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不该那么小气的。
这天,顾威正在肉铺那边的院子里杀猪,一个瘦小的男子跑过来神秘道:
“威哥,冯家那边有动静了。”
说着,那人就上前耳语了几句。
闻言,顾威颔首道:
“既然如此,快过年了,咱们也要让冯春过个明白年不是。”
“嘿嘿,威哥说的是!的确要过个明白年,总不能糊里糊涂的不是,那我就找人去给冯春送信了。”
“嗯,去吧!”
那边,冯春刚和人吃过饭回家,路上就收到了一个纸条,上面什么都没写,就是一个地址。
冯春本来没想理会这种无聊把戏的。
但到底被引起了好奇心,想到回家也没什么事可做,还不如去那里看看呢。
来到纸条上的地方,还没进去,他在院子外面,就已经听到了里面的传来的弹唱声。
莫非是有人请自己来喝花酒,为了给自己一个惊喜,才故意搞得神神秘秘的。
冯春满腹疑问的推开大门,在见到里面的场景之后,顿时气血上涌。
“你你你,你个逆子。”
要不是他身后的小厮撑着,冯春可能当场就瘫坐在地了。
里面的冯二郎猛一见到父亲,吓得七魂三魄都快没了,连忙推开腿上的姑娘,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跑了出来。
屋内的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敢动弹。
冯春扶着小厮的手,一口气刚缓过来,就见他最有出息的儿子慌慌张张的跑过来。
不仅如此,他还敞胸露腹的,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脸上和下巴那里还有女人嫣红的口脂印。
冯春真是差点一口老血吐了出来。
自己刚还在请人吃饭,就是为了他明年能有个好学堂,他,他不在家里好好读书,居然学人家玩女人。
“这就是,就是你口中要来参加的诗会?你个逆子!”
“父亲,我……”
没等他说完,冯春反手就是一巴掌。
他都快要气炸了,要不是亲眼所见,他怎么都不会相信他那个听话乖巧的儿子现在在变成了这个样子。
虽然他自己喜欢玩女人,但却严厉禁止冯二郎接触女人。
自己早就警告过他,没考上秀才功名前,不许将心思放在男女之事上。
都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毛头小子一旦尝过了那滋味,再想一心一意埋头苦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反正冯春觉得他就办不到。
自然,做为他的儿子,肯定同样也办不到。
所以在发现老大和老三实在没有读书的天份后,他就全力培养起这个二儿子。
之前在家里,伺候他的也全都是小厮,连个丫鬟都不敢给他用,就是怕分了他的心神。
平时出门什么的,自己也都会让小厮盯紧了他。
万万没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这个死小子居然早学会了玩乐。
冯春眯着眼看向屋内,除了三个一看就是纨绔子弟外,剩下的都是大冬天都穿着十分清凉的女人。
他一个没忍住又反手给了冯二郎一巴掌。
“说,什么时候开始的,谁带你过来的?”
冯二郎低垂着头,小声道,“也没多久。”
其实,他之前还是很听父亲话的,但随着年龄大了,他也会不可控制的想这种事。
尤其是家里父亲和兄弟,哪个不是身边女人没断过。
尤其是冯春自己,前两个月还往家里带回了一个吴娇。
冯二郎心里自然不平衡了。
凭什么他就要像个苦行僧似的,为了家族的荣光过苦日子了。
反而不如他的兄弟们,日子过得却很潇洒。
所以,那天他在后院碰到吴娇,那女人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总是会轻轻碰到他的身体,还有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就像是要将人的心魄都给勾走。
于是,他一个没忍住便将人抱在了怀里。
事后,他忍不住感慨,怪不得大家都喜欢睡女人呢,果然是爽的很。
从那之后,两人趁着冯春不在家的时候,抓住一切机会幽会。
后来,吴娇还找机会带他出来,认识了这么一群人。
冯二郎这才知道,他以前读书的日子是多么的无趣了。
大冷的天,烧着地龙,听着小曲,怀里抱着个娇喘连连的姑娘,不比他埋头苦读舒服?
他爹还天天说,最喜欢的儿子就是他。
冯二郎只觉得是放屁,要真是喜欢他,会不早点带他出来见识这些?
冯春狠狠瞪了屋里人一眼,厉声道:
“要是再让我发现,你们喊他出来玩,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冯二郎一惊,忍不住喊了一声,“爹!”
这不是要断他后路吗?
有他今天这话,谁还会和他玩?
“逆子,还不赶紧穿好衣服,看看你现在这样子,哪里还像个读书人,还不跟我回去反思去?”
冯二郎嘀咕道:“我本来就没想当个读书人的,这一切都是你逼我的!”
刚转身准备离开的冯春听到这话,眼睛一眯,看向冯二郎,
“你个兔崽子,你在说一遍试试?”
试试就试试!xǐυmь.℃òm
今天冯二郎自觉在这些朋友面前已经丢了大脸,心里也正堵着气呢。
于是,他又大声嚷嚷了一句,“是你逼我做个读书人的!”
冯二郎企图通过反抗父亲的方式,能在那些朋友面前挽回些面子。
冯春气得刚要上去揍人,就听到门口传来动静。
他扭头一看,居然还是捕快们。
为首的徐捕快见到院子里跪着的冯二郎,眼眸一闪,对着冯春拱手道:
“原来冯典吏已经知道了,那就免了咱们兄弟多费口舌。”
“将人带回去!”
徐捕快话音一落,就有几人上前要带走冯二郎。
“唉,唉,你们抓我干什么,我只是喝了个花酒,没犯法吧?爹,爹,你快救我。”
冯春也急了,他是想回家好好教训儿子的,但也没想着让衙门来教训儿子呀。
“唉,徐捕快,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要抓,也该是抓屋里那些带坏他儿子的人呀,抓他儿子干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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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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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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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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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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