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程煜眼中一黯,却也没说什么,率先掀帘下了车。
乐国因为以乐立国,礼部自然比别的部门要繁忙许多,人们来来往往都行色匆匆,搞得杜如芸有些忐忑。
没想到,审查司的文字审查部门,却是个清闲之所,主管的江侍郎长得心宽体胖,看着还颇有些眼熟,手里拿着一杯清茶,正慢慢在品。
杜如芸说明来意,那江侍郎居然双目一亮,喜道:“原来是杜坊主,你那排行小册子我看了,的确不错,不瞒你说,我还亲自去体验了一下评出的美食前五,味道确实是好!当然,是拉着户部张大人一起,算是调查民情,哈哈,哈哈!”
说着他拿出一张纸笺,上书出版发行的注意事项,让杜如芸自查。
杜如芸一看,类似于二十一世纪发表禁忌,不过是些不可意图谋反,不可辱骂官府之类的规章,笑着点头道:“江大人放心,《闲云榜》旨在宣扬正面信息,让老百姓的日子更加舒心,不会涉及到这些作奸犯科之事。”
“好,那就好,”江侍郎笑眯眯地又问了些问题,拿出一本册子来登了记,道:“好啦!”
杜如芸反而一愣,她此次前来不过是想先打个招呼,看看此事该如何办理,没想到就这么三两下,已经结束了。
那江大人公事办完,将那杯清茶又美滋滋地喝了一口,笑眯眯道:“我听说,这月二十五她们英媛会有一场马球赛”,他压低声音道,“据说卫府伯爵夫人也会出席,杜姑娘可要加油哦!”ωωω.χΙυΜЬ.Cǒm
杜如芸惊了,这种消息,竟从一位男性官员口中说出,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她不由得认真看了江侍郎两眼,突然恍然大悟,笑道:“令媛如此操心筹办之事,如芸怎可不认真相待?”
江侍郎闻言大笑:“杜坊主果然是个聪明人,不罔我那宝贝女儿日日念叨。”
说完,将那已画了押的批文递到杜如芸手上。
从礼部一出来,杜如芸就叹了口气,本指望能混过去的马球赛,就这么被江家父女给定了下来。
她看着自家马车前拉车的两匹马,颤巍巍伸手,想去拍拍马头,却被那马儿一声响鼻给吓了回来。
杜如芸委委屈屈地摸了摸鼻子,坐进了车厢。
梁程煜也跟了进来。
马车行进,杜如芸看看梁程煜,心里犹豫。
马球之约只有几天的时间,若到时候连马都上不了,杜如芸想要在英媛会找订单的事,八成要黄。
可乐坊里女孩儿居多,小厮们大都贫苦出身,怕是都没什么骑术。唯二看起来会骑马的两个人,却因为杜如芸之前的误会,没敢朝他们开口。
要不,还是请程公子帮忙好了。
正在心中给自己打气,马车突然缓了一缓,车窗的棉帘被掀起,一只包袱被递了进来。
杜如芸茫然地看着梁程煜接过包袱,又掀开棉帘看了眼外面,却发现,就这么会儿功夫,马车居然已出了城门,到了郊外。
车缓缓停下,梁程煜丢下一句“把衣服换上”,将那包袱往杜如芸手里一塞,便率先出了车厢。
有什么东西拱了拱车窗的棉帘,“噗噗”打了两个响鼻,又被拉了开去。
杜如芸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将棉帘拉开一条缝,入目的,却是一张长着长须的笑脸。
那天在东厢看见的黑衣人,叫做张务安的,正牵着两匹高头大马站在车边。
张务安见她掀帘,满脸堆笑地问了声好。前方梁程煜听见动静扭过头来,看了眼她身上的衣服,又转过头去和车夫说话。
杜如芸一脸莫名其妙地缩回头,目光落在梁程煜刚刚递给她的那个包袱上。
衣服?
她打开包袱,将那柔软的一团抖了抖,这才发现,这是一套女子的骑装!
