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蓉也只是笑笑。
或许是和程安夏相处久了,又或者被她洗脑成功,这个家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长辈处成了同辈,同辈处成了无拘无束的孩童。
“我去六婶家,家里剩太多荤菜了,热天吃不完,没两天就会坏了去。”今早还让程杨氏她们带了不少去商场那边。
又给白神医准备了一些。
见他喜欢吃扣肉,猪肘子,便给他一样装了一大碗,做好的,回去热一热就能吃。
李蓉自然知道,因为都是她天不亮就起床做的。
剩了不少肉,有些可以卤,但是大块的都做成扣肉了。这还是夏夏之前亲手教的,她现在出事了,并且大家都喜欢吃。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正式进入了农忙。
家家户户天不亮就往田里赶,早餐都是女眷送过去,午饭也是草草解决,午休都不休的,就盼着早点把粮食挑回家。
偏偏,这种时候老天喜欢是不是给点刺激,毫无预兆就给下场阵雨。
所以,家里必须留个人,下雨之时能收回多少是多少。
当然,淋过雨的谷子不是不能吃,而是颜色不好看,赋税那边不会收。
只能留家里,然后碾出来的米比较碎。
程家田地也不少,但是程双他们都回来了,都是干活的料,程杨氏留家里帮忙。燕子去商铺,带着两个伙计卖干鱼和卤味。
不过,因为农忙最近生意淡了些,赶集的人都少了。她每天只忙半天,都赶回家吃午饭,这样还能做半天事。
家里又添了两辆马车,一个车夫。
程长青夫妻负责养殖地那边,不过姜妍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县里,一来监督李玉傲接手家业,二来和姜妍一起打理县城这边的其他生意。
别小看这一个月,程誉和姜妍进展如飞,也到了谈婚论嫁的的程度了。
程誉虽然不能挑重担,但是下田下地不碍事。
都说人多力量大,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李家生意一直都不错,都是这么些年积攒下来的人气。当然,人品也很重要,李氏夫妻从乞丐堆里出来的,商场上,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但也是因人而异。
所以,这农忙开始的第三天,夫妻两来程家了。
不管程家怎么说,怎么劝,就是要下田帮忙。
“哎呦呦,这都十几年没下田了,还是这种感觉。”李父人不胖,但是肚子大。
特别是下夏天,薄衣服一换,像个怀孕的女人一般。
但是,这么多年吃的苦也不是白来的,做起事来那可是灵活的很。
李母也不错,但感觉到累。
不过,这身汗一出,整个人都舒服了。
小高和无情也参与,不过两人做的是重活。脱谷和把谷子运回家,云璟喧负责晒和收。
程安夏也会帮忙,不过都是拿撮箕,摊袋子。
她的孕期反应彻底过了,现在能吃能喝。偶尔还去后山看药园,茶园呢。
最期待的还是那些果子,谁让她贪吃。
此刻,看着云璟喧汗如雨下的翻着晒着的谷子,程安夏忍不住调侃。
“你说说你,好好的官不当,现在好了,每天弯腰勾背晒谷子。这差事可好做?”
她倒是安逸的很,也喜欢这种生活。
因为每天都在往更好的方向走。
云璟喧放下手中的工具,还颇为认真的想了想,“伴君如伴虎,这活于我而言,真不算什么。”
他虽然没有伴君如伴虎的焦虑,但终归不喜尔虞我诈的生活。只要这天下太平,你要战打,他做什么都无所谓。
虽不是使命,但好像已经是他的责任。
程安夏没有经历过战场,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自然体会不了他此刻的心情。
但是,他的话,多少让她有点动容。
“渴不渴,我去给你倒杯水来。”她聪明的转移话题,不去勾起他不好的回忆。
也怪自己,没事找事。
云璟喧顺着她的话答,“好。”
程安夏扬了扬唇,便是进屋去倒茶了,顺便切了一大块西瓜。
出来时嘀咕着,“还好有先见之明,留了这么大一个坪来晒东西。”
看着她俏皮而得意的小表情,云璟喧双眸柔成了一汪水。
接过她手中的杯子,几口把水给喝了。
程安夏又把西瓜递上去。
云璟喧吃了几口又给程安夏了。
这一天天的,她除了吃还是吃。
无意掐了掐自己的腰,当真圆了一圈。
不过眼下怀孕,倒也不在乎那么多了。
下午,燕子和姜妍几乎同时回来。一到家,两人也不停歇,进的进厨房,姜妍则是菜园去浇水。
这些都是她在李家不曾做过的,但是进了程家之后,主动去做这些。
程家也是真的喜欢她,疼她。
可她看不得别人忙,于是也就去参与,然后就习惯了。
但是参与之后,并未想象中那般无趣和累。
因为脏的重的都有人做完了,要不看到她去做也会跑过来接手。
所以说,嫁对人是一方面,这一家子都重视你才是最重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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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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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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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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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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