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了几句话他就自己干自己的去了,完全不理会人,有时候还会很暴躁。
不过在张昭面前,曹延明还是不太敢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
因为以前飘了几次,最后都被张昭给拿捏的服服帖帖的。
不过就算如此,跟张昭说了没几句话,椅子上的曹延明就跟坐在了一个仙人球上一样,浑身都是一副不得劲的样子。
张昭于是只能让这位老兄,带他去国子监看看。
凉国有个非常奇特的地方,那就是在国子监中,工部有很大的话语权。
因为除了学习经义和政务以外,国子监还有一個包括了明算在内的墨家奇巧院。
主攻的就是冶炼与采矿等方面技术,连如何烧出好的焦炭,都有专门的研究经费。
国子监祭酒刘纳,也就是刘涛的父亲也陪在张昭身边,他不无羡慕的看着曹延明,笑呵呵的说道。
“这国子监中,现在已经有穷文富墨的说法了,每年国子监中,几个治经典的天王赏学金只有三十贯,还要打破了头的去抢。
但是工科研究烧焦炭的,每年都能有上百贯的奖学金,冶炼科甚至能达到五百贯。”
张昭也笑呵呵的,就是要你们羡慕嫉妒恨。
治经典研究儒法等学问的人才要不要?
当然要!文学和哲学,在人类生产活动中,绝对属于是最重要的学科。
但是,全社会把所有的聪明人都弄去研究文学和哲学,那就没必要了。
相反,被张昭套了个墨家学说皮囊的工学科目,才是需要大量人才的地方。
“这天下学问,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有个聪明的头脑,今日治经典,明日也可以学墨家嘛。
如今天下未定,我大凉的武士们要更多的钢铁和火药平定天下,自然要多给墨家多一些奖励。”
“天王教训的是!臣平日里也是如此教导学子们的。
管他儒家法家还是墨家,都是读书人的学问,若有那份聪明才智,完全可以兼修的嘛。”
此时的儒家,其实并不排斥法家、墨家等,但也有个前提,那就是法家、墨家等学说,都要通过儒学这个皮来表达。
同时刘纳可不是什么迂腐老头,相反很能揣摩张昭的心思。
因此整个国子监的风气还是不错的,基本都是在按照张昭的方向往前走。
众人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走到了国子监奇巧学院中。
目前来说,曹延明主持的钢铁冶炼还是取得了不小的突破,高碳钢、低碳钢、合金钢都弄出了一些原始版本。
如果放到后世,那肯定是浪费和污染的典型,投入与产出也不成正比。
但在这个时代,虽然花费也很大,但都是值得的。
因为张昭来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府兵制的衰落,最大原因压根就不是土地兼并。
因为盛唐的府兵是什么人?那是家里往上数几代,都是战场砍人的猛男,是专为杀人而生的活阎王。
想象一下,你是个勋贵,你想去兼并一家人的土地,但是这家伙是个府兵,他爹也是个老府兵。
父子两壮的跟牛一样,穿上甲胄手持利刃,寻常十来个人近不得身。
他们箭术还好,一把弓随随便便能干掉你好几个人。
且他们还不是单独一户人,这些府兵个个都有亲近的上司、同袍、义兄弟,这种血与火结成的友谊,特别牢固。
而且但凡是府兵,都有些游侠脾气,为了义气,那是真敢当街杀人的,惹到一个,那就是惹到了一群。
这时代可没什么监控,也没什么人脸识别,去兼并这样人家的土地,派人去根本没用。
因为他门敢在乡间直接把你的人给杀了,寻常的官吏、衙役根本不敢去惹他们。
甚至惹毛了,他们敢在夜里把脸一蒙,冲进你家里,把你也给一刀砍了。
这干点什么不好,去惹这样的人家,完全是投入和受益,极大的不成比例。
所以,一般的豪门大族,根本不会去兼并这样的刺头,多得是人剥削,何必自找不痛快?
可最后府兵怎么还是被兼并了呢?
那就得从武则天这个败家娘们说起了。
因为府兵听起来风光,但他的基础是自负盈亏的。
这种模式,就有一个先决条件,打仗不能败的太多,败的太惨,战败多了,府兵就会因为亏损而破产。
最为致命的是,一个府兵战死以后,如果军队打败了,那么他的甲胄,就基本收不回来。
一套甲胄对于一个府兵来说,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往往父子两代人血战好多场,才能积攒起一套盔甲。
一旦失去,那打击就是致命的了,父亲战死,盔甲回不来,儿子就没有甲了。
没甲你还算个毛的府兵?还拿什么获得稳定收益?
