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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济也是老东西,文房里的东西,沾沾书卷气也好。”毛逐嘿嘿笑道,“我请你吃饭,米饭把子肉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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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易笑骂:“中午这热天,吃把子肉,你胃口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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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子肉是山州的一种特色食品,是将三层带皮五花肉切成厚约一厘米的大片,经过酱制,然后焖熟,口感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酥软可口,肉汁可以浇在米饭上,酱香浓郁。一般把子肉店的肉都是焖好的,放到瓦罐里文火保温,所以去了就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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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好吃又快…”毛逐停了停,“还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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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唐易电话约好了中午见面,老人满口答应了。临近中午,唐易关了店门,和毛逐到附近一家口碑不错的店铺,点了米饭把子肉,配了炸辣椒、五香豆腐干、炝土豆丝等几个小菜,很快便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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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两人打车直奔老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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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留下联系方式的时候,只留下了一个“李”的姓氏,后面则是一连串的电话号码。唐易一直称呼他为“老人家”,也沒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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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在一处开放式小区,老楼。楼层不错,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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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爷,打扰了。”毛逐嘴快,老人开门后,立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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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快进來坐…老伴出去买东西了,就我自己在家。”老人连忙说道。进门之后,唐易发现,老人家中陈设简单,但是却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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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扰您吃饭吧?”唐易进门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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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们吃饭早,老伴是吃了饭才出去的。”老人让唐易和毛逐在客厅沙发坐下,“你们等着,我去拿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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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很快拿了一个精致的红木书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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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易打量了一下,“李大爷,您说的文房四宝和这个书箱,是一起传下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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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错。”李大爷呵呵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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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易心说,果然,这书箱从形制、工艺和包浆來看,应该是清中期的物件。也就是说,或许书箱里的东西是更早时期的,但是李大爷的祖上可能是陆续得到的,最后一件东西是清代得到的,凑齐之后,才专门配了一个书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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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箱,里面的东西一目了然。笔确实是一支诸葛笔,只不过材质也是紫竹狼毫,笔杆未有雕刻。笔毫很饱满,像是从未用过。唐易特地抽拉了一下笔毫,果然能抽拉出一截,这是诸葛笔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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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唐易是想探探,这里面是不是也藏着什么东西。这么一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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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台,则是一块宋代的歙砚,荷塘蛙鸣,荷叶状的砚池,旁边还雕刻了一只青蛙,材质优良,工艺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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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宣纸做成的小册子,从纸张來看,更像是明代的东西。书目处留有空白,里面已经印上了红色的条格,但是上面干干净净,也从未用过。几样东西年代不一,这也印证了唐易开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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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有可能,一开始只配齐了那一支带有血书的笔毫秃了的诸葛笔,后來又发现了一支更好的,但是原先那支又不舍得丢掉,一并放进了书箱。书箱的笔槽,多放一支笔的地方,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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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啊…”毛逐忍不住叫道。因为相对黑乎乎的墨锭,其他三样更容易吸引人注意,所以唐易和毛逐都是先看了这三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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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精品,开门到代的东西,而且保存十分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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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唐易细细审视这一块长方形的墨锭的时候,宝光浮现,直觉顿生,立时就觉得其他三样东西,实在是沒法和这块墨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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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墨锭是扣着放的,朝上的一面是漆黑的光面,但是翻转过來,那景象就大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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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锭另一面,是先雕刻后描金的一龙一凤,龙大凤小,龙仰凤俯。龙的非凡气势,和龙凤呈祥的祥瑞之气相得益彰。就在这龙凤呈祥下方的龙凤之间的空隙处,有一方印文,看起來也是先雕刻,后经描红。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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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是小篆,虽略有模糊,但仍能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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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珪制贡。”唐易轻声念道,而握着这块墨锭的手,有坚硬细密的爽滑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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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逐小心接手,嘴里念叨着:“廷珪······”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着唐易,声音略带颤抖:“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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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逐的表情,怀疑大过于惊讶,而唐易,却冲着他坚定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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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爷显然不知道“李墨”是什么來头,心想我也姓李,祖籍又是徽省,这块墨是徽墨,莫非祖上出过制墨的名人?不对…我从來沒听父辈和祖辈说过,看他俩的表情,应该是个大有來头的人,看來不是祖上的名人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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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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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爷,既然你祖籍徽省,听沒听说过关于徽墨的一个传说?其实也就是李墨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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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我只知道徽墨是唐末宋初开始声名大噪,至于具体來历,还真不知道。”李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我姓李,这李墨,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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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墨的由來,确实有一个传说,虽然不像木鱼石那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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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喝茶,既然來了,那你就给我讲讲…”李大爷给唐易和毛逐倒上茶,端起了小学生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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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易一看,也便沒有推辞,喝了一口茶,讲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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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战乱,动荡不已,北方易水有一个墨工,名叫奚超,带着家眷为躲避战乱渡江來到了歙州。这个歙州,在宋代才改名徽州。五代十国时期,歙州的隶属几经转变,后來隶属于南唐,就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李后主后來败亡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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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砚之一的歙砚,就是产自歙州。奚超來到歙州之后,这地方又多了一个特产……徽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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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超住下之后,就被歙州满山松林所吸引,制墨需要松烟,这是多好的自然制墨条件啊…于是,奚超拿出看家本领,同时改进了捣松、和胶、配料的制墨技术,据说他在松烟之中还加上了一些特殊材料,就此造出佳墨,开创了徽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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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唐易指了指墨锭上的红色印章,“真正让徽墨名声大噪的,还是奚超的儿子奚廷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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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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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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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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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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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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