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起身点头:“我们也走吧。”
“走?”那启悟诧异异常,不解问:“大兄弟,我们这就走了?不呆在这里看看?”
“还看什么看?”我有点无语,耸肩道:“我们既然已经帮他们俩找到了彼此,接下来的事情已经不是我们可以控制了,留在这里有什么用?”
“看看久别重逢啊。”那启悟露出一脸的八卦:“一个是转世轮回,一个是长生不老,这俩人肯定有说不完的话,你难道就不好奇他们俩怎么互诉衷肠吗?”
“你怎么这么八卦?”那启悟这猥琐嘴脸就连一向都非常八卦的于沐之都看不下去了:“就是因为人家百年未见,所以肯定有说不完的思念,难道就不应该给他们留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吗?非要做一个大瓦数的电灯泡,你是怎么想的?”
“哎呦!”那启悟在大腿上拍了一下:“我就是提个意见而已嘛,你瞧瞧你们俩,对我是一顿口诛笔伐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做了什么天大的坏事呢。”
“也差不多了。”于沐之骄哼一声,翻了个白眼道:“行了,赶紧回去吧,现在都大半夜了,我瞌睡的要死。”
“走吧。”我眯眼点头,看向沈晗生道:“当初和你在一起的周月仙已经死了,一会儿过来的孙雪华只是周月仙的转身,我知道你思念周月仙,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控制住自己,不能将两个人混淆了。”
沈晗生抿嘴道:“方先生,你放心,我会尊重她的选择,倘若她愿意和我再续前缘,我会珍惜她这数十年的光阴,如果不愿意,我会躲在她看不见的角落静静关注着她,等待她下一次的轮回。”
这番话让我感触颇深,长叹一声后,我没有再说别的,摇头从饭店走了出去。
从弄堂走了出去,那启悟在后面唉声叹气,于沐之三两步来到我身边,疑惑问:“方不修,我有个问题一直都搞不明白。”
我朝她看了一眼问:“什么问题?”
于沐之眼睛滴溜溜转悠了一圈:“周月仙已经投胎转世成了孙雪华,孙雪华对前世的记忆只停留在那缕思想上面,可以说周月仙和孙雪华就是两个单独的个体,你说沈晗生一直在等的人究竟是周月仙还是孙雪华呢?”
这个问题也确实是个问题,我深深吸了口气,眯眼道:“沈晗生等待的是周月仙,同样也是孙雪华。”
于沐之的脚步不由放缓了下来,小声嘀咕起来:“你说的这些听着怎么这么深奥呢。”
我轻笑一声,并未过分解释,有些事情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回到化觉巷借口,那启悟和于沐之各自上车驱车离开,我立在原地愣神了许久,直到寒风吹的我打了个哆嗦才晃晃悠悠走回铺子。
躺在床上,我静静看着天花板。
在处理沈晗生这件事情上我虽然没有得到任何东西,但却有种非常强烈的满足感。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虽然我清楚沈晗生的饭店还没有营业,但好奇心却迫使我走出化觉巷来到了深夜饭店所在的弄堂内。
和我预料的不一样,深夜饭店的招牌已经被摘除,如果不是空气中还弥漫着那股浓郁的香味儿,我肯定已经自己走错了弄堂。
沈晗生走了,他的心愿已经了却,也确实应该离开了。
长吁一口气,不知为何,我竟生出了一种如获重赦的感觉。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于沐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急忙扭头,就看到她一脸得意站在弄堂口。
疑惑望着于沐之,我纳闷问:“你怎么来了?”
“我去你铺子怎么敲门都没人应声,知道你不在这里,我估摸着你应该来这里了,还真在这里。”
于沐之这么早找我应该有事情,将疑惑询问出来后,她点头道:“不错不错,看来还是你了解我啊。”
我苦笑连连,让于沐之别卖关子,有什么事情快点说。
在我的催促下,于沐之急忙拿出手机,凑在我面前道:“喏,你看看吧,孙雪华早上发来的信息。”
我处于本能接过手机,朝手机上的聊天界面扫了一眼,不由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孙雪华发来的信息虽然很长,但大致的内容就是她昨晚来到了这家饭店,看到沈晗生的第一眼就有种非常熟悉的感觉,甚至产生了一见钟情的想法,她虽然已经忘记了前世两人的相恋,但这一世想要以自己的方式来爱着沈晗生。
将手机还给于沐之,我朝深夜饭店瞥了一眼:“等待了百年时间,终于有结果了。”
“你先别顾着感慨啊。”于沐之把手机装进手提包内:“你不是说孙雪华有克夫面相吗?沈晗生不会被克死吧?”
“不会。”我斩钉截铁摇头,一本正经道:“沈晗生已经可以长生不死了,就算孙雪华的克夫面相再怎么厉害,也伤不了沈晗生的。”
于沐之若有所思点头,好像又想起了什么问题一样,着急道:“方不修,你说太岁真的可以让人长生不老吗?”
我苦笑摇头:“如果太岁真有这个本事,那这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可以长生不老了。”
于沐之捋了捋头发不解问:“可沈晗生吃的那个太岁怎么会让他长生不老?”
“还想不明白吗?”我耸肩回应:“沈晗生吃的那块太岁生长在炼丹炉内的老道尸体上,那个炼丹炉必然是老道用来炼制长生不老药的,老道吃了那么多丹药最后死在了炼丹炉内,体内的真菌慢慢滋生出来形成太岁,其中也具有一定的药效,阴差阳错之下成就了食之便可让生人长生不老的太岁。”
“原来如此。”于沐之轻叹道:“大自然真是神奇啊,竟然可以滋生出这种东西出来。”
“可不是,不过这里面也有人为的参与。”我吁了口气,沈晗生和孙雪华已经离开,这件事情也算是彻底处理了。
和于沐之回到铺子,正聊着天,隐约间,我就听到一缕皮鞋落在地上的清脆声音从外面袭来。
这声音虽然混合在接踵的人群中,但却非常清楚,就像是专门让我注意到一样。
拧眉朝门口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老头出现眼前。
这老头穿着板正,皮鞋锃亮锃亮的,头发扎在后面,还抹着发蜡看起来油光发亮,脸上的沧桑并不影响整体感觉,完全就是一个帅老头,不过我瞅着这老头怎么看都有点眼熟。
盯着老头看了好一会儿,对方突然咧开嘴巴呲出了满嘴的黄牙,我瞬间就反应过来,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以前那个穿着邋里邋遢的老乞丐。
昨天看到老乞丐的时候还是一副邋遢相,现在竟摇身一变仿佛个老年版的霸道总裁,这前后的差距让我有点错愕。
“前辈?”于沐之也认出了老乞丐,从凳子上起身一脸不可思议问:“你怎么把自己打扮成这样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小妮子,帅吗?”老乞丐呲牙嘿嘿笑着,还摆出了一个让我头皮发紧的妖娆造型。
“帅,肯定帅啊。”于沐之连连点头:“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前辈这么一打扮,晚上去跳广场舞肯定会迷倒一大片老太太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老乞丐伸出食指晃了晃,纠正道:“什么人靠衣装?老乞丐……啊呸,老帅哥我本来就帅,就算不打扮也帅出了天际帅的掉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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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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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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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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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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