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怀柔依旧没有跟来,他的领悟进入了关键时刻,想要入门之后再回去。
云竹对此虽有些失望,却也没有说什么,这是方怀柔的选择,一如他一眼便知,方怀柔不适合做他的弟子那样,当时他的劝说,也是因他知道方怀柔并不太想回去。
或许,修士真的要斩断凡尘吧。
这次回青州,只有云竹一个人,夏儿本想跟来,可是到最后还是不想打扰云竹。
这次回来的比较匆忙,时间比较紧迫,他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慢悠悠晃荡,是以有传送阵便用传送阵,若无传送阵便用的飞舟赶路。
即便如此,云竹在路上还是会被某些景色吸引住,继而停下脚步。
紧赶慢赶,十天之后,云竹还是回到了青州土牛城。
隐下身形回到小青山村,云竹落到村中,身体被高高的杂草遮住。
“时间过得真快。”
二十余年过去,杂草已经将当初的残垣破壁全部遮住,从上面看,郁郁葱葱的,就像一个小土包,里面有着一些小动物的巢穴。
拨开杂草,云竹看着这个已经被时间拂去的小村子,突然领悟到了,什么叫仙凡之别。
于他而言,二十余年不过眨眼,他如今也不过才金丹,于修行一道刚刚起步,他甚至感觉不到太多时间的流逝。
然,对于凡人来讲,二十余年已经足够将一切都抹去了。
“这就是为何,修士要斩断凡尘吗?”云竹掀开一丛藤蔓,抓住从中飞出的一条小蛇,丢到远处,看着这个连他都差点认不出来的院子。
院子已经很破了,是他住了十五年的地方,可如今就连他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门早就没了,云竹凭着记忆找到院门,拨开垂下来的藤蔓,小心的钻进去,里面的院子也被藤蔓和杂草占据了,还长着一颗果树,看起来挺高大的,上面缠着很多的藤蔓,密密麻麻的,看起来就跟一座小山似的。
云竹走过去,摸了摸果树,这并非他种下的,应当是当年的果核长出来的,生命力倒是顽强,被藤蔓遮住了所有阳光,依旧会拼命的向着阳光生长。
已是强弩之末了。
云竹有些可惜,拍了拍树干,听到了中空的声音,这棵树看着郁郁葱葱,其内早已被腐蚀掉了,外强中干,说不定下一次刮风或者下雨就能吹到。
回到残破的屋子里,这里已经没有多少他存在过的痕迹了,一些当年没烧掉的东西,如今也被时间腐蚀的差不多了。
凡人忘性大,说不定再过个十几二十年,这里又会出现一个新的小村子。
云竹来到小青山上,顺着他曾经走过的痕迹,山上他曾经留下的陷阱早就不见了,一些落脚的洞穴里,有些现在住着一些野兽,有些已经有了新的主人,应当是附近村里的猎户。
来到地下暗流中的一些洞穴,云竹也发现了有人来过的痕迹,他没有久留,看了一圈便离开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绕着小青山村走了一圈,云竹脑子里的村子,如今面目全非,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如今更是连一个人声都没有了。
来到祠堂里面,这里的墙壁更是全部倒塌了,墙壁里长着一些杂草,藤蔓在里面扎根,轻轻一捏,便可将这些土砖给弄断弄碎,这里早已被破坏了,他自然是找不到一丝熟悉的痕迹。
来到当年念往生经的地方重新坐下,云竹拿出一本经书,他没有念,只是觉得有些伤感。
他觉得这件事并没有过去多久,可再次回来,时间告诉他,当年的事情早已过去很久了。
“真快啊。”
云竹犹清晰的记得,当年他刚来时,祠堂还是茅草屋,每当下雨,村里人便首先丢下手里的东西,过来检查祠堂是否漏雨。
后来,云竹寻了点营生,他经营了些关系,村里的菜便卖到了城里的一座酒楼里,祠堂变成了瓦房,村里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祠堂前面,是一个广场,秋收时便在这里晒庄稼,小孩子拿着小竹条驱赶吃庄稼的鸟儿,村里的婶儿们便在阴凉处做着一些手上的活计,多是给家里的男人缝补衣裳。
云竹又想起了曾经的李猎户,说起来他们是最能说上话的,因为他们都能进山,李猎户也是村里很热心的男人。
村里有几个寡妇,一些重活他也会去帮忙做,家里的媳妇也没有耍什么脾气,一家和睦。
李二婶家,家境在小青山村并不是最好的,但李二婶很疼小兰这个女儿,平时连重活都舍不得让她做,若不是这边思想顽固,还想送小兰去读书。
小兰也挺喜欢读书的,云竹这边书多,她便常常过来串门,把他当哥哥一样看。
她也喜欢山里的一种野葡萄,便喜欢让他路过时摘回来尝尝。
说起来,小兰和方怀柔也是在镇上遇见的,听闻是方怀柔念了两句诗,小兰下意识接上了,很快两家便定下来了。
云竹又想起了村长,这个慈祥的老人,平时谁家有个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找他,他总能处理的双方都满意,大家也信服他。
犹还记得,当年他没吃的,村里人每个人都给他一点粮食,第一次过年的时候,村长家给了他半碗腊肉,云竹至今还记得那个味道。
很香。
这里的记忆,真的很美好。
云竹闭上眼睛,等到月色照下来,凉风吹过之后,他才意识到,原来现在已经是秋天了。
飞上树端,看着周围的田地,杂草丛生,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有人耕作过。
每年抢收抢种,每个人都很累,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
