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但凡有家室有长辈的,都给家里写了家书,大抵,与交待遗言也无二致。
这一行九死一生,回得来是运气,回不来是命数,人人都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北辽大军压境,无一人退却。
功名,但在马上取!
沈逸点点头,挺身而出,大声说道:“袍泽们,创造奇迹的时候到了。”
“我大周万里江山,现在北辽的狼崽子既想要江山,又想要我们的命,大家答不答应?”沈逸把手指向了巍峨的澜沧山,山的背面即是北辽,大周的世代仇敌。
“弟兄们,咱们和草原的狼崽子拼了,拼死一个够本,拼死两个赚一个!”章鹏飞原本就是机灵之人,他见火候差不多了,赶忙站出来,帮着沈逸鼓舞军心和士气。
“对,拼了!”
“**奶奶的!”
“豁出去了,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瘌!”
“呸,老子死也要咬下狼崽子一块肉来!”
.....
沈逸心中暗自点头,只有新兵蛋子和败军才需要主将于阵前来回奔跑地鼓舞士气,像澜沧山这种久经战阵的精锐部队,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莽汉,早就具备了凝聚一体的士气。
“出发!”沈逸一马当先的在前边领队,马杰周二虎等人随即跟上,整个营地的将士们抿紧嘴唇,着甲衣,枪上肩,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向那巍峨的澜沧山。
澜沧山的风光甚好,树木的交错的枝梢处处透着生机,皑皑白烟雾气缭绕,千里烟波憔悴凋落。
一生一梦,梦里梦外皆如烟,眼前景有着诗般的朦胧和惆怅。
有如此美景可赏,路途似也轻松许多,大队人马蜿蜒登山向北,踏破山林怪石,一口气前进了五六十里的路程。
至此处,处处是雾气的山林也越来越茂密,山路越来越陡峭,极其难行的地面上还满是散落的碎石,战马踩在石上,稍不小心就会打滑跌倒,极难前行。
众人唯有翻身下马,拉着缰绳牵马甚至扯着马前行,速度骤然就慢了下来。
雾气愈深,山路愈陡,将士们浑身都像淋了雨似地湿漉漉的,只能停留暂歇。
沈逸抬头仰望,山高林厚,翠绿繁茂的树枝遮住了太阳的光线,林中朦朦胧胧时亮时暗,仅凭视觉和感觉,根本难以判断方向。
在山林中前行最怕的就是迷失方向,沈逸从章鹏飞手中接过罗盘辨明方向,发现前进的速度虽然越来越慢,但好歹是保持着正确的方向。
“上次阻击辽人就是在这了,再往北去就没人知道是什么情况了。”章鹏飞拿着水囊递过来,问沈逸道:“咱们接下来怎么走?”
沈逸接过水囊喝了一口,将罗盘收好不作犹豫道:“辽人叫澜沧山为天山,意味登上山顶即可登天,在澜沧山背后面北辽那一面有座小天山,咱们要绕澜沧山一圈,什么时候见到那小天山,就可以往下去了。”
章鹏飞闻言惊愕道:“沈大人,你怎么对北辽那一面也如此了解?难道你以前翻过澜沧山?”
“我没翻过,”沈逸摇了摇头,指了指一旁给马喂草的李天问道:“他翻过。”
李天问本是澜沧山人士,自小便在澜沧山脉长大,习武练剑之前讲究的就是强身健体,登山便是很好的选择,这澜沧山脉李天问可没少走过。
等到将士们歇的差不多,缓过一口气来,沈逸便下令继续开拔出发。
时间宝贵且不等人,每分每秒都弥足珍贵。
澜沧山路难于行蜀道,夜里歇息休整时沈逸查算了一下,还没到北辽,因失足坠落山崖的将士就多达百人,另有数百人被锋利枝草割伤,还有不少人因山间湿气入体而精神萎靡。
山林间湿气太重,树枝连火都点不起来,夜里只能合衣而睡,白天一醒简单的营帐上满是白霜,艰苦异常。
第三日。
越往前行,环境越差,不止将士的脚磨出了水泡,连战马的马蹄都变形了许多,有些战马死命别着头跟士兵对抗,怎么也不肯往前了。
也就沈逸这匹踏霄本就是高原马,行至如今也是精神抖擞,望见那些“不争气”的同类,还昂着头从鼻子里喷出两道热气,以示不屑。
第四天。
大周军的队形早已不如出发时那般整齐,四日的急行军,所有将士脸上都长满了胡渣,脸颊整整瘦了一圈。
前行的速度由第一天的百里下降到只能日行三十里,坠崖、病亡的将士已超过五百,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难掩的疲惫,只剩腿脚机械式地迈步前进。
一成不变的茂密山林景象,让每个人的视觉和心理都已经麻木了。
唯有沈逸坚定地望着前路,他不敢麻木,也不敢慢。
“到了。”
身手高强充当斥候的李天问从前头飞了回来,看向沈逸道:“再走十里就能看到小天山。”
沈逸双眼一亮,回首吩咐道:“转告全军,越过这十里,咱们就能直入北辽!”
章鹏飞本有些精神萎靡,闻言精神大振,扬手高呼,将好消息传给了每一名将士。
将士们士气重新高昂起来,心头热血澎湃,绵延八百里,巍峨壮观,峰峦重叠的澜沧山脉,他们真的翻过来了!
他们,是第一支即将刺入辽人腹地的尖刀队伍!
行进的速度陡然又快了起来,每个人都想做那第一人。
“看到了,看到了!”
数个时辰之后,章鹏飞站在一块巨石上激动不已,指着远处的山峰道:“我们成功了!弟兄们,我们到了!”
远处那座小天山一样巍峨陡峭,但比起澜沧山来却显的矮小了许多,最关键的是,这证明了他们马上就能踏进辽人的地界。
沈逸放下水囊,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终于,终于快到了。
四天亡命般的急行军、数百将士的性命,终于没有白白耗费,苍茫的澜沧山终于被他们甩在身后。
但他并不感到高兴,前方不是乐园,是生死交融的炼狱,身后这些将士,最终能剩下多少?
沈逸没有把握,但没有把握也必须去做。
截断粮道,转道西域,这是必须要做的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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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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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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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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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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