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红楼开始的名著之旅>第十四章 赠马
  穆栩听得徒睿抱怨,非但不同情,反倒被逗的哈哈大笑。

  气的徒睿直骂,要和他割袍断义。

  别看他说的可怜,其实徒睿很疼这个妹妹,毕竟是一母同胞的亲妹子,又不是家里那几个庶出的兄弟,他只是嘴上抱怨,实际心里不知多疼这个妹妹呢。

  穆栩当然知道这家伙只是装可怜罢了,不过他这个表妹在家的地位地位肯定在他之上就是了。

  没辙啊,谁让皇家到徒睿这一代,阳盛阴衰到了极点,就这一个丫头呢!

  这丫头刚出生,就被太上皇封为,明珠郡主,等将来及笄了估计也少不了一个公主封号。

  就连穆栩母亲回京,都专程给这丫头准备了一份礼物。

  那礼物还是穆栩父亲为了给母亲过三十五岁生辰,花重金从极北之地购得的几张火狐皮做的披风,结果却被穆栩母亲送给了这小丫头。

  火狐只生活在极北之地,极为稀少。全身雪白,一只身上的皮毛,只够做个围巾或者手套。因为穿戴在身上仿佛自己会发热一般,因此得名火狐。

  穆栩父亲花了万金才购得能做一套披风的火狐皮,没想到最后却便宜了这臭丫头。

  徒睿看穆栩半天不语,忙催促道,“表弟,怎么样,今日陪我回府如何?”

  穆栩知道这家伙就是想找他做挡箭牌,怎肯这么便宜就答应他。

  也不回他,见此时已经离开大路,没了行人,当下催动胯下马匹,让马儿加快速度跑了起来。

  徒睿见他还没答应自己,急忙高喊,“喂,你不会这么没义气吧。”

  穆栩也不回头,左手扬起马鞭挥了挥。

  徒睿见状,吩咐自家护卫保护好马车慢行,自己带了杨安等几个护卫,快马加鞭跟了上去。

  穆栩在辽东时,经常去野外骑马打猎,马术自是练的不错。

  回京这么久,还没有这么痛快的骑过马。骑在马上,吹着深秋迎面而来有些冷的凉风,不由感觉精神一震。

  胯下的黄骠马,好不容易出来放风,也兴奋的摇头晃脑,放声嘶鸣,也不用穆栩催动,就自脚下生风。

  穆栩在辽东府上也有好几匹宝马,不过这次回京就带了两匹,除了这匹黄骠马,还有一匹踏雪乌骓。

  这些马都是这几年同女真人换来的,虽称不上万里挑一,但也是常人难寻的宝马,在京城这地界,估计除了皇宫大内,也找不出几匹能和自己座下黄骠马媲美的了。

  又向前跑了一里,担心自己马快,徒睿他们跟不上,于是控制马儿慢行。

  那黄骠马刚才跑出兴头,颇有些不高兴,不住的打着响鼻。

  穆栩拍了拍它的脑袋,安抚了一会儿,这才来到路边,翻身下马,等徒睿他们追上。

  也不去管马,那马儿也颇有灵性,也不走远,自在路边吃草。

  穆栩在路边等了将近一刻钟,徒睿才带着杨安几人赶上。

  他倒也识货,下马之后径直来到穆栩的黄骠马前,绕着走了一圈,嘴里不停啧啧出声,随后笑着对穆栩道,

  “表弟,下月十八乃是我的生辰,你看不如…”

  穆栩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的马,哪能不知他打什么主意。他对这便宜表哥的脸皮也是服了,两人满打满算也才见第三次,就这般不客气。

  虽然他很喜欢徒睿的真性情,还是白了他一眼,毫不客气道,

  “不行,这马儿我养了三年了,好不容易才养成,你可不要打它的主意。”

  徒睿也不是真要夺人所爱,见他这般,也不再讨要,不过到底还是心痒难耐,非要与他今日换马骑乘,怎么也要试试这匹宝马。

  穆栩连忙拒绝,他倒不是小气,说着向徒睿解释道,

  “这马儿是我从辽东回京的路上,才驯好的,旁人现在还骑不得它。”

  想了想终究还是道,“罢了,我府上还有匹踏雪乌骓,不下这匹黄骠马。”

  “那马儿也是我从辽东带回京的,还没来得及驯服,等下月你生辰,就送你作生辰贺礼了。”

  不过到底不放心,还是叮嘱他,

  “这两匹马,都是我让人从女真人那换来的,性子有些烈,你最好找人驯服再骑。”

