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下意识往后一退,“感谢您的关心,但恐怕那样我会更加不适,大人。”
保不齐这些医生里哪个就是间接谋杀流浪者的凶手。
更何况格蕾丝自己刚刚逃离解剖室,一看见医生,就想起那些开膛破肚的尸体,能好才怪了。
公爵大人同样联想到了这一点,只好悻悻作罢。
厨娘今天也非常贴心的没有给格蕾丝送去什么红色的食物,肉食也只送了白色的鲑鱼肉。
就在格蕾丝享受着同僚们的关心的同时,弗格斯探长带着手底下的警员快速行动了起来。
由于流浪法的存在,伦敦街头四处都是巡警。
再加上社交季的高峰在即,巡警的数量更是增多了许多。
他们都是弗格斯探长可以临时调用的人手。
便衣警察们根据自己调查出的树洞位置,于昨天半夜跟踪到了那些取走信件的小贩。
再根据小贩的行踪,顺藤摸瓜找到了真正的卖家。
他们分头行动,临时征用了附近的巡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住了这些不法分子。
弗格斯探长则还在等待着平克顿家附近的小贩出现。
由于平克顿是老客户,因此他往往是当天下单。
中午的时候,弗格斯探长终于看到了那个他翘首以盼的猥琐身影。
大概平克顿是他们的高级客户之一,因此小贩并没有和他对多余的暗语,而是直接问起了交易内容。
平克顿需要的是“五磅重的松鸡”,代表着今天晚上,小贩会送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成年男人。
弗格斯探长当然不会等到夜晚才行动,而是派人赶紧跟了上去。xǐυmь.℃òm
他们从不同的小路包抄,把那些罪恶的尸体贩子所在的院落包围了起来。
有一部手不凡的警察,先行解决了来回巡逻的看守,然后潜入了院子。
“今天要一个男人,三十岁的。”
当弗格斯探长把耳朵贴在门板上时,听到了小贩冷酷的声音。
“前几天抓住的那个就刚好。”
弗格斯探长眼中精光一闪,前几天抓住的,难道是威廉瓦伦?
他一做手势,警察们立刻冲了上去。
院子的前门后门都被堵住,院墙因为怕绑来的人逃跑,被这群败类修建得很高,导致这群人自己要逃跑的时候,也一样逃不出去。
警察们抓住了这些杀人害命的畜生,弗格斯探长则走进了他们关押流浪者的房间。
这个大房间里,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还有小婴儿。
孩子们之所以不哭,是因为被这些人喂了大量的鸦片酊,所以一直昏睡着。
这些人何以沦落至此?
仅仅因为他们流浪?
即便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法律,也只能把流浪汉关上一阵子。
而这群尸体贩子有什么资格,给流浪者直接判了死刑?
弗格斯探长挨个审视了这些人的脸,最终发现,这里既没有伪装后的威廉,也没有本来的威廉。
“那小子到底跑哪去了?”弗格斯探长面色不善地对着其中一个尸体贩子问道:“你们还有其他窝点?”
尸体贩子莫名其妙地摇了摇头。
弗格斯探长又给他看了威廉的照片,以及他伪装后的画像,“见过这个人吗?他来没来过这?”
“没见过。”
听见这话,弗格斯探长又带人以掘地三尺的架势搜索了一遍,确定威廉确实不在这里之后,这才带着被铐住的一群犯人,回到了苏格兰场。
不管他的老上司知道之后有多么暴跳如雷,弗格斯探长还是把这个案子里所有的罪犯送进了监牢,等待后续审问。
不过回复格蕾丝的时候,弗格斯探长却犯了难。
“威廉不在那里。”
“那些医生的家里……”
“我们根据订单挨个搜了一遍,没有发现威廉的尸体。”
虽说没找到威廉的踪迹,但抓到了这么多罪犯,将他们一网打尽,对弗格斯探长来说,这简直可以称为他毕生最大成就了。
那些离奇的谋杀案或许名气更大,但这次的案件,却可以救下更多的人。
想起其他下属的收获,弗格斯探长又开始吹胡子瞪眼。
“你们根本想象不到,那群恶棍做过什么!说出去根本没人信,黑市里死人比活人值钱!”
“是死人比女人值钱吧?”格蕾丝讥讽地笑了一声。
“咳,也可以这么说。他们贩卖从国外运过来的小女孩,把她们的第一次以两镑到五镑不等的价格卖出去。”弗格斯探长忍不住摸了摸鼻尖,一大把岁数让他谈这个,确实也挺尴尬的。
这话听起来多么令人震惊!
两镑金币!
仅仅是两镑,就可以买走一个女孩的贞操!