每当这个时候,大家讨论的更多的便是税收的事情,这边的赋税并不重,小青山村每年交了税之后也能留下不少粮食,拿出一点出去卖掉,便能攒下一点银子。
这点银子,过年的时候便买上一匹布,不用多好,够家里做一身新衣裳便行,每个人都很开心。
家里闺女大了,或是儿子大了,这点钱便会存起来,等闺女出嫁了,打一身好点的行头,等儿子娶媳妇了,便盖上一间屋子做新房。
小青山村里,总能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起来,但也很快便和好了,自给自足,每个人都活的很高兴。
可惜啊,都过去了,这些早就抓不住了。
云竹有些遗憾,有些怀念,也有些惆怅。
过了一夜,云竹披着晨露离开小青山村,来到土牛城之中。
天刚刚亮,城里便摆上了许多的菜摊子,和当年一样热闹,城门附近的树下,支着一个小棚子,一对老夫妇在这里卖汤粉。
这里叫果果粉,是几种果子磨成粉做成的粉面,很多人都会做,但七爷爷和七奶奶总能做的很是弹牙,这粉也便宜,很多人都爱吃。
来到小棚子里,云竹回想起上次来这里吃东西,已经是很久之前了,至少有二十四五年了吧。
“七爷爷,来一碗肉丝果果粉。”
炉前的中年男子抬头,听到他的话,手里的肉丝和粉多放了半份,满满一大碗,比别人的碗还大一半。
带着头巾的中年妇女看见,皱眉,“当家的,你碗拿错了。”
“没错,这是老顾客,爹娘在的时候便吃了,快送去。”
妇女恍然大悟,热情的淋上酱,端到云竹面前,“小哥,看你年轻,很久没回来了吧?”
云竹有些惊讶,看了下小棚子,炉前的中年男人抬头朝他笑了笑,这张脸与七爷爷长得很像。
他没看见熟悉的身影,猜到了什么。
“七爷爷和七奶奶......”
“十几年前便走了,我们就接手了这摊子。”妇女笑了笑,“小哥尝尝,还有没有当年的味道?”
云竹温和的笑了笑,吃了一口,“一样的味道。”
妇女骄傲的笑了笑,脸上都是笑意,眼角的褶子很深了,“可不是,咱们当家的从小就学,本来在方员外家做事的,公公婆婆去了,怕大家吃不惯,便过来继续摆。您觉得味道对就行,我先去忙了啊。”
云竹笑着点了点头,吃着碗里的粉,心里叹气。
只是二十年出头,就什么都变了。
肉丝很多,粉也很多,吃了一口肉丝,还是当年的味道,外面裹着一层粉,也是七爷爷家的秘方,这肉丝粉,每天都能卖出很多份。
说话间,一个穿着华服的老人拄着拐杖坐到旁边,看着城门,“老六,给我来碗粉。”
妇女哟了一声,赶紧过来擦桌子,“老爷来啦?”
老人眯着眼睛点了点头,“是啊,来看看。”
妇女看了看他的身边没人,叹气,“老爷怎么又不带人出来?您身子不好,前几日不是还叫大夫吗?这天冷了,万一着凉又要得风寒了,夫人也担心啊。”
老人的声音沙哑,“不碍事,今儿个穿的厚,冷不到。”
妇女看着他叹气,也不好说什么。
土牛城不算繁华,早上许多人都不吃早饭,省点钱,这时候人不算很多,更多的是城里的人家出来吃东西,有时候懒得做便会花上几个钱过来吃粉,两夫妇也忙得很。
云竹和身后的方员外都吃的很慢,每当有人进城,方员外便会抬头看一看,浑浊的眼里很快便闪过失望。
吃过早饭,很快便有人来寻了,是一个长得和方怀柔有点像的男子,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一脸怒气。
“爹,您怎么又偷跑出来了?风大了,万一着凉了可怎么办啊。”
方员外撑着拐杖站起来,踉踉跄跄的,男子过去扶他。
“这就回去了。”
方员外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城门,浑浊的眼里含着泪,走了十几步才没有回头。
两个护院留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城门。
“唉,要说这儿子还真是狠心,一走二十几年,留下老父亲老母亲在家,真是可怜方员外每天都过来盼着。”
“可不是,老天不长眼啊,方员外和方夫人人那么好,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狠心的儿子。”
“还好有二公子陪着,不然还真不知道能不能撑这么多年呢,造孽啊。”
挎着篮子的两个婶子一边走一边叹,云竹抬头看着方员外佝偻的背影,旁边的儿子不停地在念叨着什么,皱着眉似乎很不满,粗声粗气的数落着。
一阵风吹过来,二公子不着痕迹的挡下吹过来的风,又开始念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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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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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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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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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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