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淮之心里好气啊,面上还得保持微笑,直接无视了顾玦,同其他人见了礼后,这才转头看向顾玦,道:“你们一路辛苦,我已让府中已经备好酒席和房屋,有什么话去家里再说吧。”
顾玦点点头,吊儿郎当地一把搂住徐晰的脖子,将他拖到顾淮之面前,“喏,你二舅子来了。你小子自己瘦了我懒得说,要是把你媳妇儿也给饿瘦了,看你二舅子怎么收拾你!”
顾淮之:……
这坑侄子的小叔怕是不能要了!
徐晰对顾淮之的态度一向不错,主要是顾淮之送他的酒太香了,吃人嘴软,顾淮之也是同辈中出了名的天才,徐晰倒没有什么家里白菜被猪拱了的憋屈感,是徐家三兄弟中对顾淮之最温和的一位。听着顾玦故意挑事儿,徐晰眉头一挑,顺势对顾淮之笑道:“那你可得当心了,要是我妹妹瘦了,我一定将你府上的神仙酿都喝光!”
提到神仙酿,其他名士可不不继续看热闹了,赶紧跳出来分赃,“徐二你可真贪心,竟然想独占神仙酿!年纪不大,想得倒美。”
顾淮之瞧着眼前这一帮没个正行的家伙,只觉得比引导底下县令改变思维努力创新更让人头疼。一个顾玦的杀伤力已经够大了,现在来了六个名士,顾淮之还真怕他们内部掉链子掐起来。
对此,上了马车后,顾淮之忍不住暗示了顾玦一番,“小叔,我请你们过来赏景,主要是想让你们兴致大发写点诗文,多夸夸康郡,吸引更多的人过来。你不会故意挑刺吧?”
“知道了,就你事儿多!”顾玦翻了个白眼,嘴上更加不饶人,“就这破地方,要不是你是我亲侄子,我哪会过来!要是这里没有你信上说的那么好,我也没法睁眼说瞎话,还有这么多人在,我不要面子的?”
顾淮之心说你还有什么面子可言,早就让你自己折腾光了。不过看着顾玦略显疲惫的神色,顾淮之还是咽下了这句吐槽。顾玦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却是大实话。这年头又没有高铁飞机,连马路都没有,出趟远门,那真是要脱层皮。以顾玦的性子,要不是邀请他过来的人是顾淮之,顾玦还真不会搭理。
车内沉默了一瞬,顾玦闭着眼,突然又问道:“燮儿可还好?当初你坚持要把燮儿带过来,家里人都惦记着呢。你黑了瘦了我不管,燮儿要是跟着你吃了苦,看我不拿着大棒子收拾你一顿!”
顾淮之蓦然发现,自从顾燮小朋友出生后,自己在家里的地位那叫一个直线下降。想当年他也是顾玄心里的好孙子,顾玦面前的可心侄子,怎的现在就没一个人关心他了呢?
这遭遇,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马车一路平稳地驶进顾府,徐清漪早就准备好了酒宴。顾玦一行人带的东西不少,还带了不少护卫,六个人的护卫和下人加起来都将近五百。徐清漪早有准备,将人安排得妥妥当当。府上一下来了这么多客人,下人却井然有条,不见半分慌乱。顾玦等人看了都暗自点头,更有人直接夸道:“徐氏女德行兼备为人夸耀,如今看来,当真是盛名之下无虚士。”
一句话夸了两家人,这名士也是很会说话了。
顾玦只想看侄孙,连声催着顾淮之把顾燮抱出来。小家伙在冬天养了一身膘,圆滚滚的三头身,看着比出京时还圆润了不少,骤然见到这么多人也不慌,拱起来两只爪爪对着众人行了晚辈礼,之后便仰着头,冲着顾玦甜甜一笑,叫了一声,“叔爷爷,燮儿好想你啊!”
顾玦不由惊讶,顺手抱起小家伙,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儿,觉得手感不错,又忍不住再多捏了几下。见小家伙微微皱眉,顾玦立即问他,“你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顾燮骄傲地挺起小胸脯,“以前在家的时候,叔爷爷经常带着我玩!还有灼华姑姑和泽之叔叔也天天陪我玩。”
这话没毛病,顾家就属顾玦最闲,其他人都要去当值。顾玦本身就是小孩子脾气,自然而然就成了顾家的孩子王。年纪小的孩子跟顾玦还真不是一般的亲热。
让顾玦惊讶的是顾燮小小年纪竟然还将京里的事儿记得这么清楚,这记忆力,不得了啊。
顾玦忍不住看向顾淮之,乐道:“这孩子的记性倒是随了你,过两年开蒙不用愁。”
老头子也不用天天在家忧虑顾淮之没有养孩子的经验,把好好的重孙给养瘸了。
说到这个,顾淮之也不由自豪。顾燮是真的机灵,学什么都快,记性绝佳。顾淮之晚上跟他讲故事,第二天他还能复述个大概。这记忆力和表达能力,完全甩同龄人好几条街。由不得顾淮之这个当爹的不骄傲。
他的崽,就是这么聪明!
