,天师既然拿到了,说不定就是有缘人,这戒指很邪门,天师有法术,或许能够镇得住。”柳燕说道。
何灵语点点头,这是阴戒啊,摄鬼用的,能不邪门吗?一般人戴着这个,只能晦气缠身,柳家是这样,就连叶秋痕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何灵语在网上看到,叶秋痕虽然没被起诉谋杀,可是却参与了陈月久的商业欺诈,无论如何也要判上几年了。
何灵语又看向杨文军:“你呢?”
杨文军叹了口气,对何灵语道:“我放心不下的只有纱纱,只要她过得好,我别无牵挂。”
何灵语再看下腕表,短短的一分钟已经到了,她冲他们挥挥手:“走吧。”
手腕上的银铃叮咚作响,两团影子攸的飘走,何灵语的手腕一直扬着,直到银铃安静下来,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何灵语长长地舒了口气,又有两个了。
她重又躺下,继续睡觉。
清晨,何灵语被电话铃声惊醒,她没睁眼睛,摸索着接了电话。
“小姐,刚才我去早市上买菜,看到那位萧教授了,就是你大学里的那位教授啊,上次来过家里的。”
手机里传来芬姐的声音,何灵语一下子清醒过来,姓萧的?又是他?
“你在哪里遇到他的,他来敲门了?还是在小区里?”何灵语问道。
“没有,我是在菜市场遇到他的,他还称赞我买的青菜新鲜呢。”芬姐在电话那头说道。
在菜市场?还是早市的菜市场?
何家住的小区是别墅区,依山伴水,环境优美,可是离市区有些距离,大多数人都是开车到市区购物,平时日用所需就是到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可是芬姐和很多上岁数的人一样,嫌弃超市里的蔬菜水果不够新鲜,于是早市便应运而生,早市摆摊卖菜的是附近的农民,天不亮出来摆摊,到了七点左右就要收摊,否则城管就要来了。
这个早市就连何灵语也只是听说没有去过,可是这位萧教授却能在那里偶遇芬姐?
哎哟,您还能不能再明显一点儿?
“芬姐,他有没有问起我?”何灵语问道。
“没有啊,他没有问起,只是和我说青菜了,那位萧教授很和气,懂得也很多。”芬姐显然对姓萧的印像不错。
“嗯,如果以后再遇到他,不要提起关于我的任何事,不,最好不要遇到他,具体为什么,等我回去再说。”
何灵语挂了电话,盘膝坐在床上,拧着眉毛想了好一会儿,那人处心积虑和芬姐套近乎,芬姐年纪大了,难免会糊涂,说不定哪天就被那人套出话来,这样下去可不行。
何灵语没有了睡意,她起床梳洗,半个小时后,她穿着白色连帽卫衣和牛仔裤,一身清爽走进餐厅。
餐厅里坐着几个客人,何灵语一眼就看到独自坐在桌前的小淘。
小淘正在很认真地啃着油条,他的姿势很有趣,好像那不是油条,还是一根肉骨头。
很快,何灵语就取了早餐坐到了小淘对面,小淘翻翻眼皮,算是和她打招呼了。
何灵语指指自己面前的鸡汤馄饨,问道:“要不要也给你来一碗?”
小淘摇摇头,继续啃着手里的油条。
自从被许纱纱从山下带过来,小淘已经在客栈里住了三个月。
小淘不会讲话,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他就在纸上写下小淘两个字,别的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好在小淘除了不会说话,并不像刚来那天表现得呆呆傻傻,四肢也很灵话,和一般孩子没有区别,之所以那个时候他动作迟缓,可能是刚刚被杨文军鬼上身的原因。
水湄和招婶带着小淘去了小镇上的派出所,可是想要找到小淘的家人如同大海捞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很负责任,建议先把小淘送到收容所,如果还找不到家人,再把他送去孤儿院。
招婶特意到收容所看了看,她照顾了小淘几天,舍不得把小淘送到那里,水湄也有同感,两人在派出所备案以后,就又带着小淘回来了,与其把这么小的孩子送去收容所,还不如让他先在客栈里住着。xǐυmь.℃òm
小淘就在客栈里住了下来,这中间派出所的人带着一对夫妇来过,那对夫妇看了小淘好一会儿,最后摇摇头,这不是他们三年前失踪的孩子。
派出所的人只好对水湄说:“看来还要麻烦你们照顾这孩子了,如果有困难,就和我们说。”
水湄笑道:“就是个小孩子而已,能有什么困难,不过他的年纪也该上学了,如果镇上的小学不肯收他,还要请你们帮忙啊。”
办了相关手续,招叔和招婶成了小淘的临时监护人,小淘没有户籍,派出所老所长亲自去了学校,学校终于答应,可以让小淘做插班生,不过要等到下学期开学的时候才能入学,于是现在这段时间,小淘就在客栈里,要么独自发呆,要么就拿着笔在纸上乱画。
何灵语看过他画的东西,都是些乱七八糟的线条,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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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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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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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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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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