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在三国当大佬[系统]>第 106 章 第一百零六章
  听得糜竺这话,糜荏才发现距离他入长安,时间居然已经过去整整四年。

  每年都太忙了,虽说有一个强大的谋士团在,但东征西战、关心民生、处理政务已耗费他大半部分时间与精力,哪里还有心思去想这个问题。

  这个时代,三十岁的男子膝下没有子嗣,通常会被认为身体有病,是个废人。

  长安城对于他至今膝下无子之事隐隐有了些风言风语,之所以还没有人以此攻讦糜荏,主要是他这几年都比较忙,他们没有逮着机会,又以为他的妻子尚在家乡;家乡则有糜竺帮忙掩饰,是以目前才没有走漏风声。

  糜荏不打算给百官发挥的机会,便对糜竺道:“此事是我顾虑不周。”

  “我常年身在外地,此事还需大哥帮忙安排。”

  糜竺松了口气:“你能接受那就最好。”

  糜荏笑了:“我从来没有不接受过继子嗣,以前不就说好的么。”

  他对荀爽道:“也请伯父帮文若安排一二。”

  他与荀彧在一起时就说的很清楚,这一生都不会成亲生子,只从宗族过继一两个孩子。虽说他对于孩子并未有多少期待,但不管从哪方面来讲,现在确实都该考虑此事了。

  有了孩子之后,他会学着去让自己去做一个合格的父亲。

  荀爽点头应下。

  他们在四年前入长安,这些年没有回来。按照这一时间来算,孩子要么已经三岁及以上,要么还没有出生。Χiυmъ.cοΜ

  从各方面便捷度来说,糜荏更倾向于过继三岁以上的孩子。

  婴儿容易生病,也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关心照顾,而糜荏如今最缺少的便是时间。

  可若是将孩子完全交给下人照料,也不是他的性格。

  相比之下,三岁的孩子比需要吃奶的婴儿容易照顾,基本上可以认人,长大后又不会记得多少事,属于麻烦最小。

  糜荏把自己的要求同糜竺说了一下,糜竺脑中就浮现出一个瘦小的人影来:“咱们族中,还真有一个这样的孩子!”

  糜荏颇感意外:“哦?”

  糜竺见他有兴趣,详细介绍了孩子的情况。

  那孩子的祖父与糜荏的父亲是从兄弟,这祖父死的早,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早些年多靠糜竺差人照顾。

  糜荏依稀记得一点,按照亲缘关系来说那孩子的母亲算他的远方表妹。

  前些年嫁了人,可惜命苦,夫家早亡。婆婆又刻薄无比,到处说她克夫,糜竺知晓后便花了点钱将她接了回来。

  回来后才知她怀孕两个月了,终究没舍得落掉,这些年一个人辛苦带着孩子。她身体垮了,久病在床,全靠糜竺帮衬。

  为了防止他人说闲话,此事糜竺做的隐秘,知道这孩子的人还真不多。

  且他今年三周岁,是糜荏入长安那年的十月生的,时间上来算也正好。

  糜荏不置可否一颔首:“行,那便见一见这孩子罢。”

  于是这日傍晚,他见到这孩子与他的母亲。

  孩子虽然已经三周岁,人却长得瘦弱,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一看就是这些年营养不良的结果。模样清秀,眼睛很大,看久了隐约有些糜荏的轮廓。

  这会正用那双与他相似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糜荏。

  他的母亲比糜莜还小几岁,满面愁苦,头上甚至冒出一缕缕白发。她已经知道糜荏想要过继他,心中又是喜悦又是凄苦,闻言轻声道:“小名安儿,大名,还没有取。”

  糜荏蹲下身去看他:“你自己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答道:“我,我叫安儿,你是谁啊?”

  眼前这个人长得真好看,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虽有些害怕却本能地想亲近他。

  “我是你的父亲,”糜荏笑了,“从今往后,你名糜徵,是我的儿子。”

  “知道了吗?”

  糜徵茫然地看看糜荏,又抬首看看自家母亲,见对方含泪点头,小心翼翼唤了声:“……爹爹?”

  啊,那他以后就不再是野孩子了,他也要有爹爹啦?!

  “乖。”糜荏把人抱起来,“一会给你吃奶糖。”

  糜徵小小的身体依偎进糜荏温暖、宽大的胸膛里,整颗心都雀跃起来:“嗯!”

  虽然不知道奶糖是什么,但爹爹给他吃的,一定很好吃呀!

  ……

  既然过继了人家的儿子,母亲自然也要安排妥当。

  先将这对母子安排成早逝模样,再把孩子上到自己的户籍名字,而后便是养在府中,对外宣布。

  朐县中人微愣,下意识想,糜相居然有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吗?

  额,不记得了。

  就记得糜府似乎没有大张旗鼓的举办过婚礼,那生母估计就是某一个妾室吧?

