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另外拿了一口锅,将几条小鱼和一小把野菜放进去,加水加盐一起煮。
水加得有点多,煮出来真的也就能沾点腥味儿了,余景徽看得皱了皱眉。
余景徽喝完最后一口河鲜汤,收起锅碗,拎了烧水壶去外面洗。
没有洗涤精,只能用热水来洗锅洗碗。
杜星辰不禁从灶房门向外看,他实在想不通,这姓余的今天吃错了什么药?不但愿意给他们分好吃的,竟然还自己洗碗。
要搁平时,当然是使唤杜小勤洗。
喝了美味的河鲜汤,余景徽整个人精神了许多。
家里已经断粮几天了,他一早出门觅食的时候,可谓是饿得头晕眼花,差点一头栽在了山间小溪里。
现在有了精神劲儿,他得出去好好看看这个新的生活环境,得为往后的生活找出路。
此时是一天中太阳最烈的时候,地面被晒得冒烟。
福来镇在一个山坳里。此前居民们做饭的炊烟都被聚在小镇上空的水气中,迟迟不能散去。此刻也都被烈日驱散得干干净净。
小镇的居民区一片宁静,除了余景徽家之外,一个人影都见不着。
离小镇民居大约一公里外的地方,是大片大片的田地。那里一片生机盎然,绿油油的庄稼长得正旺。
小镇上的人们步调一致,吃过午饭后都到田间忙农活。
余景徽来到自家田地里,这里已经长满了杂草,要不仔细看,都分辨不出杂草里面还夹杂着些许长废掉的庄稼苗。
田地里没了庄稼,家里也已经没了存粮。空有一个院子,加上那两头猪和一只鸡,就是现在所有的家产了。
这么一个家境,还有四张嘴要吃饭。这就是余景徽来到这个世界接手下来的烂摊子。
这个地方条件很一般,虽然已经是八十年代后半段,但是还没有通火车。
不过这里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空气清新,有点与世隔绝的感觉。
自然环境比穿越过来之前开民宿的地方还要好,是余景徽喜欢的地方。m.χIùmЬ.CǒM
他的民宿辛辛苦苦开起来不到一年,便不幸被山体滑坡掩埋。他自己也跟民宿一起,埋进了山里面。
眼睛一闭一睁,便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上一世,他没父没母,全家只有自己一个人,民宿就是他的全部。
没了民宿,他对上个世界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所幸的是,命运又将他安排到了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
虽然条件艰苦,但他很乐意接受挑战,在这里从零开始。
何况他现在占用了这副身体,而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又做了那么多的孽。出于责任心的考虑,他也不可能一走了之。
余景徽下定了决心。只是摆在面前的状况实在过于艰难。
别人家的水稻已经抽穗,玉米已经挂须,自己家的田地里则全是杂草。
今年不可能再有半颗收成,想要重新耕种也只能等来年,再说他连种子都没有。
余景徽拍了拍脑门,对他来说这都想太远了。摆在眼前的,今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呢。
抬头看了看太阳,时间还算早,余景徽大步走回家。
径直来到院外,将家里那只唯一的鸡抓了起来。
今天是赶集日,集市就在镇子边上,这个时间应该还没散场。余景徽将鸡放进笼子里,拎起来就往集市赶。
每逢集市,都会有很多远近的老乡们来赶集。余景徽以为这个时间点应该还会很热闹。
没想到来到集市上一看,稀稀拉拉的人已经很少了。大概因为时值农忙时节的原因,大家买完东西还要赶回家干活。
摊贩们忙着收摊,来赶集的人们忙着回家。
大家都从集市往外走,只有余景徽拎着一只鸡往里走,看上去有些好笑。
等他来到集市中间一看,哪里还有什么买鸡的人,要买的早该买好了。有几个卖鸡的人也都没卖完,正收拾收拾准备撤。
余景徽将鸡笼往地上一搁,看这状况,这鸡恐怕不好卖出去了,距离下次赶集日还有五天时间。
旁边的鸡贩子看他拎那么大一只鸡笼,里面却只有孤零零的一只鸡,而且还这么晚才来卖,无不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想的。
余景徽看了看身旁用异样眼光看着自己的几个鸡贩子,灵机一动,问他们道:“几位大哥,最近行情不太好吗?怎么你们的也没卖完?”
其中一个鸡贩子道:“没卖完有什么奇怪的?卖不完是常有的事,下次赶集再接着来卖呗。”
这个常识余景徽当然知道,他又说:“哦,原来你们每次赶集都要来呀,那要不把我这只鸡卖给你们吧,我不常来的,价钱可以给你们便宜一些。”
说话的大哥重新打量余景徽,发现这个小伙子确实不像鸡贩子,以前也没在这里见过他,随口问道:“便宜一些?能便宜多少?”
“就按你们的收购价呗,反正你们回去也还得买鸡来卖。”
集市每隔五天赶一回,这些鸡贩子回去也不会闲着,他们得去很多地方从农户手里收购,赶集天集中拿来卖。
余景徽的原身虽然游手好闲不做事,但对这些事情心里门儿清。他现在继承了原身所有的记忆和认知。
“那不行,我们今天带回去,下次赶集再带来,不是增加了运输成本吗?”那位鸡贩子大哥道。
实际上,只要把这只鸡往他们的笼子里一塞就行,根本不费额外的成本,明摆着是想砍价。
但他只要愿意买,对余景徽来说就是机会。他懒得多废话,爽快道:“那行,我给你少五毛钱的运费。”
五毛钱可不算少了。这时候搭乘拖拉机坐十几公里,人家也只收五毛钱。要让余景徽让出更多,他也不干。
对方显然没想到他这么容易就让步,愣了一下看着他。
这个高高帅帅的小伙子还有几分痞气,怎么看也不是容易忽悠的铁憨憨。从他眼神里也能看出,要想再压价也不太可能。
让步五毛钱已经是赚了,鸡贩子大哥便也爽快道:“行吧,既然这样,我先看看鸡怎么样。”
余景徽将鸡笼子的盖子打开。鸡贩子大哥把手伸进笼子里,捏了捏鸡身上的肉,点点头说道:“嗯,还不错,你在家里称过重了吧?”
虽然没有粮食喂,但鸡可以自行觅食,这个季节地里虫子多,还有很多野草籽也可以充饥,这只鸡自然不会长得差。
“称过,不过你这里不还得再过一遍秤杆吗?”
为了在重量上避免争端,集市上的买卖双方形成了一个习惯,卖方提前称好货物的重量,交易的时候买方再称一遍,然后双方核对。
余景徽来的时候着急出门,对赶集卖东西也不熟练,虽然自己家有秤,但他还真忘了提前称一下重。
“那你来的时候称的多少斤呀?”鸡贩子大哥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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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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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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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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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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