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只雄性疣猪又怎么会就这样放过疣猪王,它也是想要把疣猪王治于死地。
因为只有杀死的疣猪王,它才可以安安稳稳地当上新的疣猪王。
于是,这一只雄性疣猪就开始在后面追击这一只受伤的疣猪王。
疣猪王只好又向自己的洞穴跑去。
它感觉自己只要跑进洞穴里面就会比较安全了。
而另一只雄性疣猪,则是只管在后面追着,它一定要杀死疣猪王,心里才会安心。
只是当疣猪王快要跑到自己的洞口时,突然从旁边窜出一只雄狮,一口就咬住了疣猪王的脖子。
疣猪王这下是没有力气反抗了,只能是束手就擒。
这一只突然窜出来的雄狮,不是普通的雄狮,正是楚野。
当楚野看到疣猪王出去觅食时,他就在疣猪王的洞口旁边守着。
他知道疣猪王可能很快就会回到洞穴这里来的。
因为它现在的样子,只要一出去,就会被其他的急于争夺王位的雄性疣猪发现。
一但别的雄性疣猪发现疣猪王受伤了,就会攻击它。而它肯定会失败。
然后会向自己的洞穴逃跑。
果然,一切跟楚野想的一样。
这一只疣猪王,在出去觅食一会功夫之后,就狼狈地逃了回来。
当它刚回到自己的洞口,就让楚野一下子给逮住了。
这一次,疣猪王已经没有力气挣扎了。
它和那一只雄性疣猪战斗了半天,本来已经非常累了。
楚野在这个时候下手,它是跑不了了。
再说,另一只雄性疣猪一看疣猪王让一只雄狮逮住了,它也就不用麻烦了。
不过,它不想招惹这一只狮子,马上跑进了疣猪王的洞里面了。
因为从现在开始,这一个洞穴就属于它了。
楚野逮到了一只疣猪王,等于是得到了一百多公斤的猪肉。
楚野一招锁喉,疣猪王只是挣扎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面对着一百多公斤的疣猪肉,楚野心里乐开了花。
楚野逮到了这一只野猪王后,就赶紧想办法,把这一大块肉食给藏起来。
毕竟,在这到处都是掠食者的大草原上,任何的猎物都不可能只属于某一个捕猎者。
任何一个掠食者的食物,都有可能让别的掠食者夺走。
楚野逮到了一只野猪王,他可以吃好几天的猪肉了。
只是他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一整头猪给吃完,他须要把剩下的猪肉给藏起来。
楚野先把这一只野猪王拖到一片灌木丛之中。感觉里面比较安全后,他就开吃了。
楚野把这一头野猪王的内脏吃完了之后,感觉也吃的差不多了。
而这一头野猪王去掉内脏后,份量也减轻了不少。
楚野到附近,又找了一个可以储存食物的土豚洞穴。
又把吃剩下的这一头野猪王的身体,拖到了那一个洞穴之中保存了起来。
有了这一百多公斤的猪肉,楚野又过了半个月衣食无忧的日子。
只是有食物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没有食物的日子总是非常的难熬。
一般来说,大草原上的旱季至少有五个月的时间。
楚野现在过去了差不多有一半的时间了。
这两个多月来,楚野并没有因为是旱季,就过着忍饥挨饿的生活。
它能力超群,就算是在旱季,也一样可以吃到很多的猎物。
就象是这猪肉一样,楚野这一个月来,差不多都吃了两头成年疣猪了。
两个月的旱季生活下来,很多的狮子都饿瘦了。
不管是流浪雄狮还是狮王,它们在旱季的生活都是非常艰难的。
虽然狮子在这个时候,可以捕获疣猪当食物,可是疣猪并不是那么好捕获的。
并且,疣猪也不是特别的多,它们还经常躲藏在洞穴之中,狮子们想要发现它们的踪迹也是比较难的。
只有楚野这样特别的狮子,才比较容易捕获到疣猪。
所以说,也就只有楚野在这两个月内,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现在楚野的体形又增大了一些,身体也变得更加强壮了。
体重可能有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差不多和一只疣猪王一样重。
楚野不但体重增加了,脖子上的围脖也变了颜色。
由原来的金黄色,已经慢慢地变的深灰色了。
并且,脖子上的鬃毛也长了不少。
楚野现在比原来强壮威风了不少,看上去更加的强悍有力了。
只是当楚野把自己储存的这一只疣猪王的肉吃完后,他就又要去捕猎了。
虽然说,楚野还可以捕获疣猪来充饥,可他感觉自己没有必要总是跟人家疣猪过不去。
自己把人家的大王都杀了,是不是可以放过这一个物种了。
对于楚野来说,他完全有能力捕获到自己想吃的食物。