  徒睿听他说要送自己宝马,喜出望外,忙不迭的满口答应。

  穆栩看他的样子也没放在心上,忙又认真交代了他一遍。

  徒睿看他说的郑重,也不敢轻视,他也知道往日自己骑的马儿都是骟过后,再经过调教的,与那些草原烈马不同。

  不过想到下月生辰才能得到那匹宝马,心里就像涨了草一样,又厚着脸皮求穆栩提前把马送他,还美名其曰,提前送他生辰贺礼。

  穆栩被他缠的没有办法,只得答应,明日让人把马送到忠敬王府,他这才作罢。

  说话间,后面的护卫簇拥着徒盈儿的马车到了,二人又重新上马,带着队伍往目的地行去。

  不多时,众人才来到香山脚下。

  香山,又称龙门东山。位于神京城南,因盛产香葛而得名,西滨伊水河,东接万安山。

  望着远处至多只有几百米的香山,穆栩不经心潮起伏。他前世和朋友自驾游去嵩山少林寺,曾路过这里,还曾停车在这里休息过。

  那时的香山只有后人重新栽种的小树苗,哪像如今,打眼望去,一片森林。

  穆栩望着远处,想起前世,不经意间迷了双眼。虽说来到此世,已经十六年了,可前世三十五年的时光有哪里容易忘记。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随着身体素质提高,记忆反倒更加清晰,很多时候他都不经意间会想起前世。

  如果可以,他宁愿选择忘怀。至少那样他的想起前世的父母,心里不会那么痛苦,想起前世那些难忘的人,心里也不会难受。

  徒盈儿本来下了马车,就带着两个侍女直奔穆栩而来,准备找他算账。

  不想到了穆栩身后不远,看着他眺望远山的背影,衬托着远处山上,深秋不断被风吹起落叶的树木,显得越发萧瑟。

  虽然她才十岁,心里也莫名觉得酸酸的,于是责怪表哥的话,突然说不出口了。来到穆栩身旁,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轻声道,

  “穆哥哥,你看什么呢,也不理我。”

  凭着穆栩的耳力,自是早就听到有人来到自己身边,所以早早就收拾好了情绪。

  此时看到徒盈儿穿着一身特意改制的淡紫男装,歪着头,眨着不解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不禁让自己表妹的样子萌到了。

  他伸手摸了摸小丫头的头,笑着道,

  “怎么样,是不是对眼前景色有些失望,要来野外散心,还得是春夏之交。”

  “那时节,天气正好,树上也长长出了新叶,正是踏春的好时候。”

  徒盈儿摇着头,一边躲开穆栩弄乱自己头发的手,一边回嘴道,

  “我才不要郊游呢,我也要跟你们一样骑马打猎。”

  说着还做出一副拉弓射箭的样子,朝着远处山上比划。

  看着她可爱的样子,穆栩也被她感染,心下高兴起来,朝她打趣道,“那要不要表哥再送你匹小马。”

  徒盈儿毕竟还小,心情好的更快,顿时顿足不依,

  “我才不要小马,我要骑大马。”

  “小马多可爱,你还可以亲自喂它,让它陪你长大。”穆栩也跟她逗趣。

  徒盈儿想了想小马可爱的样子,犹豫道,“那表哥能不能送我两匹马,小的陪我玩,大的我出门骑。”

  这点小事,穆栩自是笑着应道,“好,都依你。”

  徒盈儿兴奋的跳了起来,吓得身边两个穿着一身小厮衣服的丫头赶紧扶住她,生怕她失足摔倒。

  看着后方已经搭好了营地,穆栩忙拉住想乱跑的小丫头,一起向那边走去。

  路上小丫头还不忘叮嘱,让穆栩不要忘记给自己的小马,末了还举着小拳头威胁他,他要是敢忘了,一定让姑姑给他好看。

  惹得穆栩哭笑不得,只能连声答应。谁知这小丫头又说起来时路上,穆栩只顾自己骑马,也不理她的事情,逼着穆栩又答应,改天接她到自家玩,这丫头方才作罢。

  回到营地,穆栩四处转了转,本想把小丫头甩给徒睿,谁知道这家伙看他被徒盈儿缠住,心里高兴还不及,哪里会来接锅,还在那装模作样的指挥众人搭建临时休息用的帐篷。

  得,穆栩看着亦步亦趋跟着自己的小丫头,知道今天也别想好好打猎了,权当陪她出门散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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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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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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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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