上装是浅粉刻丝的窄袖夹袄,绣着星芒茉莉,下装则是银红相间的马面裙。前后两片红色裙面上,也绣着星星点点的茉莉花,煞是好看。
杜如芸拿着夹袄在身上比了比,还真是她能穿的尺码。
她又探出头去,车边的三个男人都回头看着她。
杜如芸:……行,知道了,这是给她准备的,可是,他怎么知道她要学骑马?
她又看向梁程煜,男人此刻却偏转了眼神,去抚摸那两匹高头大马。
算了,她缩回头,慢吞吞地将那套骑装穿上。
衣服很合身,像是专门定制的一般,还透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杜如芸把换下来的衣服叠好,放在马车坐椅上,又磨蹭了会儿,才掀帘从车中走出来。
梁程煜此刻已坐上了一匹枣红马的马背,控着马来到车前,低头伸手道:“来!”
杜如芸站在赶车人的位置上,背着手不肯动。
马车的高度弥补了马鞍和女孩的高度差,男人只一伸手臂,便在一声惊呼中,将杜如芸抱上了马鞍,置于身前。
杜如芸浑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没有现代的扶手铁环,她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头顶上传来男人低沉的声音:“我先带你跑一圈适应一下。”
杜如芸觉得更紧张了。
出乎意料的,梁程煜并没有让马跑得很快。蹄声清脆,马儿悠闲地向前慢跑着,初冬微冷的风迎面吹来,让杜如芸的精神为之一振。
身后是男人温暖的身躯,热气透过夹袄渗透过来,对抗着清冷的空气。
杜如芸渐渐适应了马儿的节奏,身体由最初的僵硬变得柔软。
男人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对了,身体挺直,用膝盖稳住,来,”他把缰绳递到杜如芸手中,一翻身,已从马匹一侧翻下。
后背突然少了依靠,空荡荡的,冷风嗖嗖地灌了进来,杜如芸竟突然感觉有些不舍。
脚踝一暖,杜如芸低头去看。
她的脚踝很细,骑装的裤腿在这里收束,用一根丝带沿着小腿缠了两圈,露出清秀紧致的线条来。
男人的大手便握在小腿末端的肌肉上,手心的灼热通过布料穿透进来,引起一阵酥麻。
杜如芸不安地动了动脚,却被他的另一只手捉住,略停了停,才将那脚尖穿过马镫的铁环。
梁程煜抬头看了她一眼,又转到马的另一侧,照例将她的另一只脚也踩入马镫中,又握着她的脚调整小腿的位置,让膝盖微微弯曲。
“好了,”梁程煜道,“想象你是半跪在马鞍上的,走走看。”
他轻轻在马臀上拍了一巴掌,枣红马听话地慢走起来。
这是匹骟过的公马,性格温顺,杜如芸骑在马上走了两圈,渐渐放下心来。
她跟着马儿的步子调整着重心,渐渐已能和枣红马的摆动一致。此刻真正放松下来,挺直了要背,才发现,因为高度的原因,眼前一片开朗。
初冬已经显现出它的威力来,城外的东郊,荒草已渐渐枯黄,远处的小树林里,高大的桦树、梧桐,树叶被风一吹,便成片成片地掉落下来。流觞河水从这里奔入乐都,河中却平缓得如同镜湖,看不出波澜。只有偶尔露头的阳光,把河岸边细小的浪花照得晶亮。
心情也变得明亮起来。
杜如芸记得,她以前在片场看过武替们骑马,想要跑快些,用小腿敲敲马肚子便好。
此刻,骑马的兴奋已主宰了她的情绪,杜如芸双腿略分,踩着马镫的小脚一并,脚跟磕在了马肚子上。
枣红马本就顽皮,早就已经不耐烦一直慢走,这快跑的信号一出,几乎是立刻就向前跑了起来。
跟着枣红马的梁程煜悚然一惊,向前快跑两步想要抓住缰绳,却堪堪补了个空。
此刻车夫与张务安都已离开,他自己的一匹黑马正在不远处吃草。
急切的呼哨声响起,大黑马嘶鸣一声,快步向梁程煜跑来,经过他身侧的时候并未减速。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动作的,一瞬间后梁程煜已翻身上马,朝着杜如芸的枣红马狂追而去。
杜如芸骑在枣红马上,马跑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但不知是不是原身本就有骑马的记忆,她竟然能保持住重心,一直稳坐马背。
速度的快感让她兴奋不已,当梁程煜追上她的时候,她非但不减速,还又踢了枣红马一次。
枣红马瞬间加速,将大黑马甩在了后面。空中传来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梁程煜哭笑不得,第一次骑马就这么虎,也只有这个丫头能做到了。
枣红马沿着河岸飞奔,梁程煜的大黑马紧随其后,很快到了桦树林的边缘。