  朐县士族百姓这般想着,普遍接受了自己的脑补。

  处理好此事,时间已过去大半个月,荀彧的孩子也有了一点眉头。

  那孩子比糜徵大一岁,身世却一样不幸。他生母早亡,小时候受父亲虐打,两岁时被他的外祖发现,才被带回。所以落下一点心理阴影,至今不爱说话。

  但他很聪明,有一次听他的祖父念书时,居然指出祖父的某一处误读。若非他的外祖年纪大染了重病,也不想叫他过继给别人。

  与糜徵不一样,他早慧又有一些心理问题。于是他的外祖把他叫到跟前,耐心对他解释此事。

  四岁的孩子脸颊上还有些肉嘟嘟的,表情却有些冷。他沉默许久,然后道:“你,不要我?”

  外祖温和道:“不是外祖不要你,是你的父亲想要把你接到长安去,以后亲自教导你。”

  那孩子又沉默了。

  他自然不记得当年的遭遇,就算外祖没有详细说明他被带回来的缘由,只说他的母亲死了,这些年就被周遭的孩子嘲笑是没爹的野孩子。他的心里其实是期待父亲的,可是又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使得他不敢深究下去。

  还是糜荏看出了他的犹豫,蹲在他面前直视他的双目道:“你的父亲,是全世界最好的人。”

  “他聪明,善良,温柔,正直……还长得很好看。”糜荏徐徐道,“就是以前太忙了,没有兼顾到你。现在他想补偿你,你能给他这个机会吗?”

  那孩子又默了许久,皱眉问:“比你,好看?”

  糜荏一愣,而后笑了:“我觉得是。”

  在他眼里文若就是最好看的,没毛病。

  过继事了,已是春三月。

  给荀彧的上一封信里大致介绍了孩子们的情况,荀彧了然接受,给孩子取了名字,荀恽。

  这期间糜荏也没有闲着,正常对朝中发号施令,顺便帮忙处理徐州政务。

  荀爽毕竟年迈。若非麾下人才不够,他也不至于再叫荀爽上来作徐州刺史。不过总归有糜竺相助,也不至于太过劳累。

  雪退开学时,糜荏还抽空去了一趟儒经书院,看了看他的好友与白菜们。

  任嘏与管宁,先前从京洛返回朐县帮着老师郑玄开设学院后,曾被糜荏外派为县令。后来两人自觉为官没意思,他们还是更喜欢书院里安宁平和的气氛,就辞官回来做老师。

  还带回几位志趣相投的友人,平日里教教书,愉快谈经论道。

  如今瞧见糜荏,两人都很惊喜:“子苏,你总算有空来看看你的书院了!”两人热情地拉着糜荏,给他介绍书院中的一切。

  或许是不求名利,他们对待糜荏的态度也没有多大改变。

  这令糜荏很是愉悦。

  他要登顶大位,注定会失去更多的东西。能留住的,都值得珍惜。

  至于白菜们,先前郭嘉来割过一茬,带走崔琰与郗虑。剩下的都很水灵,就是小了点,需要两三年才能丰收。

  自糜荏以九宫八卦阵大胜公孙瓒,诸葛亮的才能便扬名徐州,小小年纪就得盛赞无数。司马徽担心他自满,对他愈发严厉。

  糜荏特意见过他,感谢他的计策与灵感,询问他要什么奖励。

  诸葛亮的双眼攸地亮了:“什么都可以吗?”

  “亮想要糜丞相您推广出来的所有器具,”他想要一套拆开来研究很久了,但这些器械对于百姓而言稀少又珍贵,他至今没有得逞。

  糜荏闻之颇感意外,还是承诺道:“好,过几日就送来。”

  他见诸葛亮欣喜地谢过他,沉吟片刻后道:“或许,我可以额外教导你们一些东西。”

  太过高深的物理与化学,糜荏自己也不懂。不过基础的那些,足够传授给这个时代的人们。

  当然,他早年就教过一些感兴趣的同窗,如今这些人都在他麾下工厂效力。

  糜荏从府中书房里找出当年的教案,先给书院中学生上了一门基础科学课:探讨一斤棉花与一斤铁,到底哪个更重。

  司马徽,郑玄:……???

  不是一样重吗,为何要上这样的课?意义何在啊?

  但等他们听到了课程内容后,却发现里头所蕴含的内容,出乎他们想象。

  课后就连司马徽都兴致勃勃地追问糜荏:“为何再轻的东西,最终也是向下落地,而并不是永远飘荡在空中呢?”

  这一节课后,书院爽快借出其中反应最为灵敏的,包括诸葛兄弟在内的十五人。甚至就连司马徽、任嘏、管宁等书院的老师,也跟着去听了课。

  糜荏则每日抽出一个时辰,去给他们上课。

  两日后,被打开新世界大门的众人满面震惊,如痴如醉地疯狂学习。

  他们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被解答,譬如天为何是蓝色的,为何会下雨,木棍插入水中后看起来为何会断层……所有问题,全部在糜荏身上找到答案。

  ……

  三月末,糜荏将他能教授的内容全部传与书院中人,准备返回长安。

  临别之际,周瑜带着鲁肃与孙策,前来拜见。

  作者有话要说:论亮亮发明蒸汽机的可能性?

  孔明灯都可以,蒸汽机也要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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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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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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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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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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