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苏筱晚笔下记录的一切看起来是平淡的,波澜不惊的,即便她忍不住诉说一下她的感情,用词也很节制有限,周楚凝打小写文章是一把好手,很看不上苏筱晚日记里那跌跌撞撞,没啥形容词的文笔,在她看来简直幼稚地如小学生一般。
可天知道为什么,这样简陋平素的文笔之下涌动的都是感情,是她周楚凝倾其一生都无法获得的一种感情。
也许她已经形神俱灭,也许她永远不会再踏足中国半步,可她爱过,也深深地痛过,她甚至把她的爱恨都留在了这里,彻底改变了一个男人的后半生。
周楚凝越读下去越感到一种失败的阴影悄悄遮蔽了她全身。
她真是恨毒了苏筱晚,恨得要把牙根咬断!
不过,恨归恨,周楚凝到底念到了博士,当她需要阅读的时候,完全可以屏蔽所有的情绪,此时当然也不例外。
“魏风说了几句就闭上了眼睛,我眼泪汹涌,可不忍心推醒他,只看着他有些粗重的呼吸觉得每一下都在我的心上划出一道血痕,我无所谓痛,也无所谓受伤,只不能接受他会彻底离开我这个结局。”
“我在这一刹那突然松开了所有心防,我俯下身子,在魏风耳边,轻轻告诉了他那个早该让他知道秘密。”
“我说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我不知道他是否听到了,只看到他原本因为病痛而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似乎要睁开眼,但终是没能睁开。”
“我握紧他的手,感觉到他也在用力,原本他的手是冰冷的,此时已经热了起来,掌心带着以往的温度,是那样熟悉,我坐直身子,任凭眼泪一滴滴落下,打湿了我们的手背……”
“后来,老张和姜伟回来了,我原本以为他们带来的是住处的消息,结果他们带来的是一个人,魏风的朋友,严警官。”
“他们是在县里的路边遇到的,严警官一眼认出了我们的车,拦住了老张,然后一起来了医院。”
“严警官这次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还有一位他的同事,说是B市局里的一个姓金的警官。”
“即便一时间病房里挤满了这许多人,魏风仍是没能醒过来,他的额头又开始热起来,浑身上下一丝汗都没有,我尽力忍住不在这么多人跟前伤心,可面对严警官的几番盘问还是答不上来几个完整的句子。”
“严警官最后又试图叫醒魏风,但他没能成功。”
“接下来我们几个人的安排就都交给了金警官,严警官说他要去离此地最近的一个市,去找药找医生。他看着我几近崩溃的样子,很坚定地告诉我:沈魏风不能出事,对他来说,这是政治任务。我不是很懂他的意思,这个层面的中国对于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听起来既让人感到心慌又令人觉得有一种无形的东西是那么地无所不能,我在这面前渺小得就如一粒尘埃,瞬间消弭了我与魏风在一起时的那种平等的温暖,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情绪,但这些在此时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魏风能得救!”….“严警官走了,老张说住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国营旅社,房间不大,但有热水可以洗澡,床铺非常干净,而且有小食堂,供应一日三餐。金警官马上让我先跟他们回去休息,说这里就交给他了。我起初不肯走,但姜伟过来劝我:等明天稍晚的时候严警官带了药或者大夫来,我肯定会很忙,这会儿先回去休息休息,养养神,好应付明天的辛苦。这番话有理有据,我终是答应了,但金警官从车里带了相机来,请我们走之前帮忙拍几张魏风伤口的照片,因为他要留存一些证据。我伏在魏风身旁,轻轻告诉他我先去休息休息,然后再来陪他。没想到这时他竟然缓缓地醒了过来,拉住我的手,叮嘱我不要担心他,好好睡一觉,把生死什么的都看淡些,永远不要怕。我含泪看着他,多少话都咽了回去,从他憔悴的容颜里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也许那个秘密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有些悲哀又有些释然。”xǐυmь.℃òm
“在住了快一周的牧民帐篷后,我终于入住了一家有床有热水的旅店,微烫的热水冲尽了我这一路来的疲倦和灰尘,也缓解了我紧绷了一夜的神经,虽然心里仍然无比挂念着魏风的安危,可身上特殊的状况还是让我在洗完澡后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午间才醒了过来。镜子里的我恢复了一些原本的气色,头发终于不再乱蓬蓬的,我换了衣服,下楼和老张、姜伟简单吃了顿饭就赶紧奔向医院。”
“严警官回来了,带来了据说最好的药。这个县医院的大夫上午检查了魏风的伤口后,先是做了清创,然后进行了缝合,说是全程没有打麻药,我听了手不禁握在一起,心疼得一跳一跳的,按不下去。这个手术做完后,就开始打吊瓶,医生说这就没事了,至少命是保住了,但如果再晚一天或半天处理,那后果就很难说了,还责怪我们对这么大的伤口重视不够,就诊太晚了,就算好了只怕身上也要留疤。”
“我们都只能听着,没办法做任何解释。”
“当然,在这场和生命的赛跑中,严警官带来的抗生素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仅一天一夜后,魏风就彻底清醒过来,知道渴也知道饿了,全身的感觉基本都在恢复,只是仍是说不了几句话,但至少精神状态还不错。我一直守在他身边,老张和姜伟一看这样,也都松了口气,因为看护的活儿都被我一个人揽下了,他们就索性去了县城周边转了转,甚至去了石油基地的外围,看那间隔错落的抽油机慢条斯理的作业,回来说得眉飞色舞,给在病中的魏风带来了不少轻松。”
“几天后,魏风已经可以起身了,严警官又来看望了一次,两人谈了很久,我并不在跟前,在病房门口的窗前看着外面的街景。”
“这个县人口不多,白天路上来回走动的人多是穿着油田那边的工装,很整齐有素的样子。种了不足十年的树还没有多粗,树干还细,树枝上的树叶在晚秋的大风里早没了踪影,街两边的房子极少像这医院是两层的,大半是平房,简陋是简陋点,但很整洁,街道上也不时有人打扫,确实有点‘单位’的感觉,很规整也很安稳,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世界,像魏风一样陌生而令人痴迷……”
“但我看着这平常的中国的街景,竟无声地流下泪来,一种熟悉又陌生,牵绊而要诀别的感情像海浪般一波一波袭来,我的心底有种隐隐的预感:离别才是我和魏风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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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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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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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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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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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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