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
在1843年,一个女人如果在婚前失去了贞洁,就代表她一辈子只能做妓女。
只有极少数的高级交际花,才有极其微弱的机会,嫁给她的金主。
而且这些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挤进上流社会,最多只不过嫁给某个庸俗的暴发户罢了。
格蕾丝有理由相信,这些身形还没有长成的小女孩,有很大一部分,会承受不住折磨,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除此之外,还有相对年龄大一些的外国女人,会被卖到一些主题会所。
像格蕾丝和公爵大人曾经去过的金雀花会所,其主题就是“高雅的金雀花王朝”。
这些在伦敦娱乐指南里都有介绍,黑市贩卖的那些外国女人,应该是到了主打“异域风情”的会所。
与这些相比,那些贩卖走私船里的违禁品的人,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善良了。
东区的悲惨境遇减少,就意味着体面人的痛苦增多。
因为一个阶级之所以能享受优越的地位,靠得就是压榨下一个阶级。
现在东区那些被无线压榨的可怜人少了一波,势必要影响一些人面兽心的“体面人”的生活。
各个俱乐部里的人都减少了不少,那些做过亏心事的人,在警局行动之后,几乎不敢出门,生怕被警察找上门来。
因为一旦被找上门来,即便他们不会获罪,也会丧失体面。
绝对不要小瞧“体面”对于一个维多利亚人的重要性,他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会因为名声尽毁而陷入疯狂。
不过,平克顿医生的好日子是到头了。
因为格蕾丝不打算放过他。
之前在解剖室里,她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言论。
“那些流浪者本来就是社会的渣滓。”
“这样的人活着还没有死了意义大。”
“我让他们对医学做出了贡献,他们应该心存感激。”
这样的话,一次又一次逼得格蕾丝不得不强忍着怒火,才没有给平克顿一发子弹。
格蕾丝将一封夹带着十镑纸钞的信递给路边一个流浪儿,“把它交给报喜鸟的戈登坎贝尔,就说是一位姓辛普森的先生送给他的。”
把一枚银币塞进孩子的小手里,看着他奔跑的背影,格蕾丝喃喃自语。
“我让您在这个社会名声大噪,您可要心存感激啊,平克顿医生。”
回去的路上,格蕾丝看着路边的巡警正在盘问一个流浪汉。
她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去米尔班监狱!”格蕾丝跳上马车,催促着马车夫把车赶得快一些。
她拜访了监狱的典狱长。
询问之下,发现最近果然有一个“冥顽不灵”的流浪汉被送进了监狱。
“他犯了流浪罪,警察发现他的时候,他身上一便士也没有,他甚至还试图袭击警察!”
“在法院的时候,他还说自己是个记者吧?”
典狱长惊恐地看向格蕾丝,“哎呀,您怎么知道?要我说,这小子撒谎都不带眨眼的。记者这种职业虽然也不怎么样,但也不至于落到他那步田地吧?”
“我能去看看他吗?”
“当然,实际上,法院也只判了他十四天,这不算什么重罪,我们当然是允许探视的。”典狱长不明白,一个流浪汉有什么可看的。
不过鉴于格蕾丝衣着体面,他还是招手,让一名狱警带她去了牢房。
“这家伙天天嚷嚷自己是个记者,喏,就是他。”狱警用钥匙打开了牢房的门。
一个身材修长,肌肉也相对饱满的男人,穿着破衣烂衫,盖着自己的旧大衣,蒙头大睡。
他的脸上还带着那块假伤疤,但雀斑什么的早就被蹭掉了。
“喂,记者!有人来看你了!看看他是不是和你一个报社的啊?”狱警相当不积口德地挖苦着他。
躺在地上的家伙用大衣捂住了自己的头,一副不想搭理任何人的样子。
但格蕾丝的话让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请问是瓦伦先生吗?瓦伦太太委托我寻找您的踪迹。她以为您失踪了,一直很担心您。”
狱警在旁边直犯嘀咕。
流浪汉还有老婆?
“她在哪?哦,天哪!我礼拜二那天就该给她写信的,但是我这身打扮实在太不方便了!而且不赶紧排队,当天就进不了济贫院了。”
瓦伦先生紧张地看着格蕾丝,“她和孩子们怎么样?没有生病吧?”
“您放心,他们都很好,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您保释出去。”
就这样,格蕾丝写信给库克先生,让他帮忙证明了瓦伦先生的身份,把他保释了出来。
别墅里,瓦伦先生已经换回了自己平时的装束,解释起自己的行踪。
“我和凯文分开之后,就找了一个缝纫女工,让她帮我把两枚金币缝到衬衫里。第二天我去找凯文的时候,他一直没有出现,所以我就先去白教堂的济贫院排队了。”
“就这样,我先后两次混进了济贫院,因为中间时间太紧急,所以没来得及回去换一身衣服给我老婆写信。”瓦伦先生两手一摊,“你们也知道,流浪汉身上是不可能带着纸和笔的。”
说到这,他奇怪于妻子为什么礼拜五就请了侦探去找他。
“我写信告诉她了,让她等着我,别为我担心。”
这时库克先生脸色尴尬地说道:“我那天跟着你一路到了白教堂,发现你进了一家妓院,之后再也没出来,我以为你被绑架了,就……”
这时弗格斯探长问道:“既然你身上有两个金币,为什么不拿出来给警察看看呢?”
瓦伦先生心里还有些埋怨眼前的大鼻子警长,于是没好气地回答道:“你以为我不想?我看凯文失踪这么久,找你报警却没有用,于是就想去鲍街那边试试。结果那的警察看到我就开始盘问,还让我把口袋翻出来。”
说到这,他激动地一拍手,“我想着,应该把金币给他们看看,这样他们就知道我其实不是流浪汉了。我抽出一把小刀……”
然后就被当成意图袭警的暴徒,被警察们一把按在了地上。
后来瓦伦先生就被就近带到了鲍街的地方法院,任凭他怎么辩解,还是被快速地定了罪,丢进了米尔班监狱。
在场的人神色各异。
公爵大人和格蕾丝忍俊不禁,弗格斯探长一脸尴尬,库克先生满是同情。
哦,倒霉的瓦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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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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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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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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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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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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