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大骨头还带着没剔干净的瘦肉。
满满直接夹了一根大骨头,直接抓在手里,一手拿着大骨肉,一手拿着玉米面的饼子。
先是小心的把头都吃掉,然后对着骨筒开始用力的吸,要把里面的骨髓都吸出来,吃的是手上和小脸都是油。
跟着,里正娘子又端来一大碗新的杀猪菜。
“这是做好的之后留着的,之前冻住了,又热了一下,更好吃了。”里正娘子觉得黑土既然是书生,那身上酸腐的毛病自然不少,可能是嫌弃他们的。wWW.ΧìǔΜЬ.CǒΜ
莫予书却是温和的道谢,双手接过了菜。
里正娘子出去的时候还说:“这黑土啊,长的好,虽然是书生,但是比村里那些上了几年学堂,就用鼻子看人的小兔崽子们强多了。”
里正瞪眼:“那黑土家的小娘子这样的人物,嫁的人能差了么?那是书上说道,啥来着……”
里正想了半天,才只能想到一个:“君子!对,谦谦君子,黑土不就是那种人么!”
而莫予书,不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个君子的称号,一手拉着他娘子的小手,一手拿着筷子,还在想,为啥热一热就更好吃了么?
秦晚词解释:“杀猪菜和其他菜不一样,其他菜是新鲜的好吃,时间长了可能就不好了,而杀猪菜,是多做,吃的时候一热,才越吃越香。”
切成细丝的酸菜,大块儿的肥多瘦少的猪肉,酸洌清爽中又带着醇香。
团团看了莫予书一眼:“叔父,一手吃饭,一手扶碗,吃饭不讲话,讲话不吃饭。”
莫予书:……
熊孩子!
圆圆莹宝则是夹了一筷子酸菜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圆圆又给莫予书夹了一筷子。
“哥哥,你别说叔父了,书上说了,这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叔父缺的那只手,我可以帮忙夹菜的。”
秦晚词:……
闭嘴,你娘要脸!莫予言低头笑的不行。
而团团和满满对视了一眼,也默契的一人给莫予书都夹了菜,莹宝也不甘示弱。
就连轩宝,都拿着勺子和筷子,两手并用的给莫予书夹了一块儿血豆腐。
莫予书冷漠脸:就,气氛到了,他不缺个手都不行了?
但是这菜确实好吃,不精致,但是大气又淳朴,浓香又可口。
酸爽开胃,下饭美味。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天色渐黑,莫予书才穿好衣服,和里正等人告别。
但是临行前,还有些疑惑:“这杀猪菜,不是过年或者娶媳妇嫁闺女的时候才吃的么?”
里正笑道:“不知道了吧,晚记养殖作坊开在这里了,以后吃猪肉方便,主要是,从八月大家就一直忙,还去修路,杀一只猪,主要是为了感谢黑土家的,然后就是给村里人少分点儿,也算是犒赏他们这段时间的辛苦。”
莫予书点头,回去的路上还说:“这里正当的,这村子的日子要是过不红火,都对不起他这个人。”
路上的雪已经厚了,孩子们也不用抱着,手拉手,踩雪踩的咯吱咯吱的响。
莫予言则是走在最后,一直抬头看天上的雪花和明亮的月亮。
等到了家里的时候,莫予书发现屋子里更暖和,炕上的热乎乎的。
“等到了月底,把地火龙烧起来,还更暖和。”秦晚词用温水打湿了帕子给莫予书擦脸:“一路过来,累不累?”
“到家了,就感觉不累了。”莫予书看着秦晚词,笑道。
奇怪的很,明明是个新盖起来的院子,明明是第一次来,可是到了就是感觉像是回家了一样。
原来,不知几何时,心里已经有了归处。
眼前这个女子在的地方,便是家,在她的身边儿,便格外的温暖。
莫予书到盥洗房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
回到房间,小别胜新婚,又是闹了一夜的猫。
平时早上过来请安的几个孩子,估计是被莫予言拉着,也都没来。
等秦晚词揉着腰睁眼的时候,外面已经出了大太阳,还能听到孩子们玩耍的声音。
她推了推莫予书:“墨成,起床啦。”
莫予书没动,还故意打起了鼾。
“幼稚……”秦晚词也坏笑着直接就捏住了莫予书的鼻子。
一秒,两秒……
莫予书睫毛颤抖,还是睁开了眼睛:“娘子,我没满足你么?谋杀亲夫啊……”
秦晚词脸一红:“你个……”
但是听到外面的声音,又推了推他:“快起来,出去堆雪人。”
“堆雪人有什么好玩儿的,小孩子才喜欢玩儿呢,成年人,当时抱着娘子热炕头啊……”
“呸,”秦晚词直接把被子掀了,冷风一进,莫予书直接打了个哆嗦,然后起身把衣服穿好了。
铉诗送进了热水,两人洗漱完才出来。
结果出来就发现:穿少了……
在屋子里,感觉外面阳光特别的好,屋里也暖和,就失去了对温度的正确判断。
莫予书抬头:“这么大的太阳,还这么冷啊……”
莫予言又捏了个雪团儿,感受那雪在掌心融化。
“没看着雪都没化么,要是在南宁,别说很少下雪,下不了这么大的雪,下了,出不出太阳,半天也就化没了……”
远处,几个孩子都直接在雪地里打滚了。
“还不到冷的时候呢,等十二月,更冷,那会儿的雪,能埋一个小孩儿。”秦晚词解释。
心里想的却是,上辈子看相声,就说这边儿冬天太阳,就像是冰箱里的灯,只是用来照明的。
原来竟然是真的啊……
莫予言啧啧两声:“这世界都银装素裹了,净化心灵,更加震撼。”
随后,又捏了个雪团,看着那漫天银白,情不自禁就说出了自己要来这里看雪的真正目的:“君埋黄土泥削骨,我寄人间雪白头。”
那伤感的语气,让莫予书和秦晚词都是一愣。
许久,莫予书才说道:“姐……他还没死呢……”
莫予言一噎,半晌说道:“迟早要死的,我只是在事先习惯。等他真的没了,我就不能在你们面前伤感了。”
为已逝之人,自怨自艾,让家人担心,不是莫予言该做的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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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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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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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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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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