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林国栋的话,白凝竹一百二十个不同意,胳膊挎住林国栋手臂,十分不满意的说道。
儿子们实力强大,上战场算是有所保证,他男人不行啊。
“妈,您也别担心。我找了几个地方,能安全提升修为,何惜惜她们也会去。到时候一起去就行了。而我说的东西,则最少得等一年,才能出现!”
林郎只能慢慢打消老妈的固执,思想走进误区了。
“真能锻炼战力,锻炼意志,那是什么东西?”
林国栋对儿子的神奇,已经信了九成。问话的目的,就是想知道是什么。
还能有这样的东西,谁心里不好奇!
“不可说!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花名册典礼之后先拿回去,家族里有想签名的,全签上。如果有人签不上名字,不用强求。”
林郎自己都还没进去看过,哪里知道氏族试炼塔里面有什么。就是想说,他也说不出来啊!
眼睛四下一扫,拿出花名册,放到桌面上。
他准备让丐帮的人,先签一下。
尽管丐帮不是他林郎的,但这次战争,需要的是百战不死的战士,氏族试炼塔里,必须走一遭。
“那个林郎,你看我们能不能加入林氏家族呢?然后也参与那个战力提升的什么东西?”
已经作为一家之主的王月狼,突然凑到跟前,对他说道。
王家还能存在,林郎有再造之恩,几乎整个王家的人都知道。
听到林郎的话,他坐不住了。
“没问题,同样需要签花名册,凡是签不上的,也就是去不了的。”
林郎没有拒绝,目的就是这个,淡然一笑,把花名册推到他面前。
“我也签!”
“我现在就签!”
“为了提升实力,我也签!战争来了,也能多一分保命的机会!”
王月狼的请求被答应后,周围的人,纷纷聚集过来,七嘴八舌的要签名。
手快的人,已经抢过花名册,稍稍一看,写下名字。
有些东西,就怕随大溜。
在龙国,盲从心理的人最多。有一点便宜,都想据为己有。
现在林郎有个能提高战力的办法,签名就能得到,怎么会不引来众多的人。
“林郎,你看就一本花名册,太少了,要不在弄一本吧?”
有人提出了意见,觉得现场的人太多,连看都没看到。
签个名字而已,再找一本花名册,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并不是我不想弄,而是氏族花名册上有些门道。它跟测谎机机差不多,凡是居心叵测的人,根本签不上名字,所以也没有第二份!”
如今的情况下,林郎也没打算瞒着,心中所想,你就签。
不想,他也不强求。
果然,有不少抱着混混想法的人,无法写下名字,证实了他的说辞。
“这”
这种现场辨别内心想法的花名册,着实让人下不来台。
现场的人,都算是与林郎沾点关系,可现在却无法留名。那就证明,心里对林郎没有彻底认同。
那一瞬间,几个人的脸,臊的通红。
见到便宜,就往前冲,却又不想付出,他们就是典型人物了!
“大家不用在意,认可一个人,总有个时间过程,没准以后就喜欢我了呢!”
林郎很清楚,他们的很多徒弟,一开始根本不可能签名。
现在,大多数不都签上名了吗?
这就证明花名册是能检验出人心变化的!
“对对对,再观察,再观察!”
几个人借着林郎给的台阶,脸色讪讪的退出签名大军。
“易长老,今天晚上就辛苦辛苦您,问问丐帮弟子,愿不愿意加入林氏,都让他们签个名字。未来的战争,他们才是主流!”
等在场的王月狼、水凌落、刘明烨等人都签过名字后,林郎把花名册,交给了易长老。
“为了战争,丐帮付出一切都值得,我相信会同意!”
易星天脸上带着傲然之色,丐帮自建帮以来,就没有孬种,遇到战争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带着保证,拿着花名册,雄赳赳的转身离去。
他相信,仅凭林郎的名声,就会有无数帮众,加入林氏。
这个晚上,林郎完成的最大的任务,就是让花名册上的人名,多了两万多。
其中,丐帮弟子就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现场的宾客好友,只有三百来人,加入氏族。
慢慢长夜,在众人低声谈论活和闭目调息中过去。
当东方升起第一缕阳光时,灯光消失,只剩下金色,点缀着荒山。
“天亮了,典礼要开始了!”
看着漫山遍野的人,开始活动身影,林郎喃喃的说了一句。wWW.ΧìǔΜЬ.CǒΜ
“帮主,您该换衣服了!”