远方似乎有吆喝声响起,梁程煜偏头看去,疏林中影影错错似乎有人骑马狂奔而来,人数还不止一个。
林中之骑越来越近,看那速度,杜如芸正好挡在他们的路途之中。
枣红马此刻也觉察到了危险逼近,奋力狂奔几步,堪堪让出通道。
马蹄巨响声中,一人墨衣挎刀,衣襟染血,控马奔向河岸,后方紧跟不舍的,竟是京兆府的几名捕快,其中还有一位锦衣华服的少年。
大黑马因为受惊,猛地立起半身,梁程煜勒缰控马,后退两步。
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两人被疾驰而过的人马隔开,梁程煜此刻看不到杜如芸的状况,心急如焚,错眼看到盛瑾瑜的身影,也只来得及对了个眼色,少年已随着几个捕快急速而去。
待人群轰然而过,梁程煜眼前已没了杜如芸的身影。他急忙控马上前,直奔出三四里,却依然未能寻见。
梁程煜停下马,深深呼吸稳了稳心神,调转马头往回走。
果然,行到一半的时候,枣红马的蹄印乱了几步,竟拐向了树林的方向。
那林子稀疏,若是有点骑射功夫,跑起来并无大碍,但杜如芸那身手,梁程煜不敢高估,忙控马也奔了进去。
冬日的树林枝叶已不再茂密,但偶尔依然有横逸的枝条挡住去路,梁程煜一面伏身低头避过树枝,一面紧张地扫视两旁,生怕会看见杜如芸被撞倒在地的身影。
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落叶,有被马匹踏乱的痕迹,梁程煜循着痕迹前行,却猛然在一片枯叶上看到了血迹。
这是……受伤了?
梁程煜盯着枯叶上的那一抹红,心乱如麻,终于叫出了声:“杜姑娘,杜姑娘!”
声音里带着陌生的颤抖,梁程煜生平第一次,把他一直憎恨着的老天爷请到了心里,一边忙乱地继续搜寻杜如芸的身影,一边请求这个从未照顾过他的神灵保佑她没事。
树林越走越密,枣红马留下的痕迹也越来越难寻,到了最后,只能通过折断的枯枝和树叶的损毁来判断马匹行进的方向。
林中出现了一小块空地,一根巨大的杉树倒伏在地,一棵高大的银杏枝条横斜,金黄的叶子落了一地。
到了这里,再无痕迹。
梁程煜下马,在空地上细细搜寻,却突然看到一点金红。
那是一只小巧的绣鞋,半个时辰前,他才握着它,让它轻轻踏在马镫上。
北风呼啸,一早就阴沉的天暗得如同黄昏,大雨将至,她到底在哪里?
梁程煜捧着那只绣鞋,只觉得血液都被初冬的寒意凝固。
他后悔死了,为什么要带她来骑马?为什么要放她一个人骑?
他一路喊来,嗓音已带着嘶哑,此刻又带上了一丝黯然:“杜姑娘,你在哪里?我是程钰!”
心里的那个神灵似是叹了口气,十一月的冷风吹过,银杏树金黄的树叶飘然飞落,一个小小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如同小动物轻轻的叫声般:“我在这里。”
梁程煜猛然抬头,漫天洒落的金黄叶片中,银红的马面裙随风掀起波纹,女孩光着一只脚,紧紧地抱着银杏树主干,想下又不敢下,满面通红。
梁程煜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刚刚凝固的血液,这会儿猛然沸腾起来,血液冲得太阳穴崩崩地急速跳着,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走到女孩身下,伸出两只手,哑声道:“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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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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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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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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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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