于是儿子就只能典当了家里的田地,以求置办起一套甲胄去战场上拼命。
结果刚上战场,又碰上一场大败,哦豁!儿子也战死了,甲胄又没了,完蛋!直接破产。
就算没战死,可是仗没打赢,没有缴获,没有赏赐,典当日子一到,土地也没了。
心灰意冷的府兵,要么去当了盗贼,要么战死在了下一次,要么彻底沦为了佃户流民。
大唐的府兵就是这么没的。
武则天擅长政治斗争短于军事,有时候还喜欢发疯。
在她手里,原本威名赫赫的府兵连吃败仗,几年间就把几代人的积累败光。
导致后来的府兵跟农夫没什么区别,府兵制也就玩不下去了。
张昭的后代中,会不会出现武则天这样的帝王?
那是很有可能的,搞不好后代中有武则天这种能力的,还要算是不错的明君。
所以张昭,一直盯着钢铁的质量和产量,花再多钱的,也要把东西搞出来,把成本降下去。
因为这样,才能把甲胄的价格降下去,要是能降到明朝那个成本,府兵制不说永远维持,至少可以多维持几十甚至上百年。
别小看这点时间,能多维持这么久,对于一个王朝,甚至这个民族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而冶炼出高碳钢和低碳钢难不难?其实真不难,因为科学研究这个东西,最重要的就是方向。
只要方向不会错,几千上万次的实验与改进,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也是张昭一直砸钱的原因。
因为他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办法,但他知道大概的方向。
也只有他舍得把海量的钱财往这上面砸,张昭的子孙,必然没有他这么大的决心和眼界。
所以这些起步工作,张昭决定自己来完成。
“这一次,我们可能要招揽大量中原灾民进入我大凉,十四你要协助刘翁,多吸引人才进入国子监,特别是引导他们学习墨家奇巧。”
战争时期嘛,肯定是要把最多的资源花在战争上面的。
两人也没有什么意见,刘纳甚至还表示,要将国子监中几个头脑最灵活的,送去学习一下墨家奇巧。
离开国子监,张昭继续回到宫中,召集手下的官员们商议。
因为接受灾民的事情定下来了,但是招揽灾民远赴河西陇右,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几百上千里路,起码是十万人规模的迁徙,这都要提前沿途设置好补给点,各地官吏还要同心合力,路上也还要拍官吏去管理,士兵去维护秩序。
加上张昭自己还要把肃州龙家人、甘南黄头回鹘,以及一部分灵州党项迁走,这又是接近十万人的规模。
要干的事还真不少,全国官吏几乎都要动起来。看来今年下关中,估计是不太现实了。
。。。。
华州,就是后世陕西华州区,此时它是一个拥有节度使的军州,下辖郑县、华阴、下邽三县,州城则在郑县内。
郑县往西,有一条名唤遇仙河的小河,自南向北汇入渭河。
遇仙河畔,则有一个小镇,就名叫遇仙镇。
作为长安的东大门,华县在盛唐时,是达官贵人庄园的聚集地。
遇仙镇这边也差不多,昔年关中土地肥沃之时,沃野千里的遇仙镇,是一等一的繁华所在。
此时的遇仙镇,虽然不再那么繁华,但在这种乱世,也算不错了。
镇上大多数人都姓韩,还出自昌黎韩氏,乃是昔年开元时期宰相韩休及其兄弟的子孙。
因为这里,昔年就是韩休的庄园所在。
不过,离韩休的时代,已经过去快两百年了,这位韩文忠公的威名,自然也就没法再庇护后人,他们也就沦为了平民。
去年年底,遇仙镇先是在冬季遭遇了大水灾,开春又遇到了蝗灾。
不过韩家这种抱团生存的大家族,抵御灾害的能力比一般百姓都要强。
在族长的指挥下,族人们修筑河堤,防住了遇仙河水漫堤,又组织起来,成功抵御住了蝗灾的袭击。
是以,虽然在大灾之年,遇仙镇还是保证了有往日七成的粮食产量。
确实有些低,不过加上野菜甚至草根等混合一下,还是能勉强扛过这个大灾的。
其实,韩家来自整个遇仙镇能有这样的局面,还要归功于一个人,韩氏的族长-韩鄂。
韩鄂今年五十八岁,在此时,过了六十就要算是长寿的了。
但韩鄂此人极擅养生,快六十岁了,看着比有些四十岁的农夫还年轻。
而且他虽然有点喜欢占卜、择吉、镶镇之类的玩意,但其遍识农书,搜罗杂识,总擅诸家之长,极擅长农学。
呃!其实在这个时代来说,会占卜、择吉和镶镇灾厄,恐怕比才学还更受人尊敬。
也正是有了这份受人尊敬的威望,韩鄂得以在遇仙镇推广了他的果树嫁接之术,茶麻、黍糜、苜蓿和麦套种之术。
