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锋正在家中练习唱歌技巧。
这个小区,在S市中只能算作是中等偏下,一平方一万五的房价,
吴锋这些年赚的钱,除了全款买一套这样的房子以外,剩下的钱,他全都寄回了在Y省农村老家的父母。
也不是吴锋不愿意接父母到城里来住,他早就提过这个事情,但是父母坚决不同意,任他怎么劝说都没用。
但他明白父母亲的深意,一是不想给他添加更大的负担,吴锋父母知道儿子在外面一直为了音乐拼搏,
本就十分艰难,虽然现在境遇会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在音乐这条道路上,依然是前路茫茫,看不到终点。
二是他们也舍不得离开住了几十年的老家,城里面灯红酒绿的繁华世界,跟他们这样,长期生活在,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生活格格不入,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的发展了,
他们不愿意别人因为吴锋有个农村出身的父母,而对吴锋产生轻视。
他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对物质生活并没有太大的需求,xǐυmь.℃òm
但是对音乐的执着,却是非常强烈的,
甚至他目前都还没有成家的想法,因为他觉得一个人也挺好的,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歌唱中,不必为凡尘俗事而分心。
他又是幸运的,事实上他见过很多跟他一样,对音乐充满了极大的热情之心的音乐爱好者,
甚至有些天赋确实很好,能唱还能自己作曲写词,各种乐器也玩的很6,但是就是一直郁郁不得志,没有遇到能识千里马的伯乐。
而他自己,在那些人当中,天赋只能算作一般,学东西也比较慢,所幸,还算勤奋,
他老家的母亲读过一些书,知道一些做人的道理,他母亲从小就告诉他,
“锋子啊,你笨不要紧,咱们老吴家祖上也没出过什么读书种子,但你千万要勤奋,不勤奋就得饿死,
好吃懒做是没用的,别人做一次能干完的活,咱们一次干不完,那就两次,三次,迟早能把它干完。只要勤奋,没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勤能补拙。”
吴锋母亲告诉他的道理,他一直铭记在心上。
事实上,他也如此的做了,
他只读到高中毕业就没有读了,家里父亲生病,需要用钱,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母亲出去附近工厂里给人打零工。
于是,为了不给家里增加经济负担,高中毕业后他就没有再读大学了,尽管他的分数已经达到二本学校的录取分数了,
高中老师也来过家里劝过几次,但吴锋心里已经打定主意,随后就一直在各大城市中漂泊,打工,除了必要的生活费用,其余的都一并寄回老家。
在打工期间,有次某商演活动,主唱者临时有事,主办方只好临时抓壮丁,当时正在主办方打杂工的吴锋,就这样被临时的安排上去演唱歌曲。
当时活动主持人也没怎么跟他交代,就说了一句,你就唱自己会的歌曲就行,然后就被推上了商演舞台。
吴锋人生中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事实上他当时头脑懵了,完全抓瞎。
不知道该干啥,台下这么多双眼睛望着他,他害怕的颤抖了起来。
后面的主持人见他还不唱,赶紧提示,就唱你最熟的歌。
最熟悉的歌曲?吴锋瞬间想到了那首,从小听到大的民谣,《我的老父亲》。
得到了提示,吴锋也就定下心来,硬着头皮的唱起《我的老父亲》
所幸这首歌在龙国已经算是家喻户晓级别的歌曲了,
台下的观众都能听懂。
就这样一首歌唱完,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
甚至有些观众的眼睛明显变得通红和湿润。
第一次唱歌,就受到大家好评,这无疑的增强了吴锋的自信心。
那个商演活动的主持人都在问他是不是有练过?唱得很不错,富有感染力。
并且说下次活动就让你上了,还给了吴锋一些辛苦费,
虽然主办方给的费用,不及原先请商演歌手的三分之一,但毕竟聊胜于无,这些也够吴锋吃好几天了。
就是这样,通过这个阴差阳错的事件,吴锋打开了一个新天地,
他第一次觉得唱歌对于他来说,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他享受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享受台下的观众为他欢呼,为他鼓掌的情形。
以至于他能在出租屋里,乐此不疲的唱着各种各样的歌,直到附近邻居找上门来,差点要找他干架为止。
后面的他,对于音乐越发的痴迷。
他在打工之余,自行去书店里买些声乐,
和一些讲解演唱的技巧等专业的书籍。
后面,他索性以给人商演活动演唱,酒吧驻唱,街边唱歌,为谋生手段。甚至为红白喜丧之事唱过歌,
虽然条件艰苦,但他不曾放弃过。
当然在这期间也遇到了许多难堪的往事。
当时有一家商演活动叫他去演唱,一天500,包伙食,要唱三天。
吴锋同意了,
结果等他去了才知道,主办方要求他唱的是,主办方自己创作的顺口溜,(内容相当于脑白金的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脑白金啊!),
主办方看中他的原因只是他嗓门大,中气足,价格低,有过经验,不会怯场,仅此而已。
他当时心底突然冒出一股耻辱感,他拼命的学习音乐知识和演唱技巧,可不是为了唱这些垃圾的!
他干脆的拒绝了,说:“我不唱,你另请高明吧!”
然后便毅然而然的离开了现场,而背后还传来主办方一位负责人的疯狂嘲笑,
“你装个毛啊,就给我装,啊?一个臭吊丝,还真以为是什么歌手啦?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搁我这讲艺术,讲音乐?你配吗?配吗?”随后负责人比起了中指。
直到后面,他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贵人,
那就是段朗。
段朗在一次下班时候,走在街上,看到了正在人行道进行街演的吴锋,
当时的他,已经没有经济来源大半个月了,
没人请他去商演助唱了,
那次街演是他为了告别音乐这条路而策划的,
毕竟人还是得先活下去,才能再考虑其他的,况且家里还有父母亲需要吴锋抚养,
他已经选择放弃音乐这条路了,
也许那个负责人说得对,他只是个半吊子出身,他配去谈音乐吗?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
段朗走到他面前,认真的告诉他。
“不,你配。”
有时候,成年人的崩溃,只在一念之间,
吴锋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哭了,
一辈子都没哭过的人,就因为段朗一句话。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啊。
段朗将他正式的带入艺人这个身份,
以前的吴锋,只能算作是,
街头艺人?
流浪歌手?
或者是破卖唱的。
锦上添花者多,
雪中送炭者少。
人生得一知己足以,
这是吴锋第一个贵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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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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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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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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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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