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红楼开始的名著之旅>第二百六十三章 振聋发聩
  穆栩话虽如此说,但到底不忍驳了黛玉之意,因而转移话题道,“我方才已想到了合适的人选,正要说来让你们参详一下。”

  黛玉几人一听,皆露出好奇之色,穆栩见状,也不卖关子,笑着说道,“我说得是三舅舅的次孙徒弘,那小子年方十六,尚未娶妻不说,为人还颇为上进,性子又沉稳干练,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说完,他又玩笑道,“若是巧姐真参加大选,被指给我表弟中的一个,那以后这辈分可怎么算?”

  几人闻言都笑了起来,巧姐更是红着脸不依起来,“哎呀,姑父你说什么呢!”

  闹了好一阵,黛玉才对王熙凤道,“这我去拜访忠礼王妃时,曾见过那个徒弘,着实算得上青年才俊。”

  王熙凤心下一盘算,那徒弘虽不是嫡长孙,但日后最少也能得个郡王爵位。再者,自家说是国公府邸,但实际不过是一等将军,而且老太太如今已然去了,怕是再挂着荣国府的匾额有些不妥。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让巧姐去参加大选,先不说能不能选上,就是选上了,说不定是个侧妃,未来女婿的人品也不能保证。

  想明白这些,王熙凤立时千肯万肯,忙向穆栩福了一礼道,“那这事就拜托给妹夫了,你可一定要促成此事。”

  穆栩用手虚扶了一下,口中却道,“二嫂子这回可拜错了佛,你该求玉儿才是。”

  王熙凤大是不解,连黛玉也疑惑道,“怎么说得好好的,又扯到了我这里?”

  穆栩摇头失笑,“就你们还是朝廷命妇呢,我且问你们,一般大选由何人负责?”

  “你是说太后娘娘?”黛玉脱口而出。

  穆栩依旧摇头道,“若我猜的不错,这回大选该是皇后主持,你想啊,如果是为皇帝充实后宫,那定是两宫太后出面,可这次摆明了,是为皇室子弟选妃的,那自然用不到外祖母和舅母出马了。”见黛玉几人点头,他笑着继续道,

  “玉儿和皇后关系莫逆,她那里里自然由你去说,而我会提前给三舅舅打声招呼,得空再带巧姐去拜访下,三舅母和表嫂,如此一来,不就十拿九稳吗?待到大选时,就让巧姐走个过场得了,也好省去被宫里那些嬷嬷折腾!”

  穆栩的这番安排,听得王熙凤是眉开眼笑,随即就有些患得患失,情不自禁的问道,“能像妹夫说得那般,自是再好不过,就怕中间出了波折。”

  黛玉安慰道,“你尽管放心,过两日我就入宫求见皇后,想来问题不大。”

  见穆栩夫妇这般笃定,王熙凤这才把心放回了肚子里,随即不禁自鸣得意开来,觉得自个十分有先见之明,亏得这些年来,她一直与林妹妹夫妇保持着良好关系,今天不就派上大用场了吗?她这个人向来是八面玲珑,这会儿办完了心头大事,便不着痕迹的将话头转到了家常,其中不免多次又提到了贾家二房。就比如她提到李纨时,就叫屈道,

  “说起珠大嫂子这人,早些年我就觉得,她有些冷心冷肺,心里除了兰哥儿,再容不下旁的事。以前府上下人嚼舌根,总说我贪财,可他们只看到我捞钱,却从没看到,我为了管家贴进去多少银子,当时差点嫁妆都赔完了,你们说我冤不冤?”

  “最气人的就是,大伙说到珠大嫂子,总是交口称赞,说她一个寡妇独自带着孩子,有多么多么不容易。却不曾想想,无论是月例银子,还是每年府里得的稀罕玩意,她拿的和两位老爷是一样多的,但谁见她出过一厘银子?她本就是属貔貅的,从来只进不出。”

  黛玉听她越说越不像,忙道,“珠大嫂子也是不容易的,她毕竟青年守寡,我们自该谅解下她,再怎么说,她也将兰哥儿培养的不错。”

  对黛玉这话,穆栩可不认同,“这你可说错了,那李氏的儿子贾兰,这辈子出息的有限,怕是难登大雅之堂。”

  黛玉不服的辩道,“你这话好没道理,我可是知道的,兰哥儿自幼就很是上进,书读的也不错,已经考取了秀才功名,再熬上几年,中举应不在话下。”

  王熙凤看不惯李纨,但对贾兰印象却不错,闻言也附和道,“林妹妹说得不差,兰小子确实极为上进,可比巧姐她弟弟强出十万八千里。”

  穆栩前世看过后人对贾兰结局的猜测,许多人都认同其中一个说法,那就是贾兰是贾府最后的希望,日后得了高官厚禄。具体缘由是,李纨的判词里有一句,“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所以后人因此判断,贾兰最后做了高官,要不然李纨如何成为一品诰命。xǐυmь.℃òm

  但穆栩却有不同看法,他觉得贾兰就算做了一品高官,也不一定是凭借读书,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贾兰最终承袭了荣国府的爵位。这还真不是无端猜测,原文里贾府被抄时,一众主子都没落着好下场,但里面是有一个例外的,那就是李纨母子,原因是李纨乃节妇身份,他们母子都在朝廷律法的赦免之列。