整个遇仙镇,农田亩产比周围高出两成到三成,这才是他们能抵抗住这场大灾的本钱。
韩鄂此时正在煮茶,自从张昭带来了炒茶、制茶的新工艺以后,以前这种葱姜陈皮羊油一起加的茶汤,就不怎们流行了。
文士们喜欢清茶,武夫们喜欢咸的或者甜的用酥油调制的奶茶。
韩鄂有时候也喝,但从内心,他还是喜欢喝了几十年的茶汤,他喜欢这种复杂的香料和荤油以及陈皮等果香的混合味道。
深深吸了一口这股他喜欢的香味,韩鄂斟酌着字眼,开始小心翼翼的在一张黄纸上写字。
他在编撰一本书,一本他收集整理以及本人对农学心得的著作。
自北魏高阳太守贾思勰著成农学巨著《齐民要术》以来,凡四百年间,再也没有同样的著作问世。
韩鄂隐隐觉得,他总结出来的这些种植、酿造、嫁接、药物栽培,菌子栽培和从藕、莲、芡、荸荠等物中取(淀)粉等术,应该是很有用的。
想到这,韩鄂又赶紧换了一张纸开始写写画画。
因为他最近发现用麦麸可以酿制麸豉,虽然不好吃,但价廉,且可节约粮食,是乱世最能填报肚子的东西。
他还发现,在制酱的时候,如果把麦豆合并一起制成干酱醅,再把咸豆豉的汁液经过发酵、煎熬后,可以不用肉,就能得到一种近似肉酱的酱汁,异常鲜美。
如果张昭在这的话,就可以知道韩鄂摸索出来的这种酱汁,就是后世常见的调味料-酱油。
虽然韩鄂摸索出来的这种酱汁浑浊不堪,而且还经常含有大量的豆豉残余,但它确实就是酱油。
不用肉酿造出酱油,可是一项极为节约成本的大事。
韩鄂越写越兴奋,他在屋内走来走去,准备把自己的这本农书命名为《四时纂要》。
他当然会兴奋,中国人嘛,有著作传于后世,可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
不过,韩鄂没写多少,屋外就传来了吵闹和哭喊声。
在这种大灾之年,警惕性极高的韩鄂,立刻就丢下笔,赶紧跑出门去。
遇仙镇虽然是一个小镇,但是却有城墙,虽然它只能被称为土墙,只有一米多高,但任然能起到阻挡野兽,甚至是防御盗贼的作用。
在韩鄂到之前,韩家以及遇仙镇其他家的丁壮,已经上到了土墙上。
铁枪没有,但精心削尖的木枪人手一根,真正的战弓只有几张,但猎弓可不少。
而且战弓掌握在几个善射的丁壮手中,相当有威慑力。
哭喊声,是由一群看起来衣衫褴褛的灾民发出的,他们大约有数百人,行动一点都不快,很多人看起来就像是马上要栽倒了一样。
数百人,就这么死气沉沉,带着几分行将就木的感觉往遇仙镇而来,仿佛他们并不是人,只是一团团向这漂浮来的黑云而已。
遇仙镇的丁壮,倒是一点都没慌张,因为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赶跑过三拨前来讨食的灾民了。
“四郎,让人准备五十张饼,热水也烧点来。五郎你喊两嗓子,把里面管事的喊出来。”韩鄂处理的有条不紊,显得很有经验。
流民也自有生存之道,他们一般会选定一个方向前进,然后吃光路上一切能吃的东西,当然会包括别人家中的粮食。
然后被吃光的粮食的人家,又会成为新流民大军的一员。
他们会继续走,如同蝗虫一般,队伍越裹越大,实在没有吃的时候,易子相食就成了常态。
最后的结局,要么是大家找到了有吃穿地方,躲过了灾荒。
要么是有官府赈济,勉强活得一条命。
要么就是在淘汰掉老弱后,变成乱民,然后被剿灭。
一般来说,第三种可能是常态。
不过,对于几百人的灾民来说,遇仙镇这样有上百丁壮,还有土墙的镇子,不会那么能啃的动的。
当然镇子里的人也不会想和他们死磕,多少给点吃食,既让他们有动力走到下一处去,也至于让他们吃饱了有力气来四处祸害就行。
而哪怕是这样的灾民团伙中,也还是有领头人的。
韩鄂出的这五十张用少量豆麦和粟米夹杂着大量野菜的饼,是给灾民的。
但里面领头的,就不能用野菜饼招呼,必须要上正规的面饼,说不好还得来点酒肉。
“下面是哪位大郎说事?遇仙镇韩家有礼了,请出来说话。”
心里不爽的韩五郎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这虽然是野菜饼,但也是饼,特别是在这个饥荒岁月,被人拿走一个,他都心疼的不行。
不过喊了几声之后,数百人的灾民仍然死气沉沉,只有偶尔有几个人抬头看了一眼,前进的步伐并未停下。
感觉有些蹊跷的韩四郎赶紧取下背上的长弓,他从胡禄中拈出一支箭,搭箭弦上流星般的射出。
箭矢不是射向人的,而是插在了地上,尾羽还在轻微的颤动,就像是一跳不停摇晃自己尾巴的眼镜蛇。
