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信念动摇的人,也不可能成得了皇者。
“你们与魔族何异?”
李问禅轻叹一声,有些惋惜。
“或许在你看来,为了追求神境,我们已经疯了。是啊,其实我们早就已经疯了,数千年了,始终在原地踏步,走不出更远的路,甚至一度让我们怀疑,神境是不是根本就不存在?”
天河剑仙苦笑一声,“你不会明白的,等你像我们这样,苦熬数千年,回过头来,你所有的朋友,家人,兄弟,徒弟,都已经埋葬在时间长河中,化作一座座坟墓,当你思念他们之时,却只能去他们的坟前看望。”
“甚至久而久之,你逐渐不再去他们的坟前,因为太久了,时间逐渐让你淡忘了这一切。”
“在这个世上,你没有了任何珍视之人,曾经所爱的一切,都已经离你远去,你还剩什么能追求的?神境至尊,是我等唯一的执念,除此之外,什么也没了。”
天河剑仙的声音,带着一种深深的悲凉与寂寞。
曾几何时,他们这些皇者,也扮演着种种角色,是他人的父亲,丈夫,兄弟,师父……
那个时候,他们的身边,也有着一道道珍视的身影存在。
可惜,光阴无情。
他们这些皇者,当年得到了神之泪,所以突破了寿命限制,活了漫长的岁月。
但是其他人,终究还是在岁月下老去,渐渐死亡,这些还是善始善终的,更多的,是死在了昔日的仙魔大战之中。
“昔日仙魔大战,我们为了守护身边所爱之人,拼命而战,最终魔族成功被封印了,但是能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曾有人剑道天赋,比我更好,为了救我,却身死道消,曾有人与我约定,厮守一生,却先我一步而去……”
天河剑仙谈起这些过往,脸色复杂,哪怕成为了一代皇者,都忘不了这些悲痛,“后来又经历无数岁月,和我们同一代的人,也全部都死去了,我们已经一无所有。”
“李问禅,我且问你,如果有朝一日,你的家人,你的所有朋友,全部都不在了,你孤苦伶仃,孑然一身,你还会继续守护人间吗,没了他们,你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闻言,李问禅一时沉默。
会有这样的一天吗?
他的家人朋友都死去,只剩他孤零零一人,他不敢去想这样的结局。
他拼尽一切的变强,就是为了踏灭魔族,平定大乱,保护所有人。
“你就不怕,封印破除,魔族出世,鲜血染红天地的一天会到来吗?你一人之力,如何与魔族抗衡?你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你所爱之人死去,你会痛恨自己的无力,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够强大。”
“但是现在,你还有机会!”
“只要你与我等,一起成就神境至尊,必可踏灭魔族,只有这样,才能换来万世之太平!”
“万世之太平?”
李问禅冷笑一声,“建立在累累血骨之上,人间亿万生灵的太平吗?”
“对你来说,人间很重要,你要守护人间,但是对我们来说,秦岭福地更重要,我们要守护的是这里,为此,哪怕牺牲人间,也在所不惜!”
吞天王接过话来,一字一字道,“如果你想保护所有人,那就太天真了,有的时候,有舍才有得!通往未来的船,容不下那么多人。苦海无边,你一人之力,又怎么可能渡得了所有人?”
人间和秦岭福地,必须要做出取舍。
这是这些皇者的共识。
但是李问禅却不想做这样的取舍:“如果牺牲一部分人,才能保护另一部分人,就是你们选的路,那么这条路上,注定不会有我。”
说着,他看向帝子,眼神仿佛要看到帝子的灵魂深处:“你是一帝的徒弟,昔日一帝一直在为人族而战,最后不惜牺牲自己,利用生命本源将魔族封印在昆仑界,那么你呢?”
当年的一帝,以人间灵气和自己的生命本源为代价,才封印住了魔族。
也是因此,他离死不远,才会置之死地而后生,尝试修炼万星飞仙术,结果出现荧惑寿星,最终陨落。
“当年师尊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这种豪情,方才是大丈夫大英雄。对我,他更有传道授业之恩,若是没有他指点,也没有我今日。”
帝子敬畏道,对于那位一帝,无论过了多少年,他始终抱有着身为徒弟的尊敬与感激。
“但可惜,我不是师尊。”
“我和他不一样。”
“师尊所选的路,也不是我要走的路!”
帝子斩钉截铁道。
“为何?”
李问禅问道。
一般来说,徒弟就是师父的衣钵传人,薪火继承者,徒弟往往也都会继承师父的信念,完成师父的遗志。
“你知道师尊当年有多强吗?抬手间便可撕裂虚空,一念间便能移山填海,一怒之下,可改天换地,颠倒乾坤阴阳。”
“但是,强如师尊,最终还是死了。”
“人力终有尽时。”
“我虽无敌秦岭福地,所有人都认为我是第一高手,但你知道吗,如果他们一旦联手,我也要败退!”
“当年的师尊也是如此,他虽强,却没有人能与他并肩作战。”
帝子一个字一个字说着,字字沉重。
他已经足够强大,为秦岭福地第一高手,这里的皇者,没有一个是他对手。
可一旦这些皇者联手,他也要败亡。
这就是一个人的极限。
生而为人,终归是有极限的。
一帝也是如此。琇書蛧
人族即便再出一个一帝,也只会重蹈覆辙。
除非是有更多的神境至尊,更多的强者,才能和魔族真正分庭抗礼。
“当年羽皇,就是因为不同意你们的理念,才被你出手击杀吗?”
李问禅目光低垂,看不出喜怒。尸鬼道人跟他说过,当年羽皇和帝子冲突的原因。
“他太妇人之仁。”
帝子冷漠道,“牺牲人间,是我等共同的计划,岂容他破坏?”
“看来,我们之间,只有死战了。”李问禅长叹一声,发出一种悲凉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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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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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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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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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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