徐晰也挺为妹妹高兴,嫡长子越出色,妹子地位越稳。小外甥这么聪明伶俐,他这个当舅舅的也深感自豪。
这孩子身上也流了一半徐家的血呢。
才三岁的顾燮小朋友被一帮名士大佬一起夸,以这些人的身份地位,等他们回了京城,京城里又得多一位神童传言了。相比他爹六岁嘴炮林郡守才出名,在出名要趁早这一方面,顾燮小朋友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顾玦等人休息了一天,接着便满血复活跑过来找顾淮之,问他康郡的特别玩意儿是什么?
然后,顾淮之就领着他们来到了城内的驰道出发站。
看着面前长长的轨道,顾玦等人都是懵逼的,这是啥玩意儿?没见过啊!
等到马夫将马车赶过来后,几人的表情更加迷茫。这种木头铺的轨道,马车能走吗?
事实告诉他们,能!
顾淮之吩咐车夫稍微把速度放慢点,慢慢在城内转一转。
这种新式的出行方式立即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一路上走马观花参观了一番康郡府城的风光,大家心里都有一种别样的滋味儿。
徐晰眼神最好,一眼看出城内最大的优点,“城内十分干净,一路走来,路上并无任何秽物。就算是贫民住的那一片,也干干净净的,竟是比京中的贫民区还干净。你倒是有办法,竟然连贫民都教化成功了。”
贫民一天天为生计发愁奔波,能维持一家的嚼用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关注卫生问题?m.χIùmЬ.CǒM
顾淮之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这也是之前几个月大施工的功劳,修路这么大的工程量,顾淮之都把主意打到山民头上了,城内的丁壮自然也全面出动了。当然,因为顾淮之给的好待遇,他们心里没有任何不情愿,反而美滋滋的。就连治安都好了不少小混混们也都跑去工地干活凭本事挣钱去了,偷鸡摸狗的事儿自然就少了。别说小混混了,府城现在连乞丐都没了,全都跑去工地上干活攒钱去了。几个月下来,他们攒下的工钱也不少,顾淮之又安排人给他们在府城附近的村落落户,让他们去开荒,告诉他们,开出的荒地以后就是他们的。
这话极大刺激了他们的干劲儿,农业社会,土地就是农民的命,现在顾淮之给他们分了土地,他们简直想给顾淮之立块长生牌位。
顾玦虽然不出仕,但这么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对官场有着敏锐的直觉。见了府城的景象后,立即拍了顾淮之后脑勺一巴掌,乐道:“行啊你小子,一年不到能把府城改成这样,别说同辈人了,就是现如今那帮老狐狸也没几个能做到的。到了今年年底,各州刺史向朝廷递折子邀功时,再让老头儿给你扬扬名,趁早干出点名堂好回京。”
顾玦还是觉得哪儿都不如京城好,毕竟是天子脚下,和康郡这破地方完全不是一个等级。顾玦都觉得让顾淮之在这儿待上好几年那绝对是委屈了顾淮之。
顾淮之自己倒没觉得不习惯,这人吧,拥有了足够的物质条件后就会追求精神上的满足。顾淮之的衣食住行已经是这个时代的顶级水平了,上辈子也生在富贵之家,钱对他来说,真的就只是个数字。康郡虽然穷,但那种带着贫民脱贫致富,改造城市搞简单基建的满足感,却是顾淮之以往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样的心情,顾玦显然是无法理解的,他的理由也很强大,“再过几年,燮儿也要开蒙了。康郡这地儿一无名家大儒,二没世家。你要是敢耽误了燮儿,老头儿得气的亲自跑过来抽你一顿,再把燮儿带回京城亲自教养!”
世家子也要相互交流维持人脉的,打小培养的交情更可靠。顾淮之当年纯属是被战乱耽误了,只能在顾家的坞堡里待着,没怎么和同龄的世家子来往。所以现在顾淮之和其他世家之间的感情并没那么紧密,也就和徐王两家姻亲的感情好点,至于其他的,还处于我背过谱系知道你这号人的状态。
也就是顾淮之本人足够给力,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了偌大的名声。不然的话,回京后其他世家子抱团排挤他一下,暗戳戳给他出点难题,也得浪费他不少时间去打通这些人脉。
现如今天下已定,顾玄当然不会让顾燮像顾淮之当年一样,脱离同龄世家子圈子。
顾淮之也很无奈,让他把儿子送去京城好几年见不着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顾玦的顾虑也有道理,为人父母者,总想你把孩子的路铺得再平一些。顾淮之也只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加快进度,争取三年内让康郡彻底安宁下来,脱贫工作刻不容缓。
当然,对于京城的动态,顾淮之也不会放过,正巧顾玦过来游玩,现成的万事通,顾淮之哪会跟他客气,直接就问了。
顾玦的回答也让顾淮之挑了挑眉,“大事儿倒没有,不过郑家那小子,还真是个狠角色,收拾起人来手段那叫一个厉害,上一刻还在和人笑眯眯聊天,下一刻就能把人送进大理寺。你们这一代,人才还真不少。对了,我出京的时候,他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就开始和范家掐上了,也不知道谁能掐赢?”
顾淮之心说郑文襄这哪是莫名其妙掐上了范家,分明是谋划多年,终于要向范家报当年陷害郑家的仇了。
并且,顾淮之还早就知道了结局,根本不担心郑文襄会被范家按下去。不过,范婷之前不是说,在她的上辈子,她嫁给了郑文襄好几年后,郑文襄才对范家动手的吗,怎么现在还提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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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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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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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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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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