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闲谈的时候,黎欢也和自己爹娘说了李大壮下午时说的笑话,两人也都表现得格外的的震惊。
夜里睡觉时,黎母悄摸着和黎父商讨着,若是那小子真心知道悔改了,还愿意做上门女婿,到也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黎父则是对李大壮这人嗤之以鼻,一提到他便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看他哪儿哪儿都不舒服。
不过耐不住黎母的施压,也只好答应明日不再给他脸色看。
所以第二次李大壮一来,发现黎父黎母对他的态度居然有了改变。
虽说黎父还是时不时的瞪他一眼,相较于之前的破口大骂却是好了许多。
黎欢也很意外,自己父母的态度怎么改变得这般快,不过她也不想去想,总归不过就是觉得女子二嫁不好,加上狗男人又有悔改之心,就想再给他一次机会。
黎欢这几日都没出门了,就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绣荷包。
李大壮有时候在黎家待整整一日,都不一定能见她一面。
这一日天色见晚,李大壮因为砍树回来加固院子里的篱笆,弄得很晚都还没走。
黎欢家已经吃过晚饭,本来黎母都让李大壮进来一起吃的,但是觑着黎欢的脸色不太好,他便直接拒绝了。
吃过晚饭黎父黎母带着黎勇出去散步,李大壮出来时院子里已经空了。
简单的洗了个手,他便准备回去。
“等一下。”
黎欢从堂屋里走出来,嘴角含着笑,李大壮愣了一下。
这几日她对他就没个好脸色,怎么突然一下就……
“欢欢……”
他有些慌乱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双手紧张的不知道怎么放,只好扯出一个笑看着她。
黎欢但笑不语,目光在他身上移动。
李大壮想着他刚才上山砍了树,现在混身是泥,她必定是嫌弃了。
“我……我马上就走。”
他说着就转身要离开,黎欢上前几步叫住他。
“急什么急?我有话和你说。”
在男人转身时,她突然上前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被拉近。
这样近的距离,两人之间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更别说她刚才说话嘴里吐出的温香。
李大壮身体一紧,丝毫不敢乱动,目光直直的看着远处,问道。
“欢欢,怎么了?”
黎欢嘴角勾了勾,抬手掸去他肩上的尘土,随后退后一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李大壮喉结滚动,额头上留下一行冷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直到她退后一步时才松了口气。
黎欢见他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此时夜色朦胧,明月才刚爬上树梢,散发着微弱的银白的光。
她一身月牙白的长裙,俏生生的立在庭院中,嘴角带笑,眉眼舒展,瞳孔深邃迷人……
李大壮许久没这般认真的看过她了,仿佛那日之后,他就再也没见她对自己笑得这般好看了。
黎欢看着男人呆楞的神情,笑意越发明显。她抬手一招,纤纤玉指勾魂摄魄。
“呆子!过来。”
她娇嗔的语气显得可爱极了,李大壮脚下不由自主的挪了半步。
但是一想到自己混身都是泥,他又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他平日里说话粗声粗气的,难得还有这么手足无措进退两难的时候,黎欢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打破了这暧昧且温馨的氛围。
她伸手从包里掏出来一个东西,扔给了李大壮。
“这个给你!”
李大壮手忙脚乱的接过,接着月色仔细一看,才发觉是个荷包。
“这荷包给你,算是对你这几日辛苦付出的犒劳吧!”
“不辛苦,我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李大壮想也没想便回答,虽说这几日除了卖猪就在她家,每日能见她一面,他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觉得幸苦!
黎欢将手一摊,语气不悦。
“不辛苦那就算了,把荷包还给我!”
李大壮将手一缩,强势的将荷包护在自己手中,慌忙解释道。
“辛苦!特别幸苦!”琇書網
黎欢淡淡的哦了一声,“那辛苦以后就别来了,反正那么幸苦!”
“不辛苦不辛苦!”
李大壮说了几句又觉得不对劲,护着荷包。
“也不对,幸苦!但是也不是那么幸苦!就是……”
他自言自语的解释了半晌,黎欢打断他。
“好了!我告诉你这荷包我绣了好几日才绣好,你今晚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听见没?”
李大壮猛地点了两下头,连忙称是。
“这荷包我一定随身携带。”
他说话时将挂在手上的荷包举了举,视线晃过上面的图案,夸赞的说道。
“欢欢绣的鸳鸯很……特别!”
半晌他才想出个词来形容,这女子送男子的荷包一般情况下都喜欢送鸳鸯,寓意着和和美美。
只是欢欢这两只鸳鸯却有些特别,一前一后的排列着,不想平常的鸳鸯两两相对。
李大壮欣赏完鸳鸯抬眼才发现,黎欢此时的脸色有些难看,就像是……吞了苍蝇一般。
“自己的同类都看不出来,你这眼睛真该好好治治了!”
黎欢说着时欲推他出去,李大壮二杖和尚摸不着头脑,忙问道。
“怎么了欢欢?我是不是哪里又做错了?欢欢?”
黎欢把人推出门,才咬牙切齿的丢下一句话。
“我绣的是条你!”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留下李大壮在外面拿着荷包冥思苦想。
这是我?我是鸳鸯?还是这是个什么别的东西?
李大壮不仅回去的路上在看,就连晚上睡觉时也拿在手上目不转睛的看着。
他将荷包三百六十度旋转,每个方向都看了一眼后,没想出来这绣的到底是什么,却把自己的瞌睡招来了。
他眼前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等他意识到不对劲时,已经已经一头栽在床上,呼呼的睡了起来。
一夜好眠。
黎欢特别早的起了床,换了一身男装,背上昨夜收拾好的包裹就准备出门。
黎母还是不放心,拉着她的手又说了几句。
“哎!娘实在是担心你,你这一个姑娘家,孤身一人去那边城之处,太危险了。”
黎欢拍了拍自家母亲的手,安抚的说道。
“娘你放心,你看我这身打扮,一路上谁还认得出来我是女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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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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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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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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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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