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氏在生程岚之前曾小产过一个女儿,随后身子没恢复好,便强行怀上了程岚,导致他胎里不足,生下来就留了病根儿,导致他十几年来一直都是病恹恹的,脸上的血色也始终稀薄。
眼下因着段贵妃的事情忙活了这么多天,程岚的身子早就被折腾的疲惫乏力,基本抽空就会回来歇着,难抗一整天。
瞧见冯宜,程岚略显吃惊,心说这人怎么跑这来了,忙道:“你怎么在这儿?”转瞬打趣儿,“可是这国公府太大,迷路了?”
方才因着程岚对沈鹿的宠溺态度,冯宜心情不是很美丽,也没有解释自己过来的原因,往前两步道:“秋白哥哥。”
程岚清淡应声,转头往院里看去,张望两下,自顾自的说道:“那臭丫头没回来了?还是拿了银子又出去玩儿了?”
冯宜心头苦涩,明明自己就站在程岚的面前,可那人满心满腹满嘴都是那个叫沈鹿的贱婢,深吸口气:“秋白哥哥是说阿瑶?”
程岚回头:“是,你见到她了?”
冯宜没有犹豫的点头,又将方才的事说了:“见到了,我还把自己的白玉镯给了她,叫她拿出去换钱花。”
程岚的脸色一下古怪起来:“你这是做什么?”
冯宜见这四处无人,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想着若是不趁这次把话和程岚说明白了,日后怕是再也没有这般单独相处的机会了。
更何况,现在又杀出一个沈鹿,那丫头虽然不懂规矩,但胜在灵气四溢和不拘小节,能给程岚枯燥的生活带来鲜活的快乐。
“秋白哥哥。”
冯宜终于鼓起勇气,道出心中所想:“我的心意,想必这么多年过去,你都看在眼里,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她不自主的往前几步,伸手握住了程岚的袖口,一对双凤眼里难得流露出些不自持的激动:“秋白哥哥,小宜欣悦你已久。”
程岚早先是不知道的,而后经程岱提醒,才觉出眉目,他本身是个比较被动的人,冯宜这下子挑明,他顿时手足无措起来。
“小宜……你别这样。”
程岚微侧身,拽回自己的袖子,却被冯宜拽的更近些,那人黑密的睫毛颤抖着,声音也不平稳:“秋白哥哥,我今年入夏行了笈礼点了守宫砂,我已经十五岁了,又是这般出身,如果秋白哥哥不受,我怕是要被爹爹联姻出去了,我不想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冯宜这般端正的大家闺秀,喜欢和拒绝两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听得总是那么别扭,更何况是有些优柔寡断的程岚。
要说他对冯宜没想法,那也是自欺欺人,冯宜对自己的关心和种种生活细节,还有那昭然若知的心意。
如今冯宜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程岚自是满面迟疑,按理说他这样一个国公府的长孙,身份高贵,品行端良,合该配一个贤淑大方的妻子,整个锡平挑过来选过去,除去冯宜,还有谁最合适?wWW.ΧìǔΜЬ.CǒΜ
但这都是理想化,人都是活在现实里的,如今程家三房做主,长房势微,即便有一个皇帝许下的大理寺正职位,也是身强体健的三弟程岱去上京任领,剩下的几庄生意眼下也全由程衍打理。
而他呢?
先不说府内没权没势,就连正常人的身子他都没有,这样一个软弱无能的病秧子,如何娶得了锡平司马家的千金小姐啊。
程岚这般想着,心情也合情合理的有些郁闷,抬头发现,眼前的冯宜好像愈发耀眼了起来,就像是火热的太阳,碰都不敢碰。
但最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心里的小房间,住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使得他没办法回应冯宜。
只是这样的沉默,逐渐击伤了冯宜,她虽不愿意承认,但还是不得不接受程岚更中意沈鹿的事实,但姑娘家的固执和自尊不允许她如此轻言放弃。
冯宜取出一个绣工精致花样小巧的荷包来,上面绣的是盛开的木兰花,这还是当时端午绥水边,程岐给她出的主意。
“秋白哥哥,无论如何请你收下这个。”
冯宜硬塞给她,柔软的手指刮过程岚汗湿的掌心,那人险些攥不住那荷包,在手里捏了捏,里面鼓鼓的应该是中药一类,想必也是对自己身体疗养有效的昂贵药材。
可程岚还是决定还回去,冯宜是什么意思,这荷包分明是定情信物啊,他收了,不就是答应这姑娘了吗?
他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坑了人家姑娘啊,再者说了,冯宜的父亲也不会同意这桩婚事的,到时候婚事不成,冯宜依旧是那个大家闺秀,那自己呢,岂非成了全锡平人的笑柄了,也会让冯程两家出隔阂。
“冯宜。”
程岚适时换回了称呼,递回荷包:“你不能胡闹,我也不能,这个荷包以后自会有人收,却不会是我。”
冯宜料到这样的情况,心里酸苦,什么大家闺秀,锡平榜样,到头来连自己喜欢的人都留不住,强忍住落泪的冲动:“秋白哥哥,我的心意在你这里,真的就一分都不值吗?”
程岚摇头:“不,正是因为你姑娘家的心意千金难求,所以我才不能收,这实在是太贵重了,我没办法给你幸福的。”
冯宜睫毛被泪染湿,颤巍巍伸手,用指尖搭住那荷包,看样子是要拿回来,却又舍不得面前的心上人。
“秋白哥哥,我不想嫁去辽丰给曹使君做小。”
冯宜突然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不理程岚反应,也没拿荷包,提裙便转身跑开了,那人在背后叫了她好几句,也是徒劳无功。
程岚心里难过,低头搓捏着荷包,他听说过辽丰的曹使君,那人是个草莽武夫出身,年近六旬,家里又有个不下堂的糟糠妻,更是个脾气暴的,府中女眷任打任骂不知死了多少。
但辽丰往东出中原是倭国,算是防御防线,曹使君的权力在十四州也是屈指可数的大,冯宜的父亲若是和他攀上亲,踢走葛使君,登上锡平刺史的位置也是指日可待。
程岚狠狠地叹气,被这些险恶的政治联姻弄得头疼,先有个程棠送给了樊家老爷,后又见冯宜被推进火坑。
命运,总是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程岚皱眉,转身回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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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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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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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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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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