在这方面,他远胜其他的狮子。
其他的狮子,不管是流浪雄狮还是狮王带领的狮群,它们在食物方面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只要是能够吃的食物,它们绝对都愿意去吃的。
但是楚野就不一样了。
现在虽然是旱季,可对于楚野来说,依然可以吃到自己想吃的食物。
作为一只重生成狮子的人类,楚野改不了一些人类的臭毛病。
人类在吃东西方面,可比动物浪费太多了。
人类不只是要吃饱,还要吃好。不只要吃好,还要吃到各种各样的食物。
特别是一些有钱人,那就要想方设法地吃了。
他们可以把天上飞的,地上游的,山珍海味,鱼翅熊掌,奇珍异兽都吃一个遍。
楚野在生前也是一个非常贪吃的家伙,也喜欢品尝各种各样的美味。
现在重生成了狮子,一样有这样的臭毛病。
之前,楚野已经吃了很多种动物了。
象什么角马,斑马,瞪羚,跳兔,还有疣猪。
就连疣猪王的肉,楚野也尝过了。
楚野现在就想,自己下一餐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菜肴了。
疣猪肉也尝过了,下面是不是再尝尝别的动物的肉。
“我还能吃什么呢?”楚野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可楚野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该吃什么食物。
于是,楚野就爬上了一棵大树,他想要看看远处的风景。
当楚野爬上了一棵大树后,就看到了让他感觉有些好玩的一幕。
不远处,有一只不会飞的大鸟,带着几只毛茸茸的小鸟在草原上觅食。
这一只大鸟非常的大,身体深灰色的,脖子非常的细长,两只翅膀,已经退化成了两只手掌一样的东西。
这一只大鸟,楚野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非洲特有的大鸟——鸵鸟。
鸵鸟是一种神奇的鸟类,它们的祖先都是可以飞行的。
但是后来,这些鸟类的后代们慢慢失去的飞行的能力,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这可能是和非洲大草原的环境有关系。
在非洲大草原上,树木不是很多。
象鸵鸟这样的大鸟,在地上生活也不会感觉太危险。
所以说,它们就也没有必要飞到树上去。
这样以一来二去的,这些鸟也就失去了飞行的能力,成了一种只会走不会飞的走禽。
中国人很早就认识了鸵鸟,并且把它神话为一种神奇的无比的鸟类。
在这方面,有一些历史记载,也是挺有意思的。
中国古代郭义恭的《广志》“安息国贡大雀。雁身驼蹄,苍色,举头高七八尺,张翅丈余,食大麦,其卵如瓮,其名驼鸟。”
《唐书·吐火罗传》“吐火罗,永徵元年献大鸟,高七尺,黑色,足类骆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俗谓驼鸟。”
鸵鸟确实是一种非常神奇的鸟类,不只是外形的巨大,长相也很奇特,真算是鸟类中的另类物种了。
鸵鸟,别看只是一只鸟,可它的攻击力是非常强悍的。
雄性鸵鸟在愤怒时,甚至可以杀死一只狮子。
不只是母狮子可以被生气的雄鸵鸟杀死,就算是雄狮也有可能让强壮的雄性鸵鸟给杀死。
鸵鸟虽然是一只鸟,但它的攻击力和体型远超普通的鸟。
不要说普通的鸟了。就算是非洲最为强悍的猛禽战雕,也不是鸵鸟的对手。
鸵鸟之所以这么厉害,当然跟它的体型分不开的。
一般的成年雌性鸵鸟的体重都在一百公斤左右,成年雄性鸵鸟的体重更是超过一百五十公斤。
想想在动物世界里,本来就是以个头论英雄的,谁的个头大,谁就是老大。
雌鸵鸟的身高将近两米,体重超过一百公斤,雄鸵鸟的身高超过两米五,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
想想一般的母狮子的体重也只不过一百公斤多一些。
就算是体形巨大的雄狮,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的也不多。
只有狮王的体重才可能超过一百五十公斤。
正因为鸵鸟也拥有强壮的身体,自然就让它拥有了比较强悍的攻击力。
楚野虽然也听说过雄鸵鸟可以战胜狮子的事情。
不过,他感觉,这样的说法有些夸大其词。
鸵鸟虽然身体很强壮,可它毕竟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武器。
