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这次静脉注射的困难程度,要远高于后世的普通推注,风险性相当的高。
毕竟按照后世的要求,静脉注射有很多与无菌有关的环节需要遵守。
但要知道,眼下的王越已经没有其他路可走了。
外敷大蒜素只能吊命,其他任意手段在成功性上也要远低于静脉注射。
因此目前的情况早就脱离了手段是否合规的范畴,可以说是一场赌博。
况且静脉注射发源自19世纪,1818年伦敦完成了目前有据可查的第一次输血,1831年苏格兰发生了霍乱流行,托马斯·拉塔第一次使用了生理盐水的注射手段。
这两个例子发生的时间点都很早,同样也是在没多少除菌设备和手段进行的注射。。
从无菌角度上来看。
徐云所作的措施还要优于这两个例子——医用酒精要到1836才能真正量场,也就是说托马斯·拉塔那会儿用的酒精浓度还不如徐云呢。
因此结合王越的身体素质,静脉注射在理论上完全是可行的。
总而言之。
无菌环境确实很重要,但它是属于一个递进性的要求。
也就是有它自然最好,但达不到也不一定就彻底会失败。
好了。
视线再回归现实。
静脉输液药物会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在起效速度上要远远高于外敷,属于最快的手段之一。
因此在老苏探完脉搏没多久,王越便有了反应。
“咳咳.....”
只见王越轻咳两声,从船上悠悠转醒:
“苏伯公...正臣...”
王禀连忙上前,将他小心扶起,动作尽量控制在了最小——毕竟除了感染之外,王越身上还有一道很深的伤口,挪动起来还是比较费力的。
躺正之后,王越先是喘了喘气,匀了口气息。
随后将目光投向了徐云,有些费力的拱了拱手,说道:
“王公子,救命之恩,王越谨记在心,日后若有所需,尽管开口便是...咳咳....”
徐云连忙走上前,对他还了个礼:
“中侯言重了,中侯为国负伤,小人只是做了力所能及之事而已。
若是中侯看得起小人,还请莫要再提酬劳之事。”
望着面色要比上次好上许多的王越,徐云在还礼的同时,内心的情绪也不由复杂了几分。
他比所有人都要清楚这个国家的命运,知道他们今后将会对上什么样的敌人:
虽然离金国正式建立还有十五年的时间,看起来好像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终止女真人的成型。
但实际上女真早在二十多年前,便由完颜乌古乃合并成了军事部落联盟。
眼下女真的劾里钵已经死去了八年,完颜阿骨打已然起势,压是肯定压不下去的。
因此暂且不说北宋会不会灭亡,至少金宋之间的战争注定是无法避免的。
而王越作为西军的一员,不出意外的话,届时大概率会与金国对上线。
那可是比西夏和辽国还要强大的敌人啊......
想到这儿。
徐云不由微微的叹了口气。
无论是从个人还是国家情怀角度出发,自己的任务显然远远没有完成。
所以说......
要不考虑一下给北宋增加点火力配置?
比如再手搓个RPG啥的?
咳咳.....
想远了想远了,宋徽宗这个天才队友不解决掉,估摸着手搓核弹都没啥用咧。
随后徐云将心思收回现实,对王越三人说道:
“中侯大人的伤离痊愈尚远,每日早晚都需推注两次注射液,最少持续三天。
等到三天之后一切正常,中侯大人才能算是彻底脱离了生命危险。”
一旁的老苏闻言捋了捋胡须,微微颔首,赞同道:
“正汝的脉象虚实交织,内热未退,伤情犹有不定。
老夫稍后开张方子,让元年去西门大药房抓几副药,辅以为正汝调理调理身子。
对了正臣,
这些天你看着正汝,只可让他吃些清淡的粥水,伤好了再去想荤腥的事儿。”
床上的王越闻言,表情顿时肉眼可见的一暗,纠结着道:
“伯公,羊肉也不行?”
老苏很认真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
“不行。”
王越的表情愈发纠结了起来。
很明显。
这位战场上的勇猛大将,平日里也是个肉食爱好者。
不过很快,王越的表情变从纠结中缓了过来。
只见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对王禀道:
“正汝,近日我想起了一些事儿,越寻思越觉得不对劲。
若是没记错的话,我受伤之处因在来宾一带,离汴京不下千里,对吧?”
王禀点了点头,答道:
“没错。”
王越见状不由指了指自己的伤口,道:
“那么照理来说,我本因在路上便该撑不住了,怎能坚持回到了汴京?”
王禀闻言,瞳孔顿时微微一缩,双手下意识的便握成了拳。
随后他沉默片刻,说道:
“此事多赖童监军出手,兄长才未在路上殒命。”
王越闻言眨了眨眼,诧异道:
“童监军,莫不是童贯?”
