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农女神医,入赘哭包是大佬>第144章 我有办法保存
  弄好,这鱼还挺多的,足足半脸盆,比程安夏所谓的三斤应该多不少。

  程阿福有些为难了,“这大热天,鱼可不好保存,放到明早怕是会臭了去,可一餐又吃不完。”

  说着,心里却想着送给谁家合适。

  程安夏却道,“我有办法保存。”说着,便端着鱼去了厨房。

  不一会儿,又提着竹篮出去了。

  程阿福几人一头雾水,“这又去干什么了?”追出门,发现她朝河那边去了。

  程阿福急了,急忙让小哭包跟着,“孙女婿啊,你跟着夏夏,可别让她做什么啊。”

  虽然相信程安夏正常了,但在这村里不想她好的人却不少。

  加上天快黑了,有个人看着比较放心。

  孙女婿这词让小哭包一顿,仅此一瞬便大步离去。

  不然,他怕老人家说出更“亲切”的词出来。

  可当他到了河边时,见程安夏正在捡石头,都是鸡蛋大小,每捡一颗都用草团刷洗的干干净净再放进篮子。

  他着实看不懂她要做什么。

  只是道,“想要帮忙吗?”

  程安夏抬头,“你怎么来了?”

  她不过出门一下下,等下就回去了。

  “你爷爷不放心你。”多余的话相信不用他说的很明白她也知道。

  程安夏摇头失笑,“他们总把我当成那时候的样子。”

  “你该庆幸有这样的家人。”小哭包一副你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表情。

  因为被抛弃的女孩他看到的有不少,要么就是家里穷,要么就是重男轻女生太多,要么就是生病直接放弃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时代就是不缺女人。

  所以,他讨厌这个世界,讨厌这样的生存法则,想改变它。

  程安夏不可置否,提着篮子上了岸。

  小哭包看着均匀干干净净的石头,不由蹙眉,“你来就是为了这?”

  程安夏挑眉,“不然呢?你还能在这里抓到鱼不成?”

  摸田螺这些倒是有可能。

  小哭包上前接过篮子,大底知道她要做什么了,只是轻轻道,“回去吧。”

  程安夏也未多言,只是点头,“好。”

  两人很快到家,下田下地的乡亲们正陆陆续续的回来,见了两人倒是有些吃惊,然后不知说着什么。

  程安夏两人都是目不斜视,不受一点干扰。

  到家,她就切了点姜丝,洗了把葱,又加了些盐巴将鱼腌制着。

  当然,挑了几条大一点的出来,晚上熬汤。

  忙完,就去生火,将石头摆进锅里,烧热了就把鱼一条一条摆上去。

  中大的铁锅,一锅就摆完了,慢火慢慢熏着。

  程家人干活回来,就见程阿福将鸡鸭捉回笼子,一个个高兴的不得了。

  程誉第一个开口,“爷爷,这是夏夏买的吗?”

  就他们两出门了,其他不是干农活就是在家做其他的,而且这些是不可能是送的。

  程阿福笑道,“是啊,你们瞧瞧,多可爱。”

  这是开心过头了啊,哪家哪户不养这些,过年过节也可以吃顿肉,唯独他家,这种感觉久违了。

  所以,一点点小事都容易被感动,满足。

  程家老太笑得眼眶都红了,“这孩子,上次的钱还都给了我呢,现在赚那么几个钱就顾着家里。”

  程武道,“那是应该的,这两年大家没跟着我们吃苦,夏夏能懂事是好事。”

  对家人的亏欠他一辈子都还不清,他们不计较才是最大的荣幸。Χiυmъ.cοΜ

  “她人呢?不会这么晚还出去了吧。”燕子也是问道。

  程阿福道,“和孙女婿在厨房弄鱼呢。”

  刘蓉趁机开口,“俩孩子回来路上见一条小溪里很多鱼,便捉了不少回来,想着太多吃不完,也不知道她要怎么保存。”

  “反正一顿忙活后进厨房好半天了。”

  程誉兴奋道,“肯定是去做饭了,她以前做饭就很不错的。”

  大家点头,认为他说的对。

  然后各自去忙自己的,程杨氏洗手后去厨房问了问,果然让程安夏给打发出来。

  回到堂屋,一家子都在歇息,便笑眯眯道,“还真让你们给说对了,夏夏说要做饭,还不让我打下手。”

  程阿福道,“这不是有孙女婿吗?”

  说着,指着几个儿子,“你们就没孙女婿好,从来都不帮媳妇做饭。”

  程文几个被说的面上尴尬,心里却委屈。

  这是男人做的活吗?

  没有成亲的程全却不服气,“爹,你不也没帮奶奶下厨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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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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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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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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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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