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过不惑之年的殷夫人涂着厚厚一层脂粉,此般浓妆与她年龄十分不符,且显得不庄重。
仔细一看,那厚厚的脂粉下似乎在遮掩什么。
俩人每每对视,秦食马都会拿出他那招牌一般的笑容应对。
殷夫人被那耀眼的笑容晃的头晕眼花,何况,她本身就有些不舒服,于是,几番之后,她速速收回打量的目光,呷了一口茶水,冷声道:“我养了个一心求官的女儿,自然要用非比寻常的法子对待。”
“秦小公爷身为先帝与陛下器重的太仆寺少卿,可曾在朝堂上见过一道女官身影?”
秦食马亦严肃对之,“不曾。”
殷夫人便又道:“不知秦小公爷如何看待殷不离一心拜官入朝的宏愿?”
秦食马闻声,坐的更直,用从来没有过的认真态度回道:“晚辈钦之佩之,自叹不如。”
“呵。”殷夫人一声嗤笑,饱含嘲讽。
秦食马没想到他由衷的钦佩竟引来对方如此反应。
“钦之佩之如何?自叹不如又能怎样?总归改变不了她是个女儿身的事实。自古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男子在外拼搏,女子在家相夫教子,千百年来皆如此,凭什么她殷不离非要与他人不同?”
殷夫人语速很急,说完歇了好几息才道:“既然她非要做与众不同的那个,自然要承受与众不同的结果。若连自己生母的奚落与嘲讽都承受不住,趁早回家!”
原来这才是殷夫人冷酷漠然,甚至有些疯狂行径的出发点。
秦食马震惊的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
殷夫人与殷大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才造就今天的殷不离。
秦食马一时哑口无声。
沉默良久,他与殷夫人讲了一件儿时经历。
“晚辈七岁以前,活脱脱女孩儿模样。无论族中子弟还是亲戚、世交,总会不经意、甚至就是故意拿我的相貌取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这件事苦恼。偏偏容貌都是天生父母给,无法改变。渐渐地,我就不喜欢出门了。”
“有一天,母亲不知从哪里知道我突然不爱出门的原因,二话不说将我拉出家门,走亲访友、串门子,总之,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她落落大方的将我推至人前,当着众人的面夸耀我生的如何漂亮,甚至拿我比夏王。”
殷夫人丝毫不怀疑秦食马所言,以她对裴秀娥的了解,那是她能干出来的事儿。
“回家的路上,母亲对我说,但凡以我容貌取乐的人,实际上都是嫉妒,他们嫉妒我生的好看,故而诋毁。母亲还说,这种事她自幼经的多了去,最好的法子就是使劲儿的张扬,在他们面前使劲儿的晃荡,直晃的他们被嫉妒撑满,又无处发泄……”
其实,后面还有一句,“憋死才好。”
秦食马觉得此句虽听着过瘾却有损母亲形象,便自动掩去。
殷夫人的确听的过瘾,然而她又心知,无论是裴秀娥还是秦食马,都有张扬的资本,什么都不论,单凭万里挑一的容貌,在哪儿都是最瞩目的那个。
她的不离不一样。
相貌普通,不施脂粉的时候,甚至有点丑。也没什么高贵的出身,亲爹虽官居正一品,却是从十年寒窗、科举取士一步步爬上来的。
入京十余年,无论何种动荡,殷家一贯秉承独善其身的原则,鲜少与世家来往。
因此,除了父母兄弟,不离也没什么帮衬者。
所以,她没有任何张扬的资本。
面对殷夫人的不以为意,秦食马又道:“打那天起,我便堂堂正正的走出府门,那些刺耳的声音仍在,奇怪的是,我每每听到,都能置之一笑。后来我才明白,别人的看法永远不及至亲万分之一。”
“至亲勉之,便是无穷尽的力量。至亲毁之,所带来的破坏与伤害,也是无穷大的。甚至某些时候,至亲一言相损,抵过外界千军万马的践踏。”
“这些只是晚辈短短数十载的感悟,不当之处,还望夫人海涵,晚辈且告辞。”
秦食马察觉殷夫人将他后面的话听了进去,便点到为止。
无论如何,他已经尽自己最大努力化解殷不离与其母之间的矛盾,至于成效如何,只能听天由命。
殷夫人被秦食马最后几句惊的心神大乱,少年背影消失不见时,她才恍然反应过来,对方向她辞别,她竟然忘了回应。
远远守在一边的阿葵看见秦小公爷离开,立刻走到夫人身边听吩咐。
殷夫人扫了扫阿葵,忽然厉声质问,“秦小公爷与小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什么同窗之谊,什么钦之佩之,她活了这么大年纪,才不信这些鬼话。
阿葵略略犹豫几息后,将这两日的所见所闻一股脑儿倒出。
且倒出前在心里嘀咕,既然小姐什么都不在意,她说与不说也没什么关系。
不曾想殷夫人大骇,一个眩晕,差点儿栽地上。
这与阿葵设想的完全不一样,她都懵了。
“为何不早早禀报于我?是不是小姐封了你的口?”
阿葵又惊又怕,连连摇头,“小姐压根不在意这些事,甚至对秦小公爷的翻墙举动还很头疼,嫌秦小公爷耽误她去西营寻班将军的行程。只因小姐对待男子的态度与从前无二,奴婢才没及时回禀夫人。”
殷夫人心中热流渐渐冷却,命阿葵起身。
半晌轻轻说了句,“这样最好。”
阿葵见她没生气,大着胆子道:“秦小公爷,对小姐真的很好。阿葵伺候小姐这些年,从未见过像秦小公爷这样的……”
“你懂什么!”殷夫人喝了阿葵一嘴,“侯门公府,簪缨世家,岂是我们能高攀的?”
“再说,就凭秦小公爷那副天人的模样,你觉得你家小姐凭什么配得上人家?以后这样的蠢话切莫再提,你家小姐因为要拜官入朝一事已经弄的满城风雨,若再传出不自量力,攀附权贵的名声,真就不要活人了。”
阿葵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忙应声不跌。
主仆刚走出茶馆,殷不弃、殷其雷一前一后跑来,父子二人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满头大汗。
“母,母亲,让我们,好,好找……”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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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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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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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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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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