城头上的韩四郎射出箭以后,就大喊一声。
“赶紧停步,过此箭者,我们可就不客气了。”
随着他射出了箭矢,土墙上的遇仙镇丁壮们,都纷纷把枪和弓拿到了手里,气氛变得肃杀了起来。
按照一般的情况,如果是城头上的人射出了弓箭警告,剩下的灾民一般都会停下。
因为他们虽然人数比较多,但一路上都是忍饥挨饿,真要打仗肯定是打不了的。
只能是用不惜人命这种方法,胁迫城上的人交出一点儿粮食而已。
所以城头上的韩鄂见韩四郎射出箭矢之后,就以为稳当了,他继续大声喊道。
“远来的哥儿兄弟们,遇仙镇土地贫瘠,还要养活数百号丁壮,实在没有多的粮食,最多能匀出五十个饼。
还请能说话的上前来,拿了饼就去外地找吃食吧,若是要硬闯,咱这百十把弓,可不长眼睛!”
等到韩鄂说完这番话,城下的灾民终于有反应了。
不过不是遇仙镇人想象的识趣拿了东西走人,而是在死气沉沉的流民中,一个高壮的汉子冷笑一声,忽然站了起来。
就在他站起来的一瞬间,这个告状汉子手里忽然出现了一把长梢弓,双手一张,朝着土墙上的韩鄂就射了过去。
而在高个汉子射箭之前,隔着他们最近的韩四郎,立刻就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这个汉子周围,都是孔武有力的壮汉,看起来好像都抬不起脚了,还跌跌撞撞的,但实际上脸无菜色,明显是装的。
这不是流民!这是兵!
在长安晋昌军中混过几年的韩四郎,很快就做出了判断,然后他就看见了高个子弯弓搭箭朝族长三叔韩鄂射了过去。
韩四郎嚎叫一声,如有神助般飞扑过去,极为惊险的把韩鄂在中箭之前,扑倒在了地上。ωωω.χΙυΜЬ.Cǒm
“入娘贼,还有几个手脚麻利的!”高个壮汉极为不爽的冷哼了一声。
装成流民走了十几里路,终于潜伏到了遇仙镇外,好不容易认出了镇民首领,结果竟然失算了。
这时候,遇仙镇土墙上的人们才发现,就在这个射箭壮汉的周围,已经聚集了数十个壮汉。
他们破烂的衣服里面,竟然还隐隐戳戳地套着像是甲的玩意儿,手里拿着的,也是制式横刀。
“贼寇,他们是耀州来的贼寇。”韩四郎大叫一声,脸上一副末日来临的惊恐。
其实他心里知道,所谓耀州贼寇是假的,他们就是华州镇国军的牙兵,专门来抢劫富裕庄子粮食的。
作为本土的守备军队,镇国军士兵不可能大张旗鼓的来抢劫,但是假装成贼寇,还是可以的。
看着双方都动用了弓箭,那些真的流民则哭喊一声,猛然迸发出了最后的力量,四散跑开了。
他们刚才是被押着往遇仙镇而来,就是来掩护身后的甲兵。
土墙下面,高个壮汉掏出一大块乌黑的东西,然后让手下点燃,原来是狼烟。
虽后,穿着环锁铠和牛皮甲的‘贼寇们’纷纷举起了弓朝土墙上射击。
遇仙镇丁壮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手持木枪、猎弓拼命反抗。
一场血战就这么非常突然的爆发了。
而在远处,又有一处狼烟被点燃,韩鄂脸上惨白一片,这表明贼寇不止现在出现的二三十人。
这次来的几十人,是想借灾民掩护突然袭击的,现在袭击不成功,就要直接攻城。
“四郎!你快骑上马,绕道去华州,去找赵莹赵节帅,请他发大兵前来相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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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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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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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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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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