易中天手里捧着一件百衲衣,精神亢奋的走了过来,与林郎说到。
他算是林郎成长的见证人,从他拿出打狗棍的那一刻起,到如今要登上丐帮帮主宝座,每一步,都看在眼里。
虽然其中有很多无法解释的地方,但至少他成功了。
“不用,我就不用那些讲究,从今天起,一切从简!”
林郎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换衣服,指的是什么,还以为是王月狼那种华贵的长袍。
根本没注意他手里的那一件粗布百衲衣,大手一挥,要直接废除了这种繁文缛节。
“帮主,丐帮本就一切从简!您还是换上这一身衣服吧。要不然,会被天下宗门质疑。”
易星天明显一愣,皱了皱眉头,一眼牙,坚持的说道。
并且双手抬起,把百衲衣奉到林郎面前。
“呃,这是衣服啊?没看出来?”
听到易星天的话,林郎才明白,是自己误会了。
接过百衲衣一看,整个人有些傻。
一块破布,接一块破布,就是犀利哥的衣服,也比这套强百倍啊。
脸色苦苦的看着易星天,瞪圆了眼睛,极度不相信的问道。
旁边白凝竹和林国栋等林家人,也都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那能算衣服吗?
天桥上,步行街上爬在地上的人,穿的都比这个强百倍!
要知道,林郎从小到大,连普通的牌子衣服都没穿过,最少也是高档名牌。林氏建立之后,更是穿着名家设计师的纯手工制品。
什么时候穿过破衣服,更别说百衲衣了!
赶过来的何惜惜等人,也觉得不可思议。
穿成这个样子,让人怎么看林郎啊?
“你们丐帮的规矩好奇葩?不能换件衣服吗?”
何惜惜实在看不过眼,瞪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易星天,试探着问道。
太难看了,让人怎么穿嘛?
“历代规矩如此,就是继任仪式上穿,平时不用穿的!而且整个丐帮弟子,今天都会换上衣服。这是纪念当年的先祖,从乞讨的生涯中创建起来的丐帮!”
易星天很固执,并且还说了,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穿就穿上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郎随手接过百衲衣,直接穿在外面。
百衲衣是长袍,穿在外面,也不会有什么,只是看起来十分怪异。
里面是手工缝制的现代版衬衫,外面是古代长袍,还是破破烂烂的那种。
何惜惜这些人看到,忍不住的想笑,根本没有形象好吗?
“三弟,你这一身,被粉丝看到了,肯定要掉粉的!”
林轩站在旁边,不断摇头,看起来实在是太过邋遢了!
“哎呀,比电视剧里的济公,还要邋遢!鞋,鞋也得换!”
林逸站在旁边,上上下下的仔细看,发现脚上的那双手工鳄鱼皮的鞋,太过抢眼。
指着它,大叫起来。
“你还是他二哥吗?怎么一点不让他好了!”
何惜惜快疯了,林郎穿上百衲衣本来就难看的要命,二哥竟然还要换鞋,是亲二哥吗?
“二哥啊,你不能这么糟蹋林郎啊,怎说也是你亲弟弟啊?”
黄瑛也看不下去,白了他一眼,冲了他一句。
“鞋就不用了,主要是传统!上古时代传下来的,总归要遵守的。”
易星天没那么较真,摆摆手说可以了。
林郎还在左看右看,感觉十分别扭,就没穿过这样的长袍。
“好了好了,就这么一天!想要收获,必定要付出,哪有白来的东西!你看看周围的弟子就知道了!”
林国栋站起身,声音肃穆,对左顾右盼的儿子说道。
听到他的话,附近的人,都看向了周围。
守在山巅和山脚的丐帮弟子,不知何时,换了一身行头。身上穿着破旧的长衫,上面很多补丁,好像真的是乞丐一般。
他们的打扮,看起来就不是敷衍了,更加真实。
“众位丐帮的兄弟们,辛苦了!感谢你们还没有忘记祖训,心中依然还有一片赤诚!丐帮不倒,英魂永铸!”
易星天看到这一幕,突然之间仰天大喊,声音震动整个天空。
“丐帮不倒,英魂永铸!”
两万多人,同时回应,整片荒山都在震动,天空的云朵,四处飘散。
那一刻,好像丐帮的魂,瞬间回来了。
“上京城司马家,携东海夜明珠三颗,恭贺林郎登上帮主宝座!”
正在丐帮热血沸腾的时候,山脚外传来弟子的高声唱喏声。
宾客开始登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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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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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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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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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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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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