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逸点点头,正欲对参议营的方案给出意见时,突闻大帐外的卫兵大声喊道:“有斥候急报!”
沈逸不由得精神大振,大声喝道:“速速呈来!”
“禀主上,辽人于汝城山布了兵马,意图埋伏我军!”
片刻,进来的不是消息,竟是一名前线的斥候。
不仅如此,沈逸惊讶的发现这名斥候竟然空悬着一只右袖,被绷带包扎过的上臂缓缓的往外渗血,显然经过了医官的简单止血处理。
哨探强忍着断臂处的剧痛,眼含热泪哽噎着汇报说,“设下埋伏的契丹人共计有一万骑兵,其中皮室军大约有两千人,皆是一骑四马……”
失了一臂的斥候,大声汇报完毕之后,强撑着行了军礼,转身离开大帐的时候,却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沈逸霍然起身,立刻冲了上去,扶住那斥候的肩膀,看着他脸上的血色一丝一丝消散,心也沉了下去。
“主上....小人心里明白着呢,小人快不行了……小人……小人来世一定还跟着您打天下,亲手将咱们的战旗,插到辽人的草原上去……”斥候断断续续的说出心里话,令人痛彻心肺。
“……小人....家里人都饿死了,跟着您出山征战四方,才能够娶上我那美貌的娘子,还有了个娃儿,小人……小人知足了……”斥候的声息渐渐转弱,最终,他的腰板猛然一软,彻底倒在了沈逸的怀中,未断的那只手臂笔直的垂下。
壮志未酬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沈逸紧紧的抱着哨探的遗体,死死地咬着牙关,身为统帅,不论何种局面,他都绝不能露出软弱的一面!
“杀敌,杀敌....杀敌!”
就连一向沉稳的杨博然,看见此情此景也实在忍不住了,他眼含热泪,振臂高呼,“血债血偿。不破北辽誓不还!”
“北辽狗贼,还我兄弟!”
“北伐,北伐……”
撕心裂肺、热血高涨的呐喊声,从帐内传到帐外,蔓延开来。
沈逸紧抱着老部下的尸身,抿紧嘴唇,一言不发的朝帐外行去。
帐门开外,沈家军的将士们,已经自发的排成了整齐的军阵。
“向我们最可敬的袍泽,敬礼!”
沈逸大步走到军阵队列前边,沉声怒喝。
“轰!”捶胸礼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起无数夜雀,它们扑楞楞展开翅膀,飞上被惊醒的夜空。
沈逸紧抱着袍泽的遗体,缓缓走过森森铁甲组成的军阵,经过一名军官的身前,那军官突然短促而有力的沉声喝道:“北伐!”
“北伐!”
“北伐!”
“杀尽辽人!”
声震云宵,荡气回肠,这是儿郎们发出的最强音!
大势已成,兵锋正锐,谁人可挡?
杨博然吩咐战士抱来柴禾,于众目睽睽之下,在中军大帐门前的空地上搭起柴堆。
火葬,然后把每位袍泽的遗骨带回故乡去,这是沈家军的军规之一!
沈逸小心翼翼的把壮士的遗骸抱到柴堆之上,然后,大踏步走到一位中军旗手的面前,从他的手中接过一面战旗。
“我一定会替你报仇雪恨!”沈逸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将火红的战旗覆盖在了勇士的遗体之上,并且亲自举火。
雄雄烈焰,瞬间吞噬掉勇士的遗体,可是,烈士的音容笑貌,已经永远的活在大家的心中!
“全军,听令!”点燃了火葬之礼,沈逸面对全军,吼声大喊。
“轰。”无数双打立正的脚后跟碰触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动。
“轰。”无数只右手,狠狠的捶在胸口处,迸发出无尽的哀思。
“刷。”无数双手臂垂下,与战袍之间摩擦,竟然汇聚成了凛冽的一阵怪风。
“按参议营第二套作战方案,全军,准备出击!!”
沈逸当众下达了作战的指令,随即整个沈家军大营,全都动了起来。
“接上官命令,我营第一个出击,我命令……”接到命令的各级军官,在都监的监督之下分别发出作战的指令。
一时间,整个沈家军的营地,全都动员了起来。
此地,没有大声喧哗,更没有到处乱窜的官兵战士,大家按照命令各就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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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沈家军快速的行进到汝阳城外,汝城山的山脚之下。
经过一夜的行军,天色蒙蒙亮之前,沈家军终于赶到了一处隐蔽的丘陵地带后面,这里是哨探事先选好的藏身之地,距离辽人设埋伏的地方,不足五十里。
据哨探来报,埋伏在附近的北辽伏兵一直都没有挪动地方。
按照沈逸的看法,与其击溃辽人的大部队,不如全歼其设伏的精锐骑兵。
原因很简单,既然是辽王用来伏击沈家军的,必然是精锐中的精锐,击溃这一支精锐,对北辽的士气影响不亚于正面溃败。
为了不打草惊蛇,沈逸原本计划等天黑了再整军出发,反偷袭辽人的伏兵。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沈逸虽是高材生,对天气预测这一类的知识还真不太够,临近黄昏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瞬间将沈家军的将士们浇得浑身湿透,狼狈不堪。
所幸的是在将官们的大声喝令之下,战士们纷纷打开各自的背囊,找出专门用来避雨的毡衣罩在身上。
说时迟,那时快,从下暴雨开始,到沈家军的官兵们穿好毡衣,重新列队完毕,充其量不超过二十个呼吸的时间。
不能饿着肚子打仗!
这是沈逸一直以来的建军准则,打仗第一打的是情报,第二打的是后勤。
沈逸之所以最重斥候营,最重情报而不刻意去管后勤,那是因为——沈逸有钱啊!
后勤是战斗胜利的关键,但在沈逸滔天的财力之下,一切武器装备只要能想得到、造的出来,沈家军就不会缺!
沈逸有钱,他也绝不允许自己手下的兵,在装备待遇上弱于任何一国的兵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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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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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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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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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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