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诸子百家?拿来吧你!>第五百一十章 高粱成熟(三)
  一屉高粱馒头被端了上来,热气腾腾,呈现偏淡紫红色,散发着杂粮的香味。

  吴驹笑道:“大王,伯父,我得提醒你们,这个高粱馒头的口感可能…有点…不太好。”

  “可能和有点,可以去掉。”祁农补充道。

  他们两个都是吃过高粱的,深知其味。

  子楚笑着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也太小看寡人和相邦了,我们两个当年从赵国逃回来的时候,颠沛流离,吃了上顿没下顿,说啃树皮那是吹牛,但牛马吃的麸糠寡人是真的吃过,又干又硬,刮的嗓子都疼!”

  在赵国当质子以及逃回秦国的那段日子,是他人生最低谷、最卑贱的时期,放眼望去可谓穷途末路,四面杀机,换作他人是不愿意提这种经历的,但子楚如今位极人王,是天下最尊贵的人,那段经历反倒成了他的荣耀,正如那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一样。

  他也常常喜欢在臣子、子女面前提及这些事情,既是炫耀,也是提醒自己居安思危。

  “是极,莫要看我们现在珠光宝气,贵气十足便觉得是娇生惯养,我们也是吃过苦头的。”吕不韦笑道。

  子楚和吕不韦一人拿起一个馒头,咬了狠狠一大口。

  随后便是咀嚼……

  嚼着嚼着,子楚脸色微变,深吸几口气,硬着头皮将高粱面馒头咽了下去。

  最后……实在没忍住,还是咳了出来,说:“这馒头,真的有点噎人……”

  再看吃过苦头吕相邦同志,脸都快憋成紫红色了。

  吴驹和祁农连忙一人负责一个,又是捶背又是倒水,君臣二人这才缓过来。

  连着喝了几大口水,子楚这才缓了过来,又咬了一口馒头。

  吴驹惊:“还吃啊!”

  子楚面不改色:“不能浪费粮食。”

  吕不韦面色一苦,但也只能舍命陪君子。

  一口馒头兑三口水,二人总算将馒头吃了下去。

  子楚吃完,又将手伸向笼屉。

  吴驹见状阻止道:“大王,还是别吃了,这个高粱,又叫蜀黍,和黍米一样,吃多了消化不好,排泄困难。”

  子楚缩回手,他也不是真的想吃,谁没事给自己找罪受。

  吴驹掰了一半给试验田负责人:“尝尝看,说说什么感受。”

  负责人双手接过,尝了一口,皱着眉头仔细咀嚼:“下官该说实话吗?”

  子楚瞪了他一眼:“你难道还想说假话?”

  负责人讪笑,随后正色说道:“确实不太好吃!”

  “这还用你说?”子楚翻了个白眼,他和吕不韦刚才已经深有体会了。

  负责人又说:“但是尽管口感不好,却也有大用处,虽然我大秦政通人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七……”

  “好了,这些话也收一收,寡人很清楚治下是什么样子。”子楚无奈。

  负责人收放自如:“虽然我大秦强盛,但还是有许多百姓吃不起饭,尤其战时,或是大灾之年,饿殍遍野,对他们来说,这点难吃也不算什么了。”

  子楚等人点点头,这话说得中肯。

  吴驹插嘴,说:“对于他们来说,高粱的口感再差也可以接受,何况我们还可以继续改良嘛,纯高粱馒头的口感差,将多种粮食混合起来,做成杂粮馒头就能改善许多,还可以煮粥、酿酒、喂给牲口,总之都有办法。”

  子楚点头。

  他们将刚才的烤肉取来,倒上一杯度数低一些的烧刀子,接着吃饭。

  子楚边吃着烤肉边说道:“耐寒耐涝,亩产可观,用处多,这么看来,这高粱确实可以种植,祁农,这件事情交给你,高粱种取出后,由你统一种植,种毁了唯你是问!”

  “是!”祁农脸色一正,保证道:“臣一定把高粱种好!”

  随后君臣四人便一边吃饭一边聊相关事宜。

  “对了,我之前和你说过杂交的事,有进展吗?”吴驹问祁农。

  祁农摇头:“暂时没有,春天的时候我找人收集了各地的高粱种子,但没来得及播种,等明年春天一起种,到时才能看到具体情况,还有你说的杂交到底能不能实现。”

  吴驹点点头,其实他觉得希望渺茫,后世的杂交技术基本都要借助科技手段,杂交水稻更是要借助雄性不育系作为遗传工具,他不知道自然杂交是否能实现,继而生出更优秀的品种。

  但死马当活马医吧,不试试怎么知道。

  吃完饭,四人回到城中,在吴驹的府中小坐。

  适时,子楚询问道:“科举进展如何?出卷了吗?”

  吴驹颔首,让子楚稍等,随后回房拿来一个盒子,从盒中取出一摞纸:“这就是初试的试卷。”

  子楚接过,一目十行的看着,旋即又拿给祁农和吕不韦看。

  二人看过,皆点点头:“依臣看,这份卷子没问题,很考验考生的能力,尤其是这里的策论题,很有内涵。”

  子楚也点头:“那就按这个办。”

  吴驹点头:“因为范围仅限于咸阳地区,所以没有县试、郡试、会试、殿试等多重考试,而仅仅设初试,会试两重,最后由大王统一考校。”

  “在三天后的第二期大秦报上,会正式对外宣布这个消息,并在京畿各城池设报名处,京畿人士可以报名参与,于九月十日开始初试,九月十七日开始会试。”吴驹说:“大体就是如此。”

  子楚点头,思考了一下,说:“不必是京畿人士,这样显得有些不公平,世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样,缩短报名时间,改成三天,甚至两天,这样报名的人自然不会太多。”

  “还是大王想得周到。”吴驹笑着颔首。

  “回头写个详细的章程送到宫里去,后天的朝会集中商议。”

  吴驹颔首:“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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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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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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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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