  这样的话,穆栩的推测就说的通了,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原著里贾府虽然败了,可留下的人脉还在,在皇家那里也是有体面的。这从他家祠堂的对联就能看出来,那三副对联中,除了孔子后裔的一副,剩下两副可都是皇帝御笔,一为先帝所书,“勋业有光昭日月,功名无间及儿孙。”另一副就更不得了,那是太祖所书,其约,“己后儿孙承福德,至今黎庶念宁荣。”

  可以这么说,贾演贾源那一辈,若不是有兄弟两人,那肯定会被封王的,由此可见贾府祖上功勋之大。所以,原著里贾府被抄后,如果后世皇帝念及其先祖功劳,是有很大可能让他家复爵的,到了那时,贾兰或许会承袭比贾赦都大的爵位,只因荣宁二府的嫡枝里,就剩贾兰一个独苗了,他等于是一人继承了两个国公府余脉。

  至于说贾兰读书有多好,那在穆栩看来就是个笑话,不过是矮子里拔将军而已。就冲贾府族学那德行,能教出什么好读书种子?是凭借一帮混日子的同窗,还是凭贾代儒那个连举人都不是的家伙?

  不过今世荣国府可没败落,贾兰根本没机会摘桃子,因而穆栩才会说,其难登大雅之堂。当然这个理由不能明说,但也难不住穆栩,只听他道,“我之所以那般说,是从其母李氏身上得来的结果,你们细想一下,那李氏是个自扫门前雪的性子,她教育的孩子会是什么样?想来也是个性格孤僻,不喜交际的模样,我说得可对?”

  黛玉和王熙凤面面相觑,想要反驳几句,可又不得不承认,穆栩说的还真没错,那贾兰可不就是那样嘛!巧姐可不管她娘的脸色,还拍手道,“姑父所言极是,二爷爷就常说,兰大哥牛心古怪。”

  穆栩挑了下眉头,笑着对黛玉二人道,“这下无话可说了吧,像咱们这样的人家,书读的好坏,只是锦上添花,最重要的还是,让他们自小就要通晓人情往来,须知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单打独斗,那注定在官场是走不远的。”

  黛玉白了穆栩一眼,说道,“你既然这般厉害,那不妨再说下那夏金桂是何等人。”

  穆栩不屑道,“她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个性子乖张,喜怒无常的狠毒悍妇罢了。”

  “妹夫这话,可真是入木三分。”不等黛玉说话,王熙凤就忍不住点头,嘴里甚至赞同道,“自打老太太过世这一年多,宝玉房里的麝月就被逼的寻了短见,碧痕嫁给了养马的老寡夫,余下几人估计也下场堪忧。”

  黛玉蹙眉道,“宝二哥就任由自家夫人,这样胡作非为吗?”

  王熙凤正要回答,忽然想起穆栩方才看人极准,索性就考他道,“妹夫刚刚对珠大嫂子几人的评价,算得上一针见血,不若再说下宝玉如何?”

  “这有何难?他用两个词就可概括,百事无能,毫无担当。”

  巧姐这般年纪的小姑娘,对贾宝玉这种,对女子温柔如水的男子,最是倾慕不已,因此听穆栩这般说后,她立即不干了,“姑父这话太过偏颇,宝二叔也是有优点的,比如说,他就比较尊重女孩子。”

  “哈,这真是天大的笑话!”穆栩做了个夸张的表情,仿佛听到了极为不可思议之事。

  巧姐俏脸憋的通红,拉着黛玉的手告状道,“姑姑,你看姑父,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黛玉轻拍巧姐的手背,安抚她道,“不急,我们听他先说完,再计较不迟!”

  迎着三人的目光,穆栩旁若无人道,“我听闻那贾宝玉常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得清爽无比,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不堪!可有此事?”

  这话不止黛玉和王熙凤听过,巧姐这些年也没少听,所以都是点头认可。穆栩见此,便反问道,“既然他是这么区分男女的,那为何他自己却成日钻在女儿堆里,岂不是熏坏了女儿家,这谈何尊重?”

  三人自是哑口无言,穆栩却继续乘胜追击道,“贾宝玉还说过,女儿家未嫁人前是珍珠,嫁了人就像死鱼眼珠。照他这说法,那最疼他的祖母和母亲是什么?这话如果细究起来,可是大大的不孝。”说到这里,他停下喝了口茶,接着前面道,

  “巧姐说贾宝玉尊重女儿家,在我看来,根本就经不得推敲,倘若他真尊重女儿家,那招惹了人家后,就该给人家遮风挡雨,可他是如何做得?如果你们觉得,一个只会捂着耳朵,扮缩头乌龟的家伙是对的,那我无话可说。有句话形容他的作为,再恰当不过,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以往黛玉她们只觉得,贾宝玉为人是软弱了些,旁的却再无什么大毛病,但今日让穆栩从另一个角度一说,让人不禁发觉,原来贾宝玉的那些作为,竟让人厌恶至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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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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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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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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