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狼狐传(生子)>第 382 章 第三百七十二章
  胃口好了一段时间后,我发觉和夜子郎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不过我也搞不懂的一点是,当这种变化一旦开始,我的胃口就不如之前好,有时候会犯恶心,明明只吃胡萝卜和大白菜肚子也会觉得胀胀的。

  肉胎育囊里有了胚胎应该把不出来脉象吧?夜子郎之前给我把过玉儿,我自己知道肉胎和常人不太一样,没那么容易摸到脉象。玉儿和溯儿都是身体开始排斥了才后知后觉肚子里有东西,不过这次不是,夜子郎每个月都会喝十分伤阳的药汤,就算有,我觉得他短时间内也生不出健康的崽子。

  今早起床的时候,我很自然地跳到了夜子郎背上。他背着我刷牙洗脸,我就挂在他脖子上‘赖床’。他通过墙上那面用白灰粘了很久的老镜子看我,我也看他,我很坏,忽然张口重重地咬了他的耳朵。

  夜子郎的半只耳朵立即充血了,他也疼得一只手护住耳朵怒吼,另一只手拖着我的屁股,往上托了托。我仔细观察他的表情,一副拿我没办法,但还是担心我的模样。我透过他的指缝观察他的耳朵,那些毛细血管被我的牙咬得乱通通,一片绯红。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仍然背着我洗米,熬粥,打鸡蛋面糊要煎特别嫩的鸡蛋饼给溯儿吃。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受了欺负会压脾气,也不闹,也不问为什么,等到某个我以为已经烟消云散了的时刻他就会用尽一切办法报仇。

  但是我们是动物不是吗?动物不需要有那么多没用的记忆。

  “还困吗?不困也该刷牙了。”

  他轻声道,话语里明显还有一些云淡风清。

  我没回答,从他身上跳下来准备洗漱了。溯儿像只小猪,还没醒。我从窗户外面看她,今天会出大太阳,不出意外,我女儿应该会被热醒。她狼亲每天晚上都给她包毛毯,不热才怪。

  还不到吃早饭的时候我就先去练剑了,夜子郎忙完后来检验我练习两个月的成果。很烂,烂得不能再烂了,被狼王刀扼制了两回我就破防了,把剑插到土里,干脆和夜子郎赤手空拳的打起来。

  不过夜子郎手里还拿着狼王刀,我自然恐惧,可我打上了头也不怕了,夜子郎只好往后退了些。我一开始以为他是要锻炼我的反应力,没想到过了招基础的身法后他趁我不备便把刀架在了我全身上下最让他受用的地方上。

  “怎么不继续了?”

  我问道,闭眼想象自己的器官变成血水龙头的样子,画面太残暴,但我喜欢,我喜欢疼痛。我开始喜欢破坏自己了。夜子郎好不容易把碎成一片一片的我拼凑,我不喜欢他,那我就用撕碎自己来回报他。

  皮肉重新长出来的时候,会有无数条增生疤痕,每一条都是我们之间无法消逝的隔阂。

  “割吧,狐狸的,也可以炖汤喝吧?”

  我问道,夜子郎却始终没有下手,只是苦笑:

  “我只想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天气热,要放地窖里,我不喜欢吃预制菜。”

  我没任何的顾忌,直说道:

  “反正到了最后我们都会听前列腺的话。脑子如果有意见,就让脑子自己先消化。欲望实现后,权欲只会膨胀,不会消弭。”

  他有些失落地接了一句:

  “我没有赌徒心理,你就是我能抓在手里的筹码。”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因为我没听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大约同他在门口打了一个时辰,我的衣裳都汗湿了,夜子郎也是。我舀了一盆冷水简单擦擦脸和背,夜子郎说过,早上不要洗澡。他说早起的人就像是一簇春天里的嫩苗,早上的温度和湿度不用浇水,阳光正好,流了汗擦擦就行了。到了黄昏,那时候太阳下去了,水分蒸发得差不多了再浇水。

  诸如此类的知识太多了,我也不记得自己记得哪些了,夜子郎一直在身边,否则我会拿井水从头淋到脚,爽!

  岐山以前没有柴火,水井是公用的,一个人几桶都有定数,我好想好想试试在井边不顾及所有的冲澡。如今有了小水井,但是夜子郎不让冲冷水澡了。

  其实我也明白了,几次冲完冷水澡我就肚子疼,犯恶心,会跑好几趟茅房。夜子郎说,脾胃虚弱的人本来就容易肠应激,何况是拿凉水往温热的肚子上泼?

  道理都明白,可我还是想冲冷水澡,我趁夜子郎在剥鸡蛋,忙把那半桶凉水往胳膊上冲,冲完了我打了一桶新的往水缸里倒,夜子郎特别高兴,直夸赞:

  “岐儿胃口好了,干起活来打了鸡血似的。”

  我沉默了,自顾自地把他剥好的蛋拿来吃了。蛋黄漏出来放碗里,蛋白我吃了。见夜子郎没表态,我又伸手拿了一个,夜子郎干脆把剩下的三颗蛋黄都剥掉,蛋白放到粥里搅了搅。

  “真挑食,不过粥一定要吃。我还有鸡蛋饼。这些蛋黄我下午和猪油渣炒一炒,撒点孜然,岐儿会喜欢吃的。”

  提起孜然,夜子郎就开始天马行空,问道:

  “孜然羊肉汤,喝吗?我好像很少做这个。”

  “上火,算了吧。”

  我道,默默地拿勺子把蛋白碾碎,和白粥搅和在一起很好吃,怕腥可以放一小勺炸姜丝,拌过盐的那种,吃起来更有味道。夜子郎只炸了葱油,我就浇了一小勺,也是很香的。

  “那我煮自己的份儿。”