王禀点点头:
“正是此人,他身上有一颗祖传下来的灵药,专为吊命所制,崇国公曾花大价钱欲购置而不得。
路上见兄长危急,童监军连夜将灵药送至军帐,这才吊了数日性命,得幸赶回汴京。”
王禀说的话看起来好像有些玄乎,不过这种情况在古代其实并不少见。
就像先前在1665副本中提互相的白砂糖能做药一样,
古代先民身体的耐药性很低,因此有很多东西可以做到肌体的快速复苏,起到吊命药引的效果。
比如白砂糖,又比如一些地主老财家常见的老人参。
因此若是徐云猜测不错,童贯手中的那枚灵药多半也是类似的机制。
其中可能有某些药材可以暂时抑菌,这才将王越的性命多吊了几天。
至于之所以用‘暂时抑菌’来描述,主要在于按照正常历史轨迹,王越回京后没多久便去世了,灵药显然不具备大蒜素这样的特效性。
所以抛开王禀的描述,单看事件本身,这并不是一件很玄乎的事儿。
视线再回归现实。
屋子里。
听完王禀的叙述,王越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深深的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
“那么正臣,代价呢?”
王禀胸口起伏了几下,最终说道:
“只要兄长能撑至汴京,无论最终生死与否,小弟都要从玄勇卫调至童监军账下听用。
今后他去哪儿,我便去哪儿。”
王越闻言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些什么。
但嘴角嗫嚅几下后,最终还是没说话。
一旁的老苏和徐云二人见此情形,则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
老苏是在叹息王禀跟了个不太好的上家,毕竟无论童贯战绩如何,他终究是个太监。
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朝代,听命于太监,并不是一件特别光彩的事儿。
而徐云叹息的则是......
又一个历史谜团被揭开了。
其实徐云...或者说后世很多宋史研究者都很奇怪:
为什么王禀这样一个有气节的人物,在太原事变之前,一直都选择追随童贯呢?
而且追随就追随吧,两个人的关系也很特殊。
无论是平定方腊还是西线征战,王禀都是童贯手下当之无愧的首选将领,可以说是相当信赖的手下。
但偏偏是这样一位亲信,却和童贯几乎没多少往来,彼此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
而眼下随着王禀这番话的说出,这个历史谜团也总算是有了个答案:
因为王禀压根不是为了官位追随的童贯,而是因为一个承诺!
如此一来。
一切便都说通了。
或许是感觉气氛有些沉默的缘故,王越又起了个话题:
“对了,正汝,不知西线战事如何了?”
王禀神色微微一正,看了眼自己兄长胸口的伤,说道:
“放心吧,兄长,王厚将军前日已领军渡过黄河,顺利取下宁洮寨、癿当城、宁川堡、南宗堡等诸多要地,击杀夏贼五千余人。
东至黄河、兰州京玉关。
西至省章峡、宗奇界,次西至廓州黄河界。
南至河州界,北至盖朱界,尽数归于我朝。
不出意外的话。
今年入冬之前,大军可推进至鄯州、廓州城外,青唐收复在望矣。”
“照啊!”
听到这个消息,王越顿时激动的一拍手,连先前的郁闷也都忘了。
却不想因为动作过大牵扯到了伤口,只能一边抽气一边道:
“青唐若能收回,便是断了西夏贼子一道膀臂,看他多罗巴还敢来否?”
王禀笑了笑,补充道:
“兄长,不仅如此,朝廷若能招纳一些养马的部族归降,今后你我或许皆可骑乘上等好马了。”
一旁的老苏原本没怎么说过,不过在听到上等好马几个字后,似乎也被勾起了某些回忆:
“若能如此,那便再好不过了,眼下朝中乘马不多,昭武校尉以下骑乘的还是挽马甚至驮马。
老夫听闻青唐有处名叫卑木羌海的湖泊,内中草木优良,乃是养马的上佳之处。
若能以此地圈养乘马,想必定然可以缓解部分军需罢。”
看着侃侃而谈的三位历史人物,一旁徐云的眼中逐渐冒出了一股疑惑。
在古代军队中,军马大致分成三种,即乘马、挽马和驮马。
其中骑兵和军官乘坐的是“乘马”,要求有较轻快的速度和强悍的体力。
也是综合要求最高的一类马。
挽马和驮马则是用来牵引辎重的马匹,大多马背向下凹,骑乘体验很差。
至于卑木羌海便是青海湖,青海湖盛产一种名叫浩门马的优良马种,也就是历史上的青海骢。
这也是华夏著名马种之一属,体格中等,体质结实,步伐灵活敏捷。
善于翻山越岭,是非常优良的乘用战马。
甚至现在有些观点认为,青海湖就是孙悟空的养马地,青海骢便是西游记里的龙驹。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暂且不论,但至少从战略角度上来看,北宋收取青唐的战役无疑是一次非常有价值的战略行动。
至于徐云疑惑的则是......
在场的王越、王禀以及老苏三人,类别上有文有武,官位上有高有低,但他们却能很迅速的汇总出青唐地区的战略意义。
也就是说。
这种价值观应该是具备一定普适性的,可以拓展到基层军官和高层文官两个群体。
那么问题来了。
这样一个大家都知道价值的要地,为什么没多久就会被拱手送人了?
大宋皇帝真就和迪迦奥特曼里的TPC似的,全宇宙都知道大古是迪迦,就TPC不知道这事儿?
这显然有些不对劲。
而就在徐云沉思之际,屋外忽然响起了一道敲门声,来者正是谢老都管:
“老爷,有客人来了。”
老苏朝屋外看了一眼:
“来者何人?”
“拜帖上盖着中侍大夫的章印,不过来人却是中侍大夫的女儿,说是......”
“要见王公子。”琇書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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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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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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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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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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