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淮之都忍不住感慨,真是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繁华的景象了。
站在顾淮之身边的乌日厉冷峻的眉眼亦温和了不少,真心实意地夸赞顾淮之:“他们能过上如今这般的好日子,全都是你这个郡守的功劳!我也要向你道声谢,这两年山民的日子也好过了许多。我以头领之名向你保证,你永远都是我们最亲近的朋友!”m.xiumb.com
顾淮之心间微动,顺势道:“既然头领把我当好朋友,我也不跟你你见外,正巧有桩好事想同首领商议一番。”
“什么好事?说来听听,莫不是又有贵人向我们订果酒?”
“这倒不是。”顾淮之微微一笑,“果酒好喝,京城人也喜欢,一向卖得好。上回多买,是为了备着过年用。现在还没出节,想来那头应该不会急着要酒。”
“嗐,白高兴一场。”乌日厉遗憾地叹了口气,接着用期待的目光看着顾淮之,追问道,“到底是什么好事,府君你就直说吧!这说一半留一半的,我心里一点都不踏实。”
“首领不必心急,好不容易抛下事务出来玩,先玩个痛快再说。其他的事,以后有的是时间谈。”
要不是说这话的人是顾淮之,乌日厉是真的要揍人了。先提出来话头吊人胃口的是你,现在说出来玩耍不谈公事的也是你,你咋那么能呢?
殊不知顾淮之这是真的为他好,不然的话,忽悠他下山的话一说出口,乌日厉怕是过不好这个元宵。
街上的百姓认出来了顾淮之,这两年顾淮之有事没事就往基层跑,各个县的乡村他都走遍了,府城是他的大本营,顾淮之不可能不去走访一番。他那张脸极具辨识度,毕竟颜值高到这份上的男子真心不多,见过他一次之后就绝对不可能忘记。加上顾淮之的亲民路线,可以说,顾淮之应该是这几百年来,康郡百姓碰到的第一个如此接地气的大官了。所以顾淮之在民间的口碑十分好,康郡百姓一提起顾府君,那都要竖起大拇指,嘴里说上几句好话的。若是有那等混人敢说顾淮之的不是,那可是要被愤怒的百姓喷上一顿的。
顾淮之一路走来,便有百姓不停地向他道谢。更有摆摊的小贩激动地抱了一堆摊子上的东西往顾淮之身边的部曲怀里放,一个个热情得不得了,都说感谢府君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好的生活,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只能送这些不值钱的东西给府君,还请府君不要嫌弃。
顾淮之怎么可能收他们的东西?下乡实地考察过的顾淮之非常清楚这年头儿的老百姓有多么不容易。这点他们嘴里不值钱的东西,指不定就是一家人的指望,就盼着把它们卖了换钱,计划计划明年一家人的嚼用呢。
乌日厉在一旁看得若有所思,暗自思忖道,这应该就是山下人说的“民心所向”,山下人这样的热情,倒是从未见过。
顾燮还是头一回见着这么热闹的情景,看什么都觉得有趣。碰上卖面具的,自己也兴奋地买了张小猴子的面具带着,还吵着要吃糖葫芦,拿到了糖葫芦后又被不远处的打火花表演吸引了,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了,呆了片刻,这才兴奋地冲着顾淮之和徐清漪大喊,“爹,娘,火花!好厉害!”
那表演打火花的人正是山民,乌日厉见了,嘴角向上翘出一个得意的弧度,满意地点头道:“不愧是我们山上的汉子,没给我丢脸!”
顾燮闹着要去那边看看,顾淮之见他在奶娘怀里手舞足蹈,生怕他一个激动就从奶娘怀里滑下来,索性伸手将他提进自己的怀里。见周围不少人都让孩子坐在自己的肩上,顾淮之也有样学样,将小家伙举上自己的肩。
顾燮小朋友还是第一次坐在亲爹肩膀上,高兴地挥着手大喊道:“爹爹真好!我们去火花。”
乌日厉在一旁看了许久,觉得自己愈发看不透这个新来的郡守。看他的行事作风,端的称得上一句爱民如子,对亲儿子就更不用说,大庭广众之下一点大官包袱都没有,二话不说就把儿子骑自己肩膀上了。乌日厉觉得这动作没什么,但回想起以前康郡的那些官员,一个个张嘴闭嘴都是一些云里雾里的废话不说,还特讲究什么抱孙不抱子。别说让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儿子骑肩了,就连稍微抱一下儿子都是不肯的。顾淮之的出现,真是打破了乌日厉以往对山下官员的印象。
但让乌日厉费解的是,明明顾淮之一直表现得很无害,但乌日厉却总觉得顾淮之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
乌日厉素来相信自己的直觉,这种猛兽般的直觉曾经救过他无数次,但这一次,乌日厉自己都忍不住要怀疑是不是他的直觉出错了。眼前这个人,有悲天悯人的仁善之心,能对老百姓的苦难感同身受,看起来也不像是十分能打的样子。再看看现在抱着儿子乐呵呵看表演的顾淮之,怎么看都不像是危险人物,乌日厉觉得,自己大概是快老了吧,直觉不管用了。
然而等到过完元宵节,顾淮之郑重邀请乌日厉下山商讨要事那天,怒火高涨的乌日厉陡然反应过来,顾淮之这家伙,虽然不能打,但他脑子聪明,光用嘴皮子不用武力就能诱出他人心中的魔鬼。
这是一个比大巫更可怕的蛊惑人心的高手!