  他道,吃饱了就出去买羊肉了。粥已经给溯儿打起来了,给她放了一小勺碾碎的鸡蛋饼和粥拌在一起,这样孩子不会吃完了鸡蛋饼不吃粥。她现在不用让夜子郎追着喂饭了,除了要收拾小桌板以外还是挺轻松的。我记忆里,夜子郎差不多八岁大的时候还要他爹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捏着勺子求他吃两口。想到这儿我就不由得笑出了声。

  夜氏伙食很好,祖先是一位哒阿拓玛(类似于侯爷这样的世爵),哒阿拓玛是当时狼主的一位嫡亲弟弟,狼主十分忌惮。哒阿拓玛没有实权,第二代出了个将军,名为坛达。为了抵抗北下的外族部落的侵略而牺牲了。他的兄弟善用蛊毒,传说这位用蛊驱赶走了北下的外族。此后夜氏接受了封赏,从那开始整个家族都与中原密切来往。也算是经商吧,蛊虫,绸缎,草药,金器。到了夜子郎出生时整个家族已经十分庞大,即使是灾年夜子郎也顿顿有肉吃。小时候我十分震惊于他把烧羊肉一块一块地抛给猎狗吃,岐山很穷,吃不上肉。他们家待人大方,我当时只是一个孩子,他们也会十分热情招待。我馋着桌上的一道道荤菜又不敢动时他母亲就给我夹好多菜,比我高壮得多,他说不吃肉是长不高的。

  纵然山珍海味也是会让人吃腻的,而且他们的调料总共就那几样,盐和油都很少,而且几乎每天早上都有牛羊肉汤吃,他爹认为小孩子不用吃味道太丰富的,夜子郎也是被喂惯了,喂挑食了,他自己也明白,所以现在哪怕溯儿吃得再脏也不喂了,再喂下去孩子就没有吃饭的概念。她会觉得吃饭是为了狼亲,只要她一摇头说不吃时我们做大人的就任她拿捏了。

  这样也好,她自己吃,饱了就不吃了,夜子郎来喂就一定会把一碗喂到底。小孩子一天之内都不会有太大的消耗,何况我还会给她准备饭后水果,不到两个时辰夜子郎要喂她吃营养点心,孩子很容易胀气。商量之后,我们把点心分量减半,营养汤粥糊两天吃一次。

  饭后,我烧了半锅水把餐具都丢进去煮了,加了一些洗碗粉,我再打长铲子往锅里搅一搅,差不多也洗得七七八八地了,然后再换半锅水把餐具再搅一遍就洗好了。这是我的洗碗方式,早晨限定。因为中午会有残羹,油脂也多,这样洗是洗不干净的。

  “懒虫,别嚯嚯锅了。”

  夜子郎拍了拍我的肩,我忙让了个位置给他,我指了指那些刚捞起来的瞒着热气的碗筷,坏笑道:

  “锅里有水,给你焯羊肉吧。”琇書蛧

  夜子郎直翻白眼,调侃道:

  “黑店才用洗碗水给人做菜。”

  我听了呵呵大笑,往墙上一靠看他切葱姜蒜。如果他不洗碗的情况下就会去备菜,没多久,我就看到了一碗炒蛋黄。蛋黄变成了一颗一颗和孜然糅杂在一起的细碎颗粒,很香,我用筷子沾了一点吃,咸香得很。

  “中午给你贴几个玉米馕子,孜然蛋黄馅的。”

  我点点头,然后去储物间轻点了一下纱布棉签针筒酒精敷料这些东西的库存。我们的书架已经快被这些东西遮住了,整理的时候我的牙根就咬得紧紧的,不知道夜子郎的神奇大脑里有没有收纳这个概念,如果说没有,他可是这个家里最勤快的人了,如果说有,我觉得他放置物品的思路是不是有些打结了?

  趁着还没人,我忙把一箱箱医疗用品往外搬,溯儿一看箱子叠得很高也不敢来捣乱了。清出来一条过道后我忙把书先全部搬下来了,太多了,基本是看完了的,有很多文献古籍夜子郎保存得很好,我怕被我搬坏了忙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把它们包住。剩下的也有我的,还有一些空的稿本,之前绣楼送我的,他们学校也有很多。一定是夜子郎说的我在写日记他才给我送这些,不过我很喜欢,绣楼是很细心的人,和夜子郎的细心完全不同,他的细心让人感到十分舒适和放松,夜子郎细心起来就让人觉得他马上要开始摆道理,钻牛角尖了。

  “岐儿?你要拖地吗?”

  夜子郎从灶房出来的时候看着这么一堆东西大吃了一惊,我忙指了指里面那个大书架子,气喘吁吁地说道:

  “来,搬到二楼去。”

  夜子郎愣了愣,脚步好像挪不开似的,然后开始求我:

  “就放在楼下吧,这么近,我看完可以随手拿去放着。”

  我看了看茶桌边那面空荡荡的石灰墙,指着墙笑道:

  “放这儿。”

  夜子郎摇了摇头,还是不愿意。

  “溯儿会嚯嚯的。”

  我有些无语了,他还杵着不动,我就先把储物间的地扫了扫,拿干湿毛巾擦了擦书架。过了会儿夜子郎走进来了,低着头说道:

  “我搬就是了,你要叫溯儿不能撕书。”

  我松了口气,陪他一起把书柜挪出来了。紧接着他整理起书架,我把一箱箱耗材搬到储物室堆好。清出来一个书架果然宽敞不少,虽然里面还有个放杂物的木架,但看起来已经比之前整洁多了,拿东西也方便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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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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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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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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