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家伙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他原配夫人没有留下子嗣。
因此,他们冯家才在女儿进入胡家一举得男后,那么不可一世。
既然没有嫡子,那么就说明哪个庶子都有希望继承胡通判的家业!
若是他们冯家的外孙有幸继承了,那他们冯家真是可以在宁州城横着走了。
就是将来胡通判被调走了,也没关系!
但现在应该想的还不是帮着自家外孙争家产的事。
冯春再次确认道:“确定孩子是在宁州丟的吗?”
“确定的!胡志杰说了,要不然胡通判也不会千方百计的要来宁州。据说,他之前的功绩本来都可以去别的地方任知府的。”
“要不是为了找亲儿子,他怎么会来做这个通判呢?爹,您说是不是?”
这边,冯春又问道:“是不是确定孩子就在宁州城内?而不是在宁州境内?”
这个冯远怎么知道。
他爹怎么不干脆问他“胡通判的嫡子现在具体在哪”得了。
冯春就摩挲着下巴,点点头,“来,你给父亲详细讲讲这事!”
原来,那胡通判二十多年前考中进士的同年,就谋到了一个县令的职位。
因为任职的地方比较远,时间又比较紧,所以,他只能带着仆人们先过去。
至于家小什么的,则是准备等他在那边安顿好之后,再接过去。
第二年,胡通判的家人上路后,本来一开始还好好的,谁知等到了宁州境内,却遇到了土匪。
当时,胡夫人当机立断将两岁的儿子交给了一个忠仆,从小路离开。
她则带着其他仆人上前迎敌,为他们争取时间。
等到胡夫人一行人被赶来的官差给救下来时,她只来得及留下一封给丈夫的信便去世了。
胡通判接到信后,自然是悲痛欲绝,恨不能自己亲自来到宁州找儿子。
但是公务在身,他也只能不断的加派人手来寻访。
但是一年,两年,三年下来,一直都没有找到他的儿子。
慢慢的,他也放弃了找到嫡子的心愿。
但是前几年,他突然知道宁州城有个通判的空缺。
他到底是不甘心,所以放弃了更好的前程,一番运作后就来到了宁州城任职。
找人这件事,本来他是严禁家里人说出去的,他一直都是派信得过仆人悄悄进行的。
倒不是说他怕影响百姓的生活,他主要是担心有人知道后会心怀不轨。
但胡志杰因为昨天是因为心里很不痛快,才一时没忍住说出来的。
本来他是胡通判亲哥哥的小儿子,胡家老太太一直打着将他过继给胡通判的主意。
胡通判这些年也没有再娶正室,虽然也有妾室生了儿子,其中一个还是贵妾生的。
但贵妾也是个妾,孩子也是个庶子身份。
她小儿子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家业和人脉,难道都要给庶出子弟浪费吗?
所以,她听从了长子的建议,劝小儿子过继胡志杰。
胡通判也没想着把这份家业交给庶子,因为官场中,尤其是文官,是很讲究出身的。
因为先帝曾经对庶出有句很有名的话,“朕焉能让庶子为官尔!”
除非改朝换代,要不然有先帝这句话,基本上是绝了庶子做官的可能性。
若是将家业给庶子们,钱财什么的倒无所谓,但他的这些官场人脉不就白白浪费了吗?
尽管如此,他也不想过继侄儿呀。
侄儿再亲那也是别人的儿子,跟他有什么关系?
胡老太太见小儿子一直不点头,便直接带着胡志杰来到他的任上。
期望着天长日久的在一起,他能和侄子处些感情出来。
胡通判自然知道老娘的意思,但胡志杰都那么大的人了,自己还能和他处出什么感情来?
所以,他只好吃好喝的招待着,但从来不提过继的事。
胡志杰过来的时候,家里的爹娘就说过他将来是要过继好给小叔的,以后小叔的一切都是他的,所以让他好好表现。
他也确实好好表现了两年。
天天晨昏定省,也老老实实在对方找的学堂里呆了两年。
但后来他发现小叔竟然还在私底下偷偷找自己的亲儿子。
他就明白了,小叔根本没有过继他的打算。
那他还装乖巧给谁看呀!
后来,宁州城就知道胡通判有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侄子。
胡通判对此也只是笑一笑,并没有多加管教。
甚至还隐隐有种放纵的感觉。
他大哥不是打着不要这个儿子的打算吗,哪自己还管教什么?
就当家里养了个废物呗,反正只要他不松口,胡志杰总会回到他亲身父母身边。
谁生的谁去头疼吧!
这边,冯春大年三十知道了胡通判家的这个秘密后,便磨拳擦掌准备帮胡通判完成这个心愿。
如此,他不仅能成为胡通判的心腹,以后说不定还能为自家外孙筹谋呢?
冯逸第一天上工就被冯春安排去找胡通判的失散多年的嫡子。
这本来也没什么,他虽然打算离开,但不是还没离开吗?
“老爷,那胡通判的儿子长什么样?有什么特征吗?”
冯春:……
冯春也是刚反应过来,自己除了知道胡通判有个嫡子外,其他的一概不知。
他总不能让人去大街上喊,谁是胡通判家的嫡子吧?
被属下盯着,好像显得他很蠢似的。
于是他颇有些恼羞成怒道:
“你是不是傻?都说了是失散多年的,失散多年的,我能怎么知道长什么样?”
冯逸:……
他忍了又忍,还是顶着冯春的铜铃眼,问道:“那老爷知道有什么特征吗?”
冯春不耐烦的挥挥手,“不知道,不知道,你自己不会想办法吗?”
冯逸深吸了一口气,“好,老爷请批费用吧!”
冯逸这次直接要了五百两银子。
找人,找鬼的人,什么线索都没有,他怎么找。
就是大海捞针,也该知道那针是长的还是圆的呀?
一句话就想找到人,他那么厉害,还不早上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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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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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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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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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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