听到顾淮之说出让他带着族人下山的建议,乌日厉第一反应就是把手往腰间放,下意识地想拔刀把眼前这个胡说八道的王八蛋给剁了。然而一摸却摸了个空,气晕头的乌日厉这才想起来,自己和顾淮之碰面时,都会取下腰间的弯刀。真是失策,今天就不该把刀取下来!
然而顾淮之这个魔鬼还在继续蛊惑他,“即便这两年山民的生活有所改善,但和山下的日子比起来,还是差得很远。我一直都说,要想富先修路。然而山中修路艰难,又有蛇虫猛兽,并非落脚的好地方。眼下朝廷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只要你们下山自愿入朝廷编户,我便能做主,康郡百姓能分到多少地,你们一样能分到。另外,你们族里的祭祀信仰,我一概不插手。”
求同存异,尊重少民同胞的风俗嘛,顾淮之十分懂。
不得不说,乌日厉有一瞬十分心动,谁不知道山下的日子好过呢,他们吃的穿的用的都比山民好太多了。要不是打不过山下人,乌日厉也想带着族人下山来着。但山下人看他们就跟看未开化的野人似的,眼中全是明晃晃的鄙视。乌日厉又不是受虐狂,被人瞧不起还硬要往人眼前凑。别看这位年轻的郡守说得好听,到时候山民下了山,真要同山下人发生了什么争执,他难道真的会站在山民这边吗?
双方的文化差异太大了,一个不慎就得生出事端。就连律法都不一样,山民遵循的是山上头领为王的那套,对山下各种礼仪法度都不懂,山下人又狡猾,万一山民被骗了怎么办?山里规矩可是直接决斗生死不论,山下能这么干?
最重要的是,在山上,乌日厉就是整个部落的王,说句僭越的话,地位跟元熙帝没区别。要是下了山,还得听朝廷的,多憋屈。
乌日厉多骄傲的一个人啊,哪怕顾淮之把下山的好处吹上天了,乌日厉还是坚定地扛住了顾淮之的糖衣炮弹攻击。
不过顾淮之也不是省油的灯,上辈子什么难缠的客户没见过。顾爹当初把顾淮之踹去做了两年乙方,碰上的各类难搞的甲方简直数不胜数。跟那些奇葩甲方来,乌日厉这个一是一二是二的爽利暴脾气都可爱多了。
等到乌日厉的怒火慢慢熄下来,顾淮之这才放了大招,仔细向乌日厉分析,“陛下即位不久,天下初定,各路叛军也一一被收服。但还差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此时你若主动上表归付朝廷,陛下肯定不吝赐给你诸多赏赐,以你的身份,应当能封侯。”
然而自觉赚了银子的乌日厉并不被这些重赏所迷惑,赏赐虽重要,骨气不能丢!
顾淮之叹了口气,把话说得更直白,“你应当听过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往你们的先祖也是要向山下朝廷俯首称臣的,你不过是跟着先祖的步伐做同样的事擦了。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另外,若是你们在山下待得不顺心,再跑回山上去,朝廷也不会浪费兵力进深山。这事儿你们先祖也没少干,反正在深山老林中,精锐之师碰上你们都得头疼,又没什么好处,朝廷也不耐烦浪费人力和财力。”
乌日厉正想拍桌子吼上一句你这是看不起谁呢?脑海中猛然灵光一闪,蓦地反应过来:对啊,我可以先向朝廷称臣,当朝廷立起来的牌坊,把好处拿了再说。要是山下人背信弃义,大不了又回山上去!
顾淮之见乌日厉神色有所动摇,显然是听了进去自己的话,开始仔细考虑下山的问题。念及此,顾淮之心中也忍不住感叹,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可算是快把这只青蛙给煮熟了。至于上山?嘿嘿,想多了,山下日子这么好,谁还惦记着回去过挨饿受冻担惊受怕的苦日子啊。
明晃晃的阳谋,你能拒绝得了吗?
最终,乌日厉还是点个头。顾淮之将此事告知了陈刺史,由陈刺史上奏元熙帝,康郡山民头领乌日厉感念圣恩,愿带山民下山,谨遵圣人教化,以报浩荡皇恩。
这是元熙帝登基以来第一个不需要动兵就主动臣服的山民部落,这等大事,必要记载史书之中,彰显帝王雄才大略。
以一己之力劝说乌日厉下山的顾淮之,自然又在元熙帝心中加深了国之栋梁的形象,履历中又添了一笔夺目的功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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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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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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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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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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