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随着徐云本人的笔迹落下,入籍契约当场便生效了。
也就是说,徐云光荣的成为了一位苏府的小仆。
当然了。
作为一位刚入府的萌新,徐云目前能做的就是一些粗活,并不需要去洗臭袜子内衣裤啥的。琇書蛧
实际上在华夏古代,小户地主没得选那自不必说,但在大户人家里能负责洗衣做饭的,其实都不是普通仆役。
心细手巧那是基础,同时至少得在府上工作过几年。
毕竟贴身衣物无论在哪个时代,都算是非常非常私密的物件,一般仆人是没那资格的去碰的。
另外考虑到徐云的‘出身’问题,谢老都管也很人性的没让徐云去睡大通铺,仍旧把那间小卧房给他作为了暂时的落脚点。
就这样。
签完契约后,三天时间一晃而逝。
虽然北宋没有手机,没有wifi,没有明日花绮罗也没有蒂法。
但徐云当初好歹在小牛身边生活过一段时间,同时长期泡图书馆的过往经历,也令他对手机的依赖度没有那么高。
加之北宋的生活要比17世纪欢乐的多,每日听着仆役们聊聊天,时间倒也不算太难渡过。
当然了。
这也和徐云初到北宋有关。
一个人骤然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里,探究欲往往也会让时间过得很快。
第四天一大早。
嘎吱。
徐云照常推开门,打着哈欠从屋里走出。
只见与往常一样,谢老都管正在照常在院内安排着任务。
嗯,一样的还有那头驴。
“老都管,永柱哥早啊。”
徐云熟稔的和对方打了声招呼,接着伸了个懒腰,便准备与往日一样前去打水。
然而还没等他迈开腿,便被谢老都管出声拦了下来:
“王林,你等等。”
吴凡转过头,有些疑惑的问道:
“老都管,有啥事儿吗?”
谢老都管看了他一眼,示意周围先安静一下,问道:
“王林,你会识字,对吧?”
徐云点点头:
“没错。”
在过去的几天里,他曾在闲暇时教过张三怎么写自己的名字,还给他取了个人外狂徒的江湖诨号。
张三学会后在院子里显摆过一阵,因此老都管知道自己认字倒也正常。
只见谢老都管思索片刻,说道:
“既然你会识字,那今天就先别去挑水了,抓紧时间去吃些晨食,待会儿随永柱去送趟信。”
“送信?”
谢老都管点点头,解释道:
“老爷自幼便爱读书,近日有位黄州的礼部员外郎升至中侍大夫,随其入京的除家眷细软外还有不少藏书,且都为京中汉奸的读物。
老爷月前便与此人在信中约好,借阅黄州特色书籍五十册,今日派遣仆役上门着取。
借阅书册乃是君子之约,那位中侍大夫亦是正直之辈,但为免日后徒生变故,交接之时还需多多上心为好....”
几分钟后,听完谢老都管一番文绉绉的解释,徐云算是明白了前因后果:
通俗点说就是最近有个北宋的干部从地区升到了京中部委,带来了不少特色书籍,老苏便和他约好了借阅几本看看。
今天就是约定借书的日子,需要有人拿着拜帖上门取书。
但是为了避免一些可能出现的扯皮,派去的仆人必须得识字,得逐一核对完书籍名目,才能把借阅文书递给人家。
而很凑巧的是......
今天府中识字的仆役不多。
后世对于古代华夏各个朝代的识字率一直都颇有争议,毕竟每个人对于识字率的判定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认识自己的名字是识字,认识200个字以上也是识字。
但二者所能代表的文化程度,完全是两个概念。
不过目前比较公认的有一点:
那就是古代华夏识字率最高的时期应该在东周到秦朝,识字率能达到20%左右。
宋朝的识字率不说具体多少吧,但至少把认字的书生、文官群体扣除后,能看得懂五十套书籍名称的人显然不多。
苏府内识字的仆役倒是有几位,但今天是知枢密院事的寿辰,老苏的第四子苏茂带着这几位仆役上门贺寿去了。
剩下的那么一两位识字的仆役都是府中的管事,不太乐意干这种活儿——那位中侍大夫的府邸在汴京城西,离苏府往来足足十好里地呢。
因此谢老都管一琢磨,嘿,王麻子可是男伶出身,肚子里必然有些文墨,那么干脆就派他上门呗。
嗯...老都管并没有听说张三的故事。
至于徐云借机逃跑的可能性嘛......
且不说一路上有其他仆役随行,就算徐云真跑了,那又如何?
限制徐云在府内行动、给他脚上挂铃铛,主要是为了防止他惊扰到苏府的老爷小姐,毕竟那时候的徐云不是一个稳定因素。
至于出了府院那就随意了,真想跑就跑呗。
没身份文书和腰牌,能活五天都算是命大了。
这些天徐云一直待在南厢房,没有任何机会去偷窃财务,真要是跑路苏府高低也就亏了几顿饭罢了。
老爷都给他规划好了人生轨迹,自己没那命去享受,到谁嘴里都是一句活该。
随后谢老都管轻咳一声,说道:
“王林,你意下如何?”
徐云这些天在南厢房待的也有些腻了,眼下有机会去见识一番汴京城景,自然也是乐意万分:
“能为老爷效力,岂有推辞之理?请老都管放心,王某必将此事办好!”
老都管赞许的点了点头,从身边招来了永柱:
“永柱,你找几个人,跟着王林去取书,切记莫要毁坏书籍,否则拿你是问!”
老苏作为一位读书狂魔,找人借阅书籍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因此永柱对此倒也算轻车熟路:
“您放心吧,一切交给我就好。”
随后老都管从身上取出了两份文牒,交给徐云:
“上头这份是拜帖,见面后递给门房即可。
下面这份是借阅文书,需确认书籍名目无误之后才可转交,明白了吗?”
徐云接过文牒,点点头:
“明白了。”
老都管见状,轻轻一挥手:
“既然明白了,那就抓紧时间出发吧。”
徐云将文牒放入衣服内袋收好,跟着永柱几人去吃了点晨时,一行人便从苏府后门离开了。
刚一出门走了几步路,徐云方才想到了什么,对永柱道:
“永柱哥,先前忘了问,咱们这次去的是哪位府上?”
永柱原本正在头前引路,闻言转身看了他一眼:
“那位大人姓李,乃是老爷故交东坡居士的门生,名格非,字我就忘了,现为朝廷五品大员,与老爷书信来往颇多,住在汴京城西。”
“.....李格非?”
听到永柱口中的这个名字,徐云顿时整个人呆立当场。
哪怕他是一位纯纯的理科生,对于这个名字同样丝毫不陌生。
因为此人有个女儿,名叫......
李清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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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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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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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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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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