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夜,普天同庆,鞭炮齐鸣的京城繁华异常。
而,在千里之外的大草原,北风呼啸风雪连天,牧民猎人躲在篷包内避风御寒,与京城的繁华景象相去甚远。
此时还没有“辽”的概念,草原就是草原,各部族分散而居,各过各的日子。
大部族耀武扬威,霸占最好的牧场拥有最多的勇士,小部族要么依附于小部族求一口汤喝,要么四处迁徙艰难度日,这便是草原上的现状。
草原的冬天虽然风雪连天,一个不小心就会冻死成群的牛羊,又或者被饿狼夜里给叼走分食,对于小部族来说他们的粮食本就不足,因此也难以承受这种损失,于是不得不安排人手,在夜里轮流守着栅栏。
纳兰部,此时只是草原南部的一个小部族,他们便是那不依附于任何一个大部族中的一种。
纳兰部的族长名唤纳兰达彦,是个年过四十的中年人,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已是高龄,但在纳兰部中他凭借着长久的族长之位积累下来的声望很高,加之体格保持的非常好,地位倒也稳固。
另有一个原因是,他的妻子十分能生养,在草原之神的见证下结为夫妻之后,已经为他生育了四个儿子,三个女儿。
族长家的人多,也代表着力量大,因此在纳兰部这个小部族中,才没有多少人觊觎可以用“传统方法”夺下来的族长之位。
但换言之,族长足足有四个儿子,如果一家人想要霸占族长之位的话,将来传位给谁,又是一个麻烦。
在大环境下成长的儿子们也知道这个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懂事之后便在不停内斗,期望由自己继承这个族长之位。
四个儿子中,只有最小的小儿子还未懂得其中的残酷,被三个哥哥耍的团团转,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还被派去顶着风雪,看守牛羊。
“族长,族长!”
篷包厚厚的门帘忽然被人掀开,一人身上还积着落雪,从外头冲了进来,大呼小叫着。
老族长纳兰达彦瞪了他一眼,责问道:“冲进来干什么?”
“纳兰君集,纳兰君集他不见了!”
那人为难道:“本来轮到我换岗,但我去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在地上看见了狼的脚印!”
“什么?”
纳兰达彦皱眉问了一句,纳兰君集是他最小的儿子,但他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担心的表情,在草原上,这种事情时有发生,草原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就算纳兰君集被狼咬死了,他也还有三个儿子。
他淡淡问道:“有没有血迹?”
“没有。”那人摇头道:“我数了羊群数量,少了两只,也许是狼跑进羊群,叼走了羊,纳兰君集去追了。”
“真麻烦。”
出乎意料,纳兰达彦并没有为小儿子保护部族粮食这点感到自豪,反而觉得麻烦。
他扫了一眼,看向在旁边取暖的二儿子和三儿子,吩咐道:“你们带人出去找找。”
顶着风雪,夜里去寻人,这种苦差事谁都不愿干,但毕竟是族长的命令,两个儿子只好不情不愿地带着各自的心腹离开了部族驻地。
“真麻烦!”
沿着雪地上已经不太清晰的脚印和少许的血迹,二儿子和三儿子带着心腹寻到了附近的一处山中,冷冽的寒风刺骨之寒,风雪打在脸上如针扎一般,二儿子便像族长纳兰达彦一样发了一句牢骚。
或许他们已经忘了,这个差事是他们硬丢给最小的弟弟,纳兰君集的。
“找到了!”
忽然有人发出一声呐喊,两个兄弟对视一眼,朝那边走了过去。
一处雪地上,纳兰族长家最小的儿子纳兰君集,手里还拿着一柄弯刀,整个人仰天倒在雪地上,胸前有三道血痕,像是被狼爪所伤,整个人已经陷入了昏迷。
“没用的东西。”二儿子骂了一句,摆手道:“带上他,回去吧,冻死我了!”
“等等。”
就在二儿子的心腹要行动的时候,三儿子忽然阻止了他们。
“你干什么?”二儿子问道。
三儿子看了昏迷的弟弟一眼,又看向二哥,瞳孔中不带感情道:“不要管他,就当我们没有找到他。”
二儿子吃了一惊,但是片刻就明白过来。
族长的四个儿子,大儿子在一次打猎时不小心坠马,落下了残疾,在崇尚暴力的草原上,他可以说已经与族长之位无缘。
二、三儿子先不说,最小的,也就是现在躺在雪地昏迷的纳兰君集,反而是一个强敌。
虽然他年纪还小,还不太懂那些尔虞我诈,但是他有天生强健的体魄,小小年纪在族内的摔跤大赛中已经名列前茅。
而且他为人善良,做事总是为族人考虑,在族中风评很好,小小的年纪便有了不小的声望,种种现象让两个哥哥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已经有了小小的忌惮。
他们的父亲身体还很好,还能活很多年,如果到时候纳兰君集长大了,必然是他们争夺族长之位的又一个强敌。
二儿子和三儿子不和,但是他们都想要族长之位,因此,也都不希望在将来多一个敌人。
二儿子很快就明白了三儿子的意思,他考虑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
草原上,亲情十分廉价。
这时候无疑是铲除可能性敌人的绝佳机会。
风雪漫天,纳兰君集迷失在山中被饿狼所伤,也就是说并不是他们杀的,他们回去说没找到,父亲也不会太责怪他们,毕竟这是纳兰君集自己做的选择。
于是两个儿子同时看了亲弟弟一眼,随后带着各自的心腹,原路返回部族。
夜色越来越深,山中偶有狼嚎,风雪渐渐小了,纳兰君集的身上已经铺了一层积雪,他的呼吸早已停止。
又过了片刻,闭上的双眼忽然猛地睁开,停止跳动的心脏也剧烈跳动起来!
纳兰君集从雪地中坐起身子,四处望了一圈,除了雪和枯木,什么也看不见。
“这是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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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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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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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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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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