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九叔世界:我靠分身修炼>第一百一十二章 猜错了
  “嗷!”

  喝完包血后,莱利吸血的本能被进一步唤醒,立马喝光第二包血,但是第二包喝光之后,他还觉得不够,对着僵尸分身急躁地大喊道:“血!血!快给我血!”Χiυmъ.cοΜ

  他已经五十多年没有洗过血了,这时好不容易刚刚开荤,就想饿死鬼投胎一样,根本忍不住。

  “好!好!老哥别急!”聂初风再从包里拿出血给他,直到他喝光第十袋血,才停下来。

  喝饱之后,莱利成一个大字型般地躺在地上。

  “你不是要杀我吗,为什么要这么做?”

  僵尸分身看了看背包,里面只剩两袋血了,便再扔了一袋给莱利,自己把剩下的那袋喝光。

  然后才对他说道:“我什么时候说了要杀你了,我只是想取你一些僵尸血而已!”

  莱利看了他好一会儿,疑惑道:“你也是僵尸,要我的血干什么?”

  僵尸分身直说道:“我并不是将臣的后裔,和你不一样!”

  “原来如此!”

  仔细看了看僵尸分身后,莱利用的手指,划开了自己的手腕,一团僵尸血随即顺着伤口流了下来,不过很快又要缩回去,莱利迅速用另一只手,将这团血拍飞向僵尸分身。

  僵尸分身张开嘴,把这团血吸入了嘴中,吞了下去。

  看见其他人喝了自己的血,莱利感觉有些奇怪,不过很快就摇了摇头,拿起聂初风给他的最后一袋血,慢慢的品了起来。

  僵尸分身吸了莱利的血后,这团血立即被他的身体吸收。

  “莱利血中蕴含的力量,比起况国华和复生的,差了太多,而且从这血中散发的尸气看,差不多与僵尸分身自己的尸气强度差不多。”

  聂初风分析着莱利血的情况。

  “看来五十年多年没有吸食人血,莱利真的已经完全退化到四代了,虽然他的心脏深处还有可能会保留着几滴三代程度血,但是对僵尸分身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怎么样,对你有用吗?”看见僵尸分身睁开眼睛,莱利问道。

  僵尸分身摇头道:“没什么用,打扰你了,始皇老哥!”

  莱利苦笑了一声,“没事,没想到我还是这么没用。”

  五十年前,他没有保护好未婚妻,这一直让他很内疚,他早就想死了。按照剧情,几天后他就会计划让毛小玲杀了自己。

  僵尸分身却笑了笑说道:“这怎么可能,刚刚和你一战,我觉得自己的战斗技巧提升了很多!”

  “是吗?”莱利突然站了起来,“我现在浑身都是劲,那我们继续吧!”

  “好!”僵尸分身突然出手,使出一招天师捉鬼。

  僵尸是不知疲惫的,聂初风从莱利这里学到了很多战斗经验,他们一直战斗到天亮前,他才让僵尸分身告辞离去。

  天亮后,马小玲与况天佑和金正中,就该早到这里来了。

  “真是意犹未尽啊,可惜我得走了,以后我们应该没有相见的机会了,不要告诉别人我来过这里!”

  莱利疑惑道:“为什么,我这里随时欢迎你!”

  他变成僵尸后,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孤独和寂寞的,与僵尸分身通宵一战,让他感觉到,自己本来波澜不惊的僵尸生涯,又激起了浪花,重新焕发出生机。

  聂初风感叹地说道:“你的爱人即将归来,你也将迎来最终的归宿。”

  莱利追问:“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为什么知道这

  僵尸分身摇摇头,没有回答,直接飞上了天空,只留下一句:“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来过,珍惜仅剩的时间吧!”

  在命运的操弄下,他没有办法改变莱利的结局,只能提醒他一下。

  第二天,马小玲等人来到古堡,一切按照命运的指定的剧本,继续进行。

  香港,聂初风的住处。

  “我本来以为,虽然莱利实力下降到了将臣四代后裔的水准,但他体内的血应该还是三代的,可是我猜错了。”

  聂初风走到窗边。

  “虽然没有办法用莱利的血,来提升僵尸分身的实力,但是意外学到了不少战斗技巧,也不算白走一趟。”

  他虽然境界提升得很快,但实际与人战斗的经验,并不算丰富。

  “可喜的是,我的身体的元气差不多要恢复了,再过半个月,我就可以尝试,再次突破高玄法师!”

  除了秦始皇莱利,这个落入四代的三代僵尸外,僵约中出现的三代僵尸并不多,个个都很强,僵尸分身想要通过吸食比自己更强的将臣后裔来突破,就很难了,但如果聂初风自己突破到了高玄法师,那他就可以猎杀三代僵尸了!

  不久后,马小玲和王珍珍等人回到香港,而况天佑却已经死在了英国,他的爷爷况国华,代替他回到佳佳大厦,顶替了他的身份,成为了况天佑。

  他们回来后不久,香港开始举行洋紫荆小姐小姐选举,聂初风对这个事件里发生的故事,倒是没有兴趣,只不过,他对里面出现的那个倒霉鬼,非常感兴趣。

  “那个倒霉鬼,说曾经有人给他算过命,说他前世是佛祖,因为逆天改命,所以变成了倒霉鬼,如果这个话真的的话,那僵约世界背景的水,就真的是太深了!”

  虽然对选美不感兴趣,不过聂初风觉得,自己必须要找机会,去见一见这个倒霉鬼。

  这时,杨志明给他打来电话,说迟钝僵尸想见自己,同时,自己让他找到的茅山的东西,已经有了着落。

  “很好,你带他来见我吧!”

  “大佬!好久没见,我好想你!”迟钝僵尸恢复了人样,变成了一个一米七左右的小胖子,认出了到僵尸分身后,立马就趴在他脚下哭喊。

  杨志明看着都懵了,迟钝僵尸在他面前,可是十分神气高冷的。

  僵尸分身踢了他一脚,“好了,快起来,你生前就长这个样子吗?”

  “是啊!是啊!”迟钝僵尸转了个圈,挤着脸上的肉,骄傲地向僵尸分身展示了一下自己腰上的肥肉,“大佬,你看我怎么样,很富态吧!只比大佬你丑一点,简直就是天下第二帅!”

  聂初风有些无语,心道:“怎么以前没发现迟钝僵尸这么自恋?”

  杨志明也有些看不下去,便对聂初风和僵尸分身说道:“两位爷爷,最近集团出了点事,需要你们出手帮助!”

  “什么事?生意上的吗?”聂初风淡淡道。

  杨志明急忙道:“生意上的事,我哪里会麻烦爷爷?是这样的,上次我用了您给的符,那些人好像发现了,他找了一些旁门左道的人在暗中捉弄我,所以我想请爷爷帮我对付他们!”

  聂初风点点头,让僵尸分身对迟钝僵尸道:“你去帮志明解决那些人!”

  “好的,大佬!”来到现代社会,迟钝僵尸感觉十分新奇,正好想出去转一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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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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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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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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