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约在武遂附近的易水,正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那个易水。
现在正值十月,草木繁茂,天气晴朗,易水周围一派生机勃勃之景,没人会觉得在二十年后会有一个刺客从这里踏上刺杀秦王的不归路,只会觉得这是个适合出游的好地方。
在河边的亭子中,摆上数坛烧刀子好酒,吴驹先至,不一会背着筑盒的高渐离也到来了。
“高兄!”
“诸葛兄!”
吴驹起身,二人笑而作揖,随后落座。
吴驹为其斟满酒,同举杯,饮尽。
高渐离咂舌:“好酒!”
他能品尝出这酒比酒肆里卖的口感还要更绵密一些,一口下去身心都舒畅了。
“特意从酒肆中取的,好曲自要配好酒!”吴驹笑道。
高渐离颔首:“诸葛兄说的是,你费心了!”
吴驹从一旁的食盒中取出一些小菜和水果、点心放在桌子上,总不能干喝酒。
二人没有直奔主题,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
出游嘛,要的就是这个气氛,要是开门见山,刚坐下来就击筑作诗,那和社畜上班有什么区别。
适时,吴驹问:“高兄对天下大势怎么看待?”
“不关心。”高渐离摇头:“我无意于仕途与军旅,天下风起云涌,和我一个乐师又有什么关系。”
“那高兄又怎样看待秦国?”吴驹又问。
“秦如虎狼雄踞西方,意图吞并天下,但同样与我无关,有韩魏赵楚抵挡秦国,我觉得秦国想统一天下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高渐离一边小酌一边说道。
或许是高渐离对政治和天下大势不够敏感,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更重要的是他是燕国人,和秦国不接壤,接触并不深,秦国在过去数百年也极少把军队和战车开到这片土地上,反而是赵国在年前与燕国展开过鄗代之战。
如果换成是韩魏赵几国的百姓,或多或少便会忧虑天下大势,甚至是因为战争带来的苦难而仇视秦国了。
高渐离抱有这样的想法让吴驹暗自点头,起码日后若有以真面目真姓名示人的时候,不用担心高渐离仇视自己。
“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吴驹说道。
高渐离琢磨了一下,笑道:“是也,我本燕南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于我而言,筑、曲子、诗文、酒,还有三五好友和亲人已是为数不多值得在意的事情了,其他的,我不愿想太多,想得太多就会累。”
“同为爱酒之人,你与我另一位好友倒是颇为不同。”吴驹感慨:“他是韩国宗室,很有抱负,想要匡扶国家,不过道阻且长。”
高渐离点点头:“人各有志。”
他虽然不关心政局,但大致知道韩国的情况,对这种人很佩服。
他好奇的问:“诸葛兄很有身世吗?竟然能认识韩国宗室?”
吴驹呵呵一笑:“偶然结识。”
他掏出一包纸巾擦了擦手上沾到的酒水。
“这是何物?”高渐离问。
“纸,不过不是写字的纸,要更加柔软,用来擦手,或者如厕之后使用是不错的选择,我从秦国带来的。”吴驹说。
高渐离拿了一张摩挲着,连连颔首:“秦国如今真是蒸蒸日上,日新月异,这也是吴驹发明的?”
“正是。”
吴驹说:“酒喝的差不多了,不如请高兄奏乐一曲如何?”
“正有此意!”高渐离一下子眉飞色舞起来,取出盒中筑,放在桌案上。
深呼一口气,高渐离拿起竹尺,面朝易水,奏起乐声。
筑的声色悲亢激越,但如此良辰美景,与好友把酒言欢之时,高渐离显然也不想奏一曲悲歌扫兴,所以乐声悠扬,与“水”的主题相和。
前半段仿佛细水长流,有上善若水之柔。
中间转浑然厚重,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
后半段转而慨然,有巨浪拍岸,百川汇入大海的气势。
一曲终了!
闭眸欣赏的吴驹缓缓睁开眼睛,眼中满是赞赏。
适才他全身心沉浸在其中,饶以他那三脚猫的音乐鉴赏水平,都能窥出一二奥妙,当然,奥妙是其次的,主要是意境,只是听曲子,却像是身临其境一般,当世仅见!
“啪啪啪!”
吴驹鼓掌:“好曲!妙!太妙了!”
“诸葛兄谬赞了。”高渐离哈哈大笑。
“好曲便配好诗,高兄为易水作曲,我也为水作诗。”
吴驹起身,来回踱了几步,缓缓吟道:“百川东到海!”
高渐离眼睛一亮。
“何时复西归?”
高渐离体悟其中真意,想起孔子所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他适才在曲子中也表露过相同的意义。
只听吴驹继续吟道:
“少壮不努力。”
“老大徒伤悲!”