不象角马水牛大角羚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都有一对强壮尖锐的犄角。
正是这一对犄角,让角马和水牛还有大角羚拥有了强大的攻击力。
鸵鸟虽然体重上面和狮子差不多,可它只长着一条长长的细脖子,还有一张不大的三角嘴。
鸵鸟唯一的厉害的地方,就是它那长长的脚指甲。
特别是成年雄鸵鸟的角指甲更是非常的厉害,大概有七厘米长,也非常的尖锐。
它们在攻击天敌时,也就是会用爪子,朝前踢打自己的对手。
虽然说,鸵鸟并没有太多的本事,可就这一招,那也是很厉害的。毕竟,鸵鸟有着相对强壮的两条大长腿,可以让它在踢打时,产生强大的攻击力。
楚野站在一棵大树上,看着远处的一只雌鸵鸟,他就在想,自己要不要尝尝鸵鸟肉。
他感觉凭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猎杀这一头雌鸵鸟。
不过,当他看到这一只雌鸵鸟带着几只小鸵鸟时,他又有些于心不忍了。
毕竟,楚野拥有人类的灵魂,他还是不想伤害这些带着娃娃的母亲。
之前,楚野杀死了那一只母疣猪,就让楚野感觉到有些内疚。
那几只小疣猪,如果没有了妈妈的保护,就算自己不吃掉它们,它们也很难继续生活下去。
因为它们可能很快就会成为猎豹或者是狮子的猎物。
不要说猎豹和狮子可以轻松地捕获小疣猪了,就算是野狗胡狼这样的战斗力平平的食肉动物,也可以轻松地捕获到小疣猪。
毕竟,不管是什么动物,在幼小的时候,都是十分脆弱的。
不要说小疣猪了,就算是狮子鳄鱼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在幼小的时候,不一样是不堪一击吗!
楚野并不想捕杀这一只带着小鸵鸟的雌鸵鸟,他只是趴在一棵大树的树叉上,看着不远处的那一只雌鸵鸟,带着自己的幼崽,休闲地在大草原上寻找着青草和一些昆虫来填饱肚子。
本来,楚野由于恻隐之心,并不想捕杀这一只雌鸵鸟。
但是有这样恻隐之心的动物,在这个大草原上,或许就只有楚野这一只雄狮吧!
对于其他的食肉动物来说,是不可能有什么恻隐之心的。
它们只是为了活着而努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猎物,只要能够填饱肚子,都会去捕食的。
就在楚野不愿意破坏面前这一副美好的母子觅食画面时。
突然就从旁边的灌木丛之中,窜出了三只象狗一样的动物。
这三只动物,马上就把鸵鸟妈妈和几个小鸵鸟包围了起来。
楚野定睛一看,认出这是大草原上的一种小型犬科动物——胡狼。
胡狼虽然叫狼。但其实并不是狼,只是一种豺。
胡狼的体形比野狗和鬣狗都要小,战斗力当然也不如前面二位。
胡狼的外形更象是狐狸。
胡狼有很多种,亚洲的胡狼叫金背豺,而非洲的胡狼叫黑背豺。
这是因为它们背部的颜色不同而称呼的。
非洲胡狼就是一种背部长着黑色短毛的小型食肉动物。
胡狼一般被认为是吃腐肉的,但这都是一种错觉。
就象我们一般就认为秃鹫是吃腐肉的一样。
其实,任何野生食肉动物都可能吃腐肉。
因为食肉动物的生活都是非常艰难的,它们的食物是会跑的,不象食草动物那样,它们的食物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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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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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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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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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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