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军有着与这个时代任何一支军队都不同的军事制度,叫朱震山吃惊也无可厚非。
在这之前,沈家军丰富的武器配备已经叫朱震山惊掉了下巴。
之前朱震山任帅时并不能知道沈家军是如何作战的,只是听苏乾语焉不详地描述过几句。
当时已经叫朱震山很是好奇,亲眼所见之后更是感叹,沈逸能连克辽军,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让朱震山能够更好地指挥战役,对于武器配备沈逸并不避嫌,让朱震山过目了解了一遍,以便能安稳地攻下镇台。
从汝阳县往北,便是北境重城镇台,从城池之名就能看出其战略意义。
镇台城外,驻扎了一股兵力超过两万的辽骑兵,城内也有两万辽军,总兵力达到四万。
朱震山摸着下巴,正色说道:“镇台是北境中枢,此城若是有失,辽人主力必将受限,难以为继,很难再守得住手里的地盘。”
沈逸笑了笑,说道:“辽军也慢慢变得狡猾了,应该也掌握了守城的要诀,所谓孤城难守的道理,纳兰君集恐怕所知甚深,如今城外的辽骑兵和城内的守军互为犄角之势,令我军首尾难以兼顾。”
朱震山见沈逸向他看来,随即道:“八万兵力比四万人,我军多出一倍的兵力,这种仗若是打不赢,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沈逸笑道:“没有那么多,朱老,你领四万人监视城外的辽骑,我率剩下的兵马进攻镇台,咱们来它个分别击破,如何?”
一旁的丁威闻言,有些不满的道:“监个什么视?没劲!我跟你去打镇台,让朱老匹夫一人监视去!”
“肤浅!”
朱震山不声不响地呛了丁威一句,满是严肃地说道:“若只是监视,何必用上四万人的兵马?沈小子这是防着汝阳的辽军趁乱捡漏!”
沈逸哈哈一笑,朝着朱震山抱拳说道:“朱老聪明!多的我也不说了,希望此战顺利!”
朱震山的长处,是长久以来积累的战争经验,从军数十年,什么场面没见过?
对于自己的审视,沈逸还是很清晰的,攻城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指挥了,但是镇台的动静一旦传到辽人前军,辽王必定带兵来偷袭。
面对这种野外的遭遇战,沈逸自觉经验不比朱震山更丰富。
作案预案定下来之后,沈逸丝毫也没含糊的下令全军,只攻镇台城的南门,放开其余诸门。
辽王很聪明的在城外摆下重兵,目的其实很明显,就是要让沈家军无法专心致志的攻城。
他吃准了汉人骑兵少的劣势,故意在城外摆了两万精锐骑兵,守城的兵马反而要少一些。
辽人既不擅长攻城,也不擅长守城,纳兰君集索性以守城为辅,骑兵游斗为主。
在镇台的这局棋之中,城外的北辽精锐骑兵,才是整个棋局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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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周军回了信之后,沈家军便开拔出营,奔赴下一处战场。
朱震山拿到了部分指挥权后,马不停蹄的下达了军令,领着四路纵队步步为营的逼近镇台城外的两万辽人骑兵。
经过这么多年的实战和总结,朱震山当然知道辽人最大的优势便是出奇的机动能力。
而他针锋相对的采取了压迫式的打法,目的其实也很明确,摆开步军大阵碾压过去,就看辽人是战还是走。
以朱震山这段时间以来的见闻,客观的说以沈家军目前的步军实力,别说仅仅是两万北辽骑兵,就算是五万八万精锐骑兵,也不可能攻破严阵以待的阵线。
因为丰富的军中伙食提高的身体营养,随之带来的出色的夜视能力,使得沈家军每每可以只借月光,不打火把,趁夜行出好一段距离,一路躲开了辽人的哨探。
但瞒的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在靠近镇台城的时候,行踪还是被辽人发现。
在朱震山率领着四路纵队,共四万大军的压迫下,镇台城外的辽人选择了后撤移动,而不是扑上来决战。
沈逸和朱震山得知消息后,都马上猜到了辽人的心思,这明显是想采取拖延战术。
不过,沈家军因武器配备而提高的攻坚优势,可容不得他们拖延。
第二日早上,沈逸所部攻城纵队的将士们吃饱喝足之后,在军官的的指挥下,络绎不绝的奔向了镇台城。
辽王派驻镇台一线的最高指挥者,是纳兰部的小头领纳兰昌,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还是辽王的叔叔。
纳兰昌今年四十多岁了,在过去的峥嵘岁月里边,他多次南下打草谷,家里的女仆和女奴,清一色的漂亮汉女。
派驻之前,辽王面授机宜之时再三强调了一个要点:尽量拖延时间。
说白了,辽王给纳兰昌的任务其实是以重兵集团死守镇台,以拖待变。
纳兰昌和耶律景等人不同,他是纳兰部的族人,跟辽王是同宗同源,别人可以不出死力,他却不能藏着掖着。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道理他还是懂得的。
今天,沈家军犹如索命鬼差般的出现在镇台附近,摆开的攻城架式非同小可,纳兰昌出于谨慎的考虑,除了给前线传信以外,还将城内绝大部分守军都派上了城墙。
沈逸坐于踏霄背上,凭借着望远镜看着镇台城上渐渐变多的人影,瞥了一眼站在身边的炮营校尉黄永旭。
黄永旭赶忙行礼道:“主上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此战的关键,就在于炮营能否顺利,按.时.轰开镇台的城墙。”沈逸特意加重了“按时”两个字的语气,笑眯眯地说道:“镇台作为北境中枢,四座城门都建有瓮城,单单是轰开外城门显然是不够的。”
黄永旭眯起两眼,说道:“主上,带有瓮城的城门,显然是个坑,这不就是请君入瓮的意思嘛?属下以为,我炮营只需要集中火力,攻击除城门外的某一点即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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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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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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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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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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