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飞星是独子,家中父母得知儿子战死沙场,悲痛不已,没过两年就撒手人寰,先后追随儿子而去。
而对面小楼的房契和地契,却在盛小爵爷盛瑾瑜手中。
其实他自己也忘了还有这么一处房产。
郁飞星是盛爵爷盛国安的副将,他出征那年,盛瑾瑜不过十二岁,还是个半大孩子,成日里就喜欢跟着郁飞星和他的好友闵锋,要两人带他上战场,打坏人。xǐυmь.℃òm
两个副将也都喜欢逗他玩。
第二日便要出征,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在望月楼吃酒,没想到盛瑾瑜了偷溜了去。
席间几人谈到凯旋归来时要做些什么,郁飞星拿出了这栋小楼的房地契。
他说,他喜欢上了长乐街杜家秋芸苑的一个姑娘,这几年拼命攒钱,刚买了这栋小楼,种了一院子的桃花,待他得胜归来,桃花正开,便用这小楼和桃花作聘礼,去向那姑娘求亲。
待成了亲,那姑娘便可自立门户,也开一家乐坊。既可自立自足,又能经常和往日的姐妹见面。
那日还有人取笑,那林姑娘可比你大两岁!
十九岁的青年红着脸,捏着那两张契,讷讷地说,没事,我喜欢就好。
那天他们闹得很晚,散席的时候,郁飞星把那两张契塞进盛瑾瑜怀里,悄悄告诉他,郁家的父母还不知道这件事,所以交给他保管,等他得胜归来,再行计划。
盛瑾瑜很开心,有一种被大人信任的兴奋。回家后便把那房地契锁在自己房的小匣子里,压在了衣箱深处。
可惜,那一院的桃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却从未见到主人归来。
张胜一直很喜欢这些年轻人,那天他亲自送几人出明月楼,看见了郁飞星塞房契的那一幕,没想到五年过去,竟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杜如芸则惊讶,这故事里的女主角,明明就是林琳!
她仔细搜了搜原主的记忆,却无法回忆起五年前是否真的有这么一位青年,来过她家乐坊,追求过她的林姨。
如果真是这样,她倒是希望,能够把这份产业交给林琳,让这个一直在乐坊中兢兢业业的女人,即使不嫁人,也有个好的归属。
中秋已过,夜凉如水。
待看到天上一轮弯月,杜如芸才想起来,中秋已悄然过去,而整个乐坊,当时都笼罩在还债的阴影中,竟无人注意。
回想该是中秋佳节的那一天,商会上门,“提醒”她马上就要清债,怕她跑路。
杜如芸微笑,如今债务已清,总算是把原主的烂摊子给收拾干净了。
今日和明月楼达成协议后,杜如芸简单说了说关于吃播的打算和安排,张大掌柜听后赞不绝口,两人又就细节问题讨论了一个多时辰,张胜才告辞而去。
小胖被通知三日后上岗,白吃美食还能挣银子的工作,如同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从得知消息道现在已经三个时辰过去了,这孩子还在晕乎之中,只会对着人傻笑。
而对于杜如芸,她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写了一份吃播上岗培训材料,打算明日就对小胖进行一些简单的培训。
与望月楼的合作,其实还可以有很多种形式,杜如芸简单列了个提纲。
先在酒楼站住脚,距离一万两银子的目标,便又近了一步。
已经到了子时中,油灯闪闪烁烁,越来越暗。杜如芸伸了伸胳膊,只觉得肩颈酸痛,两眼胀涩。
房里还充斥着油灯燃烧的味道,杜如芸开了窗也一时散不干净,她干脆走入小院之中。
院子里一片寂静,乐人们辛苦训练了一天,此时已经睡下。杜如芸晃荡到院中小凳上坐下,托着腮看天上的月亮。
晚到的峨眉月弯如女人的发梳,堪堪悬在屋檐之上,照亮了坐在屋顶的身影。
梁程煜携着一壶酒,正坐在房顶上自斟自饮,弯月之下,能看到他锋利的轮廓和昂首喝酒时,清朗落拓的姿态。
这就是古代大侠的夜生活?
杜如芸抬头看着他,心里有点羡慕。
像是有所感应似的,梁程煜突然偏头看了过来。
月明星辉,两人一上一下,对视良久。
久到杜如芸对大侠的钦慕之情都被消磨光了,她耸耸肩,转身回房。
梁程煜看着楼下的那个姑娘。
她换了身家常的衣裳,仿唐的织锦坦领半壁襦裙外,加了一件大红的罩衫,却不知为何,总是不爱扣拢扣子,罩衫就如同披帛一般,松松地披在肩上。风吹来的时候,那件轻薄的红衣下摆便随着风飘动,强调出她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身,娇怯得像一朵随风摇摆的蔷薇花儿。
风从她身侧吹过来,梁程煜似乎闻到了她身上萦绕不去的花香,却见那女孩转身而去。
月光不明,周围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雾气,却只有那个摇曳的身姿,拥有全天下最艳丽的色彩。
他记得下午护着她走时,少女柔嫩的后颈白得如同玉石,莹润的肌肤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着微微的光,漂亮得不像话。
梁程煜突然想知道那肌肤在月光下的样子。
接下来的记忆模糊不清,他是被一声小小的惊呼唤醒的,这才发现,他已将所想付诸现实。
他的右手紧紧搂在一把细腰之上,女孩的红色罩衫被拢出了褶皱,风吹起的时候,有几丝长发飘动,在他脸侧轻轻挠着,微微的酥麻却一直传到心里。
梁程煜这会儿面色依旧平静,内里却是一心的不知所措,他偷偷深吸了一口气,弯腰拿起屋脊上的酒壶,问她:“喝一杯?”
