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江覆一这个名字,还有一段趣事要提。这位可是被誉为四海“第一公子”,有着至高的天赋与聪明劲。别的孩子都是由娘生下的,只有他是自己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爬出来的时候翻了个身,就这么赤裸朝天地降生在众人面前。
老领主哈哈大笑,看着孩子翻身的动作瞬间想到了“覆”这个字,名字就这样被定了下来。别看老领主本事大,自己却是个取名废,要不然江家的四个孩子也不会按照一二三四的顺序取名了。
当然,江晚秋排行第四,别名晚肆,小名晚晚,大名晚秋。足以见得老领主对这个孩子的喜爱。
“大哥。”
“嗯?晚晚?回来了?”
“嗯。大哥,爹那边,什么情况?”
“还不是为了你的婚事。”
“大哥,你怎么不劝着他点?”
“晚晚,爹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倒是想劝,可问题是我劝不住呀。爹认定的死理,再怎么和他磨嘴皮子都没用。”
“我不嫁。就算要嫁,我也绝对不会嫁给他!”
江大哥摸了摸妹妹的头,安慰道:“放心,就算爹同意,我们三个也不会同意的,他神界想要把主意打到我们头上来,还没那个本事,神主都不敢惹我们,更别提那家伙了,当真是想得美。晚晚的幸福,哥哥们一定会帮你争取到的。”
他们四海作为独立于八界的存在,一般人还真惹不起。神界算老几?要是真逼着他妹妹嫁给荆欲,打也要打到神界去。就他们那几个软绵绵的战斗力,也是害怕才不敢用强硬手段来逼婚。
“谢谢大哥。”江晚秋这才开心起来,刚刚因为荆欲带来的不悦情绪瞬间一扫而空。
“都是自家人,说什么谢?”
“对了,大哥,我去人间找到了一样东西,你帮我看看。”
说着,江晚秋运转法术,浸入蓝色血迹的半块玉佩散发出荧光出现在她手里。琇書蛧
看到玉佩的那一瞬,江覆一一愣,脸色变了。
“怎么了,大哥?有什么问题吗?”
江覆一将视线移到妹妹身上,兄妹俩对视了好一会儿。
千年前的一幕自江覆一脑海中快速划过,他有些一言难尽。
“没什么,晚晚,怎么只有半块?”
“剩下的半块在平朝南建城宋府的宋砚手中。”
“宋砚?”
“嗯。大哥,他手上的半块和我手上的半块都是各自滴血认主成功了的。大哥,你知道宋砚是谁吗?”
江覆一摇头:“不知。”
他的确不知道宋砚是谁,但是他心里有一个猜测,如今千年已过,宋砚怕是那一位小公子的转世。他怕晚晚知道真相后会崩溃,虽然说包含真相的记忆就被封印在这玉佩当中。
“大哥,玉佩里,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被妹妹一再追问,此刻的江覆一有些不知所措,他想不明白的是,明明晚晚已经忘记了当初的那件事,已经和他们毫无关系了,为什么这块玉佩(他们)还要主动找上门来?真的要晚晚再被伤一遍吗?当年的一切,他妹妹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所有的一切都要妹妹来承担?
满嘴的仁义道德,到头来不过是为了自己明哲保身的手段而推晚晚出去被世人所骂。白松派某些长老的做法,当真是让人厌恶至极。
“玉佩既然已经到了你手上,我和你两个哥哥再瞒也是瞒不住的。这块玉佩里,封印着你的部分记忆,所以你的血滴上去,它会认主。”
“记忆?那……宋砚?”
“宋砚的那一块我不知道。这是当年,你亲自和得月山庄庄主做的交易。她和你说了什么我也不知,只是当年你出来的时候,除了忘记了之前的那一段记忆以外,神色有些不太好。回来之后总喜欢嗜睡,二弟给你检查过身体,也没检查出什么,除了嗜睡外,倒没有别的问题。”
“所以,要去找他吗?”
“想解开封印,就只能去找庄主。不过晚晚,得月山庄是除了寻宫之外第二神秘的地方。庄主此人,不好糊弄。……也不做亏本的买卖。”
顿了一下,江覆一抬头注视着她,神情一脸严肃。
他没有开玩笑。当年他是陪着晚晚一起去的,庄主却只见了晚晚一人。他和庄主只有短短几句的聊天,却能明显得感觉到那姑娘的性子。四海之内都说他天赋最高,可即便是高天赋的他,也没有看透过那位姑娘。或者说,他可以猜测,很少有人能够看透她。
他想起了那位姑娘临别前对他的劝诫:“江公子,小女想说的是,得月山庄,没有后悔药。如果令妹将来有一日想要解封记忆,无论是因为什么,都代表着我和晚晚姑娘的这一场交易结束。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也许你会觉得这很不公平,但对晚晚而言,值得就够了。”
“你对她做了什么?”
“无可奉告。”
“你……!”
庄主笑了笑,转身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一句“送客。”
直到现在,他都忘不了那位庄主难以琢磨的性子。
“大哥,我考虑好了,去见他吧。”江晚秋千年来喜欢嗜睡,对于千年前的那位庄主,她的印象太过模糊,竟忘了是男还是女。
“好。”
江覆一应下,随即手中浮现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一看,是一块月牙吊坠。浅绿色的荧光月牙在夜明珠的照耀下更加晶莹剔透。
“这是……?”
“传送阵。”江覆一解释道:“所以说,这位庄主不好糊弄。她或许,算计好了一切,早就知道我们会再一次去找她的。”
“的确可怕。”江晚秋若有所思。她对那位庄主都没什么印象了,却还要自己送上门去去求对方。
走一步,算百步吗?她有些期待再次见面了。
传送阵落地,一阵光芒闪过,很快消失不见。
——如果问在东国台辽里,最神秘的两个地方是什么,那一定是近水楼与得月山庄。
近水楼是一个爱恨两难的“宝地”,女人对它恨之入骨,男人对它趋之若鹜。尽管这样,也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见到它。和无迹岛的某一定律有些相似,不会有哪个男人会记得自己在这里寻欢作乐过。它的神秘之处在于如果你问当地人一个问题:“近水楼在哪里,怎么走?”,别人就会笑话你一句——这种地方,你也信啊?
近水楼只在说书当中出现过。据说,那位说书先生一直坚信近水楼的存在,可是旁人,总以为他在做梦,这么多年都没有从梦中走出来。
因此,在台辽城都里,就会看见一个落魄的说书先生在大大小小的酒楼里谋持生计,台下的观众却是哈哈大笑,只把这个当成乐子,无一人信他的话。因为在台辽的这一片国土上,他们从未见过此楼。
至于得月山庄,就更神秘了。东国台辽的百姓连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可这个山庄,却着实建立在这里,而且,就离近水楼不远。准确的来说,是一家小酒馆。
房间内,女子一袭淡绿色烟罗及地长裙,飘逸的浅黄丝带上系着一块月牙结,垂下流苏,隐藏在最外一层的白纱后面。如水下的莲一般出淤泥不染,濯清涟不妖,却又因着那一抹浅黄似金色尽显庄严与尊贵。
庄主有些累了。
也对。知晓今日会有客人到访,便一直等到了现在,闲得无聊自己同自己对弈,这盘棋,也快下完了。
“小主,望清海大公子与四公主求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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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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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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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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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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