“好诗!好诗啊!”高渐离从椅子上跳起来,拍手叫绝。
吴驹同样谦虚几句。
现在的吴驹已经不是之前的吴驹了,脸皮厚了,以前抄诗还要默念几句抱歉苏大佬、抱歉李谪仙,而如今债多不愁,抄的多了,再抄起来脸不红心不跳了。
高渐离细细体悟着这首诗,深深觉得其用词、格律、意境都是一绝,来日或成为传世名篇也并非不可。
不愧是吴驹的粉丝啊!瞧人家这作诗功底!
“未曾想还是低估了诸葛兄的文采,今日奏曲作诗,何其妙哉!人生逢一知音,何其难得,当浮一大白!”高渐离激动的红光满面,举杯说道。
“说得好,干杯!”
砰!
两只酒杯碰撞到一起,溅出几滴酒液。
……
之后的数天中,吴驹和高渐离来往越发密切,都深深为对方的才华所吸引。
吴驹本来算是抱着不正当的目的,一方面想结识历史名人,一方面想旁敲侧击的打听荆轲,但多日相处下来,却为高渐离的才华所折服。
而高渐离同样也为吴驹的诗词而惊叹。
易水之后,二人登高山,高渐离击筑,慷慨悲壮,至极点,二人皆落泪,是真情流露。
于是吴驹作词《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
又有小聚数次,喝的酩酊大醉,当街畅饮后,于坊市之上,高渐离击筑,吴驹歌。
有行人对二人指指点点,吴驹洒脱一笑,便又作《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高渐离听完大笑,言:“好一个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仅如此,吴驹还尝试着给高渐离的歌填词,当然,用的那也都是名篇佳句。
直到最后,高渐离直呼吴驹就是他的钟子期!
当然,吴驹也不是净剩喝酒听曲写诗了,他也行使了一下责任,有一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话题引到了当世剑客身上,聊到了秦国的嫪毐,燕国的豪侠田光,赵国的盖聂等等。
吴驹眼瞅着实际得当,也问高渐离“是否认识荆轲这个人”?
得到的回答是“不认识”。
这让吴驹松了口气。
好不容易交到一好友,若是因为荆轲的问题最终走向分裂,那可就不大好了,吴驹是把高渐离当真朋友相处的。
何况,高渐离原本的人生轨迹那可是凄惨的很,虽然不是因荆轲而起,却也可以说是拜他所赐。
到了二人认识的第六天。
虽然认识的时间极短,可二人的交情已经十分过硬,就差磕头拜把子了。
这一日,吴驹做足准备,找到了高渐离,感慨着说:“高兄,相聚的时光总是短暂啊!”
高渐离并没有显得多意外,他早知道吴驹只是来武遂巡查,巡查完了当然要换地方,或是回去复命,他清楚吴驹已经为他逗留了有一段时间了。
“看来到了分别的时候。”高渐离感慨万千。
吴驹颔首,他十分享受这种高山流水觅知音的生活,但他这一趟出来有大使命,大抱负,岂能沉湎于酒乐中?
思来想去,是时候入赵了。
吴驹问道:“高兄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继续游历吗?”
高渐离颔首:“去一趟燕北,然后回恒山陪父母过个年,接着游历。”
“打算去哪里?”吴驹问。
“赵国吧!”高渐离说。
吴驹皱眉:“赵国眼下是多事之地啊,我有内幕消息,那里不会太平,是龙潭虎穴,去不得,建议你不要去。”
他腹诽:我记得你遇到荆轲就是在赵国啊!
况且,万一他和高渐离到时在邯郸偶遇了,那他岂不是很尴尬?
高渐离问:“那我该去哪?我已经去过韩国和魏国了,没有必要再去。”
吴驹沉默了一小会,问道:“高兄是否愿意去秦国游历一番?”
“秦国?”
高渐离眸子微微一亮。
“是啊,秦国可是好地方,山清水秀,百姓安居乐业,不为战乱所苦,其国都咸阳,是天下如今最发达,最繁华的都会,第一家无拘酒肆就诞生在那里,纸张、毛笔、报纸、炒菜、茶叶、小说、精盐、植物油等等,也都来自于秦国。”吴驹笑道。
高渐离想了想,说:“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这个打算了,好!不去赵国了,去秦国!话说诸葛兄,你什么时候回到秦国?我们何时可以再见?”
吴驹说:“我最迟年后会回到秦国,届时你可以到咸阳寻我。”
吴驹从腰间解下一块铜铸造的牌子:“你到时可以持这块牌子,到咸阳的无拘酒肆总店来寻我,说是找诸葛亮便好了。”
高渐离将牌子接过,掂量了一下,笑道:“好!一言为定,年后我们在咸阳再相见!”
“一言为定!”
吴驹笑。
与高渐离认识的第七天,吴驹离开了武遂。
高渐离持筑,奏曲为他送行。
吴驹驾着马,向西方奔驰而去,一骑绝尘。
高渐离击筑,目送着他消失在视野尽头,良久之后才停止奏曲,将目光投向西边。
那是咸阳的方向。
高渐离十分期待重逢的那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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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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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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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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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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