弯腰的时候,他原本搂着对方细腰的手自然放开,身边的女孩难得显露出一刹那的慌乱,下意识地抓紧了他的衣袖,脚尖试探地在瓦片上踩了踩。
依旧抓着梁程煜的衣袖,杜如芸找到了平衡,比刚才冷静了许多,站直身子低声问:“这么晚不睡觉,借酒消愁?”
梁程煜扶着她在屋脊边小心坐下,从酒壶边摸出一个杯子来,倒了小半杯给她。
杜如芸倒也不嫌弃这辈子他可能用过,伸手接了,却偏头问:“有心事?”
梁程煜沉默了一瞬,“嗯。”
他不说,她也不好奇,只拿过杯子,一饮而尽,然后伸手:“满上!”
酒是从北方带来的梨花酿,入口微甜,后劲儿却足,梁程煜见她一口便喝了下去,不由得有些呆,左手不自觉地给她续杯,却不敢多给,只倒了浅浅的一杯底。
杜如芸又是一口喝完,再伸手。
这次梁程煜不敢给她倒了,从她手中夺过杯子,皱眉道:“你一个女孩子家,喝酒怎么这么猛?”
杜如芸任她夺了杯子,也不恼,偏着头笑:“你不是想找人喝酒么?就要这么喝才痛快不是?”
刚才她就看出来了,坐在屋顶上独自喝酒的男人,姿态虽潇洒,眼中却刻着深深的伤痕。这个时候再扭扭捏捏的,还不如直接回房睡觉。
“是。”梁程煜苦笑,举起酒壶,就着壶嘴悬空喝了一大口。
两人坐在屋脊上,看着初升的弯月。
不知过了多久,梁程煜才开口,声音低沉:“当年南楚寇边,那场战役,我也参加过。”
杜如芸屈膝抱着膝盖,静静地看着月亮,梁程煜却再也没有出声。
那一年,他十六岁,跟着孟达大将军,协助乐国驻守边境,南楚犯境时,他刚好在前线,方翠城那一战,他是主将。
那年南楚新帝登基,挑了乐国这个软柿子来扬威,发兵十分突然。虽有乐国在南楚的暗桩冒死发出警告,也只给乐国争取了大约一天的时间求援,梁程煜所在的那一支军队,冲在最前面疏散民众,被困在了方翠城。
张胜所说的那些年轻人,在第二天来援,帮着他守住了这座城。
梁程煜闭上眼睛,眼前仿佛依然是方翠城冒着滚滚浓烟的城墙,坚守城池的将士们衣甲破损,满面鲜血,却依然和他开着玩笑,南楚大军袭来时,都奋不顾身地挡在他身前……
今日张胜提及的那些名字,都曾与他并肩作战,也都在他面前一一战死。
他一直觉得,他们没能活下来,是他的错。
如果他能够再多些智谋,多些武力,就不需要他们来援;如果他那时说服了那些年轻人带人从城后撤离,让他一个人守城,用大梁皇室血脉吸引敌军,他们也许就不会死。
有时候他也会想,会不会他真的是恶魔附身,会给别人带来噩运?
这些话,他不敢对杜如芸讲,怕这个唯一不怕他的姑娘,也露出和别人一样嫌恶的眼神。
身边传来了均匀轻柔的呼吸声,梁程煜偏头看过去,杜如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伏在膝盖上睡着了。
月光洒在少女的脸上,那张脸,因为酒劲上涌而微微有些红,带着一贯的娴静微笑,美得像一幅画,却成功抹去了他脑海中的尸山血海,意外地安抚了他的心。
她什么都不知道,多好。
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把女孩轻轻抱起,梁程煜施展轻功,悄无声息的将她送回绣房的床上。
拉过锦被盖在她身上,梁程煜转身要走,身后却传来了迷迷糊糊的声音:“那不怪你!”
梁程煜猛然转头:“你说……什么?”
杜如芸已拉过锦被,翻身向着墙壁,言语中带着酒后的温软:“和他们一起上战场,他们死了,你却没有。”
话虽残忍,却神奇地勾着他听下去:“不要有负罪感。如果是因为你不如他们,就让自己更强大;如果他们因你而死,你就更要带着他们的愿望活下去。从活下来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一个人,他们就是你,是你自己!”
杜如芸闭着眼睛,带着一贯的坚韧和冷静,仿佛也在说服这个孑然一身来到古代社会的自己:“活着,实现梦想,才是对自己最好的